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括苍山恩仇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卷 第三十四回:翠花儿心许林团总 李梅生计害雷铜锤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行么?”

    校合师明知留下林炳在家里打官司不大合适,投鼠忌器,还是以尽量避开嫌疑的好,因此也不再强留,就顺着林炳的话茬儿下了台阶儿:

    “既是三位不肯委屈,也不相强。只是下次不论何时进城来,可不作兴再去住店了。在寒舍下榻,就跟在自己家里一样,不敢说宽敞多少吧,有你嫂子在家,喝口汤吃碗饭什么的,总比客栈里干净些可口些。不是我帮着她自吹自夸,你嫂子做的菜,连牧师先生都赞不绝口,吃过第一回,还惦着吃第二回呢!”

    林炳见老少讼师接二连三地提到了洋教士,心里已经纳闷了许久的疑团,不觉又翻了上来,先撇开自己的事情,一探究竟说:

    “有一件事情小侄早就想动问了,只为不得机缘,不好启齿。今天既然世伯和世兄自己提起,倒想请教一番:世伯这书斋里供着洋神,藏着洋书,世兄脖子上还挂着洋牌牌,用不着问,当然都是吃了洋教的了。你们念过洋经的人,总知道天上是不是有玉皇大帝和如来佛吧?还有,吃了洋教的人,是不是也可以升天成佛,从此不入六道轮回呢?”

    眼前书房里的陈设布置,林焕当然也是一进门儿就看清楚了的。他之所以还没有跟老少讼师见面,就不喜欢这一家人家,除了有一个翠花儿叫他看不上眼之外,挂洋画信洋教勾结洋人,也是他所不满意的因素之一。对于鬼神,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耳濡目染,信的人多,不信的人少。奇怪的是林焕却不怎么相信,至少是半信半疑。尽管他提不出多少论据来证明世上根本就没有鬼神,但是别人也很难让他相信世上确实有鬼神。他的这些想法,以前倒是跟刘教师提起过,刘教师也曾经泛泛地开导过他。由于他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因此倒也不见他跟谁就此话题争论过。今天看见哥哥跟翠花儿眉来眼去的,心里有几分憋气,只想早早回去,求一个眼不见心不烦,偏偏就在这正要出门儿的节骨眼儿上,老少讼师一起回来了,又不得不多坐一会儿。等到叙过礼了,见林炳不谈正事,却把话题儿拉到什么洋教上头去,不觉顷时间火气儿上来,也不顾跟老少讼师还是初次见面,更不顾他们都是在教的教徒,没等他们答话说明,就先把话茬儿接了过去说:

    “什么洋教土教哇,照我看都是瞎话一篇。只不过聪明人拿这瞎话去骗别人,不聪明的人拿这瞎话骗他自己罢了。古今中外,这个道那个教的,也不知道有多多少少,谁都说他们的教主住在天上,主宰着人间和阴间的一切。要是此话当真,我看这天上一定比人间还乱。这许多教主之间,什么太上老君哪,如来佛呀,还有洋人嘴上的上帝呀,他们为了争权夺利,扩大自己的地盘,非得打一个头破血流不可!有那闲工夫,说说官司上的事情好不好?没来由瞎扯这些没用的废话做什么!”

    林焕这一席硬梆梆的话,不单把老少讼师惊呆了,连林国梁、林炳带翠花儿都愣了神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是好了。到底姜还是老的辣,听了林焕这一席煞风景的话,老讼师忽然仰天哈哈大笑起来说:

    “二世兄痛快人说痛快话,三言两语,就把一切教会道门的妙法真谛全都说穿了。既然话已经说到了这个地步,咱们明眼人面前不讲糊涂话,在座的反正也都不是外人,今天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们爷儿两个,捧一部《圣经》,挂一块银牌,入他耶稣门中,拜倒在上帝脚下,一不为普渡众生,拯救罪孽,二不为超凡入圣,得道升天。说来说去,行的无非还是我那招财进宝的道。这就叫做万法归宗、万变不离其宗。还是那句话: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假的,只有铜钱银子才是真的。想我小老儿父子二人,从他乡外地回到缙云故土,无权无势,只有秃笔一支,要是不借洋人的一点儿势力,又怎能在地面上站得住脚,在官面上说得上话?反过来说,洋教士初从外国来到此地,要是没有我门父子二人内外张罗,又怎么能够深入民心,开创局面?这就叫做互相利用,各得其所;也叫做开门念经,关门吃肉:表面上说的是一回事儿,骨子里行的,又是另一回事儿。说句实心话:我们这些吃官司饭的,要是真相信天上有神地下有鬼,谁还敢干这一行呢?正如刚才二世兄说的那样,咱们都是聪明人,只能叫别人相信咱们说话办事,都是本着天地良心,有神明共鉴的。要是也跟那些愚夫愚妇一样,为了看不见摸不到的下辈子,却叫自己在这辈子吃了大苦,就算是世上真有神明,不也叫神明把自己给骗了吗?”

    一席话,说得林炳有如大梦初醒,才知道天地之浩大、世事之纷繁,其中原来还有这么多的学问和讲究。这些道理,老讼师要不是看在世交的面上,能如此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么?林炳叹服之余,不禁十分感慨地说:

    “老世伯这一席话,又使我长了不少学问,懂得了更多的道理。小侄自从接任壶镇团防局总办以来,分拨事务,在‘硬’字上自信还差不多,独有在这个‘狠’字上,功夫似乎还不到家。一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说话办事,冥冥之中有天神所共见,有些本该狠一些办的事情,就狠不起来了。就为我心不狠手不辣,有许多事情反叫别人有了可乘之机,让别人缚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