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现在却平白无故地交走谷物收成的1/12。但领主却坚持这种超经济的经济行为。为此,出现了很多冲突、斗争和纠纷。
通过地租及种种超经济手段的盘剥,领主也只让隶农们维持着十分基本的生活。虽然隶农在人身安全上受到领主的保护,并有一块世袭土地供自己耕种维持生存,但他们的生活是十分贫困的,而且没有尊严可言。
在播种和收获的季节里,他至少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是用一层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在茅草的屋顶上开个口,这是烟的唯一通道。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一只三条腿的凳子是他的安乐椅。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得捱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骗。农民生活最悲惨的一面,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贵族和市镇居民们很少提到他们,就是提到他们,所用的也是最鄙视、最恶毒的语言。
庄园里隶农的暴力反抗就不断出现,那都是隶农们对庄园制度的残暴和弊端的抗议。隶农拒绝为领主做劳役地租之外的“强制服役”,认为自己没有这个义务;他们使用暴力来抗交家庭税和婚姻税;他们有时会拒绝交纳“进入金”,还会捣毁领主的水磨坊;他们会拒绝领主对自己婚姻的干涉;有时会在领主法庭上拒绝接受判决结果。但大多数的农民反抗,规模都非常小,所以只能叫做暴力反抗,不能叫做起义
这些暴力反抗,一方面是规模很小,只局限在一个或少数几个庄园;另一方面是农民并不空想把领主的统治地位打倒,然后自己取而代之,而只是谋求减轻一些压榨的程度。而且农民们尽量把这种要求诉诸于领主法庭,或国王的巡回法庭,虽然判决结果总是有利于领主。
在欧洲封建时代,对农民们暴力压迫压榨的人是领主;相比于一个国王乃至一个皇帝,领主所统治的农民要少得多、统治的地域要小得多。可以说,领主直接面对隶农。这样,他自己就可以决定对隶农们压榨到什么程度才是恰到好处的——既能充分地搜刮隶农,又不至于使隶农感到难以忍受。大多数领主是理智的,他们会尽量去把握这个平衡点,从而维持住庄园里的秩序。当然会有少数领主残暴凶狠,那就会激起隶农的反抗,但因为一个领主控制的范围是有限的,所以属于这位凶狠残暴领主的隶农,人数也有限,暴力反抗就只会是小规模的。
农业生产是当时社会生产的主体。农业文明的一大特点是:人们在生产上不需要结成较大范围的合作关系。就生产生活的合作来说,一个家庭、一些亲戚、一个村庄就已足够。再远一点,人们之间在生产生活上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贵族体系介绍
国王是第一级,国王下面有各自的封臣,其中有两个级别:公爵、侯爵、伯爵,一般均为男性,女伯爵、女公爵、女侯爵以至女王都很罕见,但是也存在。
在以前,公爵下面同样可以有自己的下层贵族作为封臣。但是王国正规化了之后,一般的贵族只能册封骑士,王子和公爵有权册封世袭爵士而不能册封男爵(有时侯爵和伯爵也可以),从国王到每一个封臣,都有自己的领地。
公爵分成三种,一种是没有独立性的公爵,多半是王国日后册封的,只能册封骑士和爵士,而一种是半独立性的,公爵有权直辖领地,也称公国,能够册封下级贵族,不过没有外交权,军事调动也要获得王国批准,最后一种是基本上完全独立的公爵,公国有自己的一切国家权力,不需向任何人负责。
基本贵族体系的关系规则是:主人为附庸负责,主人的主人和自己无关。贵族们除了自理领地内政,只需要向自己的封君负责,有时也需要向上级封君交税,赋税的多少由对方讨论决定。贵族如果向其他地区宣战,上面的封君都将有权利(并非强迫)加入,但是封君如果和他人开战,下面封臣只会在自己义务之内出兵,不会为了“显示忠诚”主动勤兵。
国王和公爵有权利控制下层贵族的军队,他们可以向下发动征兵令,包括总动员、指定领主动员和紧急动员。总动员是针对直属封臣而起的,不能跳过,接到征兵令者也有一定时间考虑是否响应。指定领主动员类似总动员,但是只针对个别贵族下令。紧急动员是指紧急情况下,强迫某人带着军队立刻加入,可以对任何下级贵族执行(包括跳过直属贵族),但这会严重影响封臣的忠诚,按照法度和习惯,封臣甚至可以拒绝。一个贵族如果军队被上级调用,他仍然需要负责这军队的领兵和军饷开销,因此忠诚将不断降低。
主人的主人,和自己无关,他们始终只对直属封君效忠。
一种情况是根据血缘关系,比如某领主也是另一个家族的合法第一继承人,如果对方家族需要继承者,将必然由这位贵族担任而两个家族合并。但是这位贵族本人由于突发事件而死亡,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