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第八十四回:断手花子迷恋使女 窖藏财宝奉献义军(一)
第八十四回:忽萌色心,断手花子迷恋红粉使女。又生义胆,窖藏财宝奉献绿林义军
任何秘密,总是有一定期限的。过了这个期限,秘密也就不成其为秘密了。关于太平军窖藏金银的事情,本来只是吕慎之的推测,后来发生刺杀陈士佐一案,凶犯的口供中明明提到了太平军的藏金一事。这一次张国华潜逃,更其证明了太平军的藏金确实存在。过了两天,团头嫂想起女儿生前说过的话:张国华打算以运取先人灵柩为名,把藏金挖出运走。可见这些金银财宝是装在棺材中埋在坟墓里的。金老儿也觉得此话有理,就把全部心思都用到壶镇附近的无主坟上,计算这些坟墓入葬的时间,埋的又是什么人。只要是同治元年四月初三前一二天入葬的无主坟墓,他都带人去打洞掏摸了一遍。只可惜工夫费了不少,结果却是一无所获。两口子渐渐地悟出“不是命中注定的财物不能强求”这样的禅理,反正女儿也没有了,今生已经无望了,也就大彻大悟起来,从此拜倒在如来脚下,只想修修来世了。
尽管金团头已经大彻大悟,不作非非之想了,但是“金银藏在坟墓中”这个消息,却通过他的“孩子们”传播了出去,变成尽人皆知的秘密了。虽然《大清律》上有明文规定:“偷坟掘墓,立斩之罪”,但在“白银万两”的引诱之下,仍有人不断地深更半夜偷挖无主荒坟,特别是掩埋过太平军的义冢。盗墓者明目张胆地把坟墓掘开,以致棺木暴露,骨殖四散。为此吕慎之不得不派出一支特别巡逻队,专门在夜间搜捕盗墓者。一经抓获,立即送到县里严办。盗墓之风,方才渐渐止住。
谢振国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壶镇的。他从林国栋的花坟中掏出金银珠宝来,打发雷一飞到金华、兰溪去把珠宝脱手,自己想趁这几天工夫打探一下林炳的动静。
他在壶镇街上找一家饭馆,要了一壶酒、几个菜,自斟自酌,却听见四邻八座嘀嘀咕咕地全在谈论金团头这一件鸡飞蛋打的天大新闻。在茶楼、酒肆、烟馆、赌场上交朋友,谢振国自有一路行之有效的神奇本事:他出了酒馆进茶楼,出了茶楼进赌场,在钱财上稍为放手一些,那些从不相识的人就会顿时间变成他的知心朋友,什么样秘密的话都会滔滔不绝地灌进他的耳朵里来。不出半天工夫,谢振国不但把张国华跟金玉如的这段风流孽债、包括吕慎之和金太爷狗咬尿泡一场空的故事摸得一清二楚,还连金团头夜夜着人掏摸无主荒坟这一绝密消息也打听到了。
谢振国当机立断,花一百文钱在穷人家买来一套破衣烂衫,外加一个旧篮子、一个缺口碗,把身上的衣服连同金银元宝和“采蘑菇”工具找了一处稳妥的地方藏好,装成一个外乡花子的样子,就到壶镇栖流所去找金团头拜山门——好在这一套规矩谢三儿全都熟悉,金团头丝毫未起疑心,就把他收下了。
按照谢三儿的设想:太平军的藏金,既然何向仁和张国华都知道,就必定还会有第三个人了解底细。何、张二人宁死不肯说出藏金的所在,恰恰证明他们还有同伙儿。太平军退出壶镇已经十二年,他们之所以迟迟没有把藏金迅速取出运走,正说明他们有力不从心之处。这样看来,这个人就必然是那未死的太平军战俘之一。只要这个人还在花子群中行乞,谢振国相信自己那不揉沙子的眼睛准能把他从众花子中识别出来。并运用策略把藏金所在侦得。只要有了一个大概的范围,他那一套穿山甲般的本事、土行孙似的能耐,还怕取不出来么?
雷一飞从金华回来的那一天,谢三儿已经当了好几天花子了。他把听到的消息和自己的计划告诉了雷一飞,叫他把金银先送回山上,向首领们禀报这里的情况。要是首领们同意取用这一万多两银子,让雷一飞多带几名精细的弟兄火速回壶镇来接应。因为金团头带人一掏荒坟,“金银藏在坟中”这个消息就会不胫而走,因此事不宜迟,迟则生变,必须速战速决,越快越好!
雷一飞一刻也不敢停留,当天就回白水山去了。
与此同时,缙云全县谣言四起,到处都在寻找太平军埋藏的财物。县城里的水井,几乎全给掏了一遍,因为有人传说太平军撤离县城的时候把大批金银投入某一口井里;西乡河阳村朱氏宗祠门前的台阶,深夜也被人撬开,因为有一张不知来自何处的太平军臧金图指明此处藏有白银十万两;还有一张据说是张国华亲笔画的藏金图,画的是四面都是水田,中间一座小小的土地庙,于是四周被水田包围的土地庙就一齐遭了殃……
总之,那年月,人们为了寻找太平军撤退之前埋藏的金银,简直跟疯了一般,有的人连性命都搭了进去,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知道藏金秘密的马天祥心里明白:张国华之所以要抛下万两白银和十九岁的玉如去走死路,是因为不愿意这些银两落入吕慎之和金太爷这帮狗男女的手中。他死了,也等于把属于他的那一注钱财无偿地留给了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他这个来自广西的“老兄弟”。因此马天祥不得不更其隐蔽地把自己保护起来,以免招来杀身之祸。
谢三儿进了壶镇栖流所的第一天,就大显神通,把五个太平军刑余战俘的来历摸了一遍,接着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