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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地球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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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在领主保有地上耕作三天,那么领主一般不会要求隶农去耕作四天。否则,隶农们会因为领主破坏了惯例而产生不满,从而造成庄园内人际关系的不稳定。

    因此,认识领主和隶农的关系,就要同时看到两个方面。一个是领主对隶农的压迫压榨关系,这一性质不会因为有庄园习俗和惯例的存在而得到改变;另一个是存在着习俗惯例,从而使得领主和隶农的关系规范化,这种规范化也不会因为领主比隶农更有力量而变得随意。要知道,隶农们固然希望和领主的关系规范化,领主们也有同样的希望。

    正因为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还是一种政治和社会组织,所以庄园的居民们就不仅仅是领主的佃农而已。他们是领主的臣民——从哪一方面说都是这样。农夫之所以保护羊群,并不是因为他爱它们,而是因为羊群是他的财富。同样,隶农们也是领主的财富。隶农不得到领主的批准,是不能离开庄园的。

    庄园还是一个宗教的单位。领主们在自己的住宅附近盖有神殿或教堂,授予它们土地,不过一般情况下牧师由宗教组织来指定。

    因此,90%以上的人,一辈子就生活在一个庄园里,庄园虽小,但却满足了人们的各种需要:经济、政治和文化。

    除了贵族和他的一家人、教区牧师、可能还有少数行政官吏,庄园上的全体居民都属于仆从的地位。奴隶在庄园中已经很少了,主要是进行家务劳动的家奴。家奴也是非常少的,他们属于当时经济制度的边缘人物,想租到一块地都很难,也就是说,想找到一个愿意压榨自己的人都找不到,可以说是最彻底的贫农——赤贫户;他们只能靠给领主或隶农做一些零活度日。

    那时农民的主体是隶农。其一,隶农不是奴隶。隶农不可以随便买卖,隶农虽然不能离开庄园,但在庄园里是有着人身自由的,隶农有自己的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其二,隶农不仅要向领主交纳地租、庄园里的各种赋税,还要受到领主各种其他指派,要在生产生活、政治经济的方方面面都臣服、依附于领主。

    隶农与其耕种的土地,有两方面关系。其一,土地是领主所有的,隶农只是在租种领主的土地,所以要向领主交地租。其二,隶农与其所耕种的土地,又是永远不可分开的,那块被某位隶农耕种的地,是被这位隶农及其子孙世世代代世袭拥有的。隶农一旦作为隶农租上了领主的一块地,那就虽然没有吃上大锅饭,但却捧上了铁饭碗,那就是被领主招进来的正式工,实行的是终身雇佣制,而且隶农的子子孙孙都可以享受这种待遇。所以隶农也被称为“永久佃户”。隶农想离开这块地是不行的,可领主想让隶农离开这块地也是不行的。这就是那时的惯例。所以说,虽然是压迫压榨,但压迫压榨也可以是有人情味的。贵族领主虽然在剥夺隶农的剩余产品和剩余劳动,但又要给隶农甜头,给隶农安全感、让隶农能够维持生计。

    除了地租之外,领主们还巧立各种名目,征收隶农们的财物。当一年的劳动和收获结束后,领主要收“家庭税”,这是一种最普遍也是最苛重的庄园税。其征税范围包括隶农的一切财富:禾捆、干草、葡萄、牲口、小鸡、蜂腊。其税额大概相当于地租,在决定隶农的生活水平上,家庭税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当一位隶农去世由他儿子继承遗产时,领主要收“继承税”,必须把家里最好的牲口上交领主,因为牲口是那时最重要的生产工具,所以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防止隶农们积累自己的生产工具,当一位隶农结婚时,领主要收“结婚税”;当一位新隶农进入庄园、走上自己的工作岗位时,领主要收“进入金”;当两位隶农发生了婚外性行为,领主要收“通奸税”;当一个新庄园管家上任时,领主要受“见面金”;当一位隶农要上领主法庭解决民事纠纷时,领主要收“法庭金”;当一位隶农要买卖牲口或谷物,领主要收“准许费”;当一个隶农要离开庄园时,领主要收“分离费”;当一位隶农要使用公地、森林、荒地、河流等公地时,领主要收“使用费”。领主征收的这些税收,占了隶农们全年收入的40%!

    不仅如此,隶农们还要去做领主所要求的各种“强制服役”,比如建筑道路、桥梁、堤坝,保卫守望城堡,为领主做杂役,等等。有的地方的领主还拥有对隶农女儿结婚时的“初夜权”。

    领主在庄园里开设有磨坊、酿酒作坊、烘面包炉灶、葡萄酒压榨机,领主在庄园里对这些设施进行垄断性经营,收取“专利税”等进款。水磨的使用就是一个典型。在中世纪出现的水磨,相比于原来的手推磨是一个很大的技术进步,但它需要较大的制造费用,所以只有领主才建有水磨。为了让隶农们使用领主的水磨加工谷物,领主们专门划定了“水磨辖区”,一个“水磨辖区”一般比一个庄园大一些,但都是属于一个领主的地产。所有的隶农都不许再拥有手推磨,所有的谷物都必须到各自辖区的领主水磨上去加工,不许带出辖区,即使是从庄园外面买进的谷物也要这样做。然后隶农们要交“水磨费”,相当于所磨谷物的1/12。隶农们当然更愿意用自家的手推磨,因为那样只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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