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针对北宋中期,土地兼并日趋严重的弊端,专门写作了《平土书》和《潜书》等著作,在这些著作中,他阐发了平土均田的理论,主张恢复《周礼》的井田制,抑制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兼并中小地主和广大农民的土地。
李觏继承了传统的“民以食为天,吃饭第一”的思想,认为吃饭问题是人民生计中最大的问题,土地问题是社会诸问题中的根本问题,解决社会矛盾的关键在于解决土地问题,这个根本问题解决了,其他别的社会问题就容易解决了。因此,解决土地的均平问题,是治国安民的根本措施。如果不抓住土地这个根本问题,而去解决别的问题,就是“不知其本而求其末”,是苟且偷安的治标之策。然而,土地所有在当时极端不合理、不平均,形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诱发了种种的社会问题,这就是:“贫民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富人虽有丁强,而乘坚驱良,食有粱肉,其势不能以力耕也,专以其财役贫民而已。贫民之黠者则逐未矣,冗食矣。”结果造成土地荒芜,地力不尽,谷米不多,赋税锐减,民贫国弱。为了解决土地分配不均而造成贫富不均的这个根本问题,李觏反复论证了他的平土均田、抑制土地兼井、制止两极分化的思想主张。他说: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未,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未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未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古之行王政必自此始。吃食是生民之大计,土地为有国者之根本,不知道抓住这个根本问题全力加以解决,而弃本求未,抓住其他次要问题,往往是徒劳无益的。农民无土地而责之耕种收获,就如同使士兵空手而令其去打仗一样,这是不可能成功的。可是由于商秧变法,实行“废井田,开阡陌,迄今数千百年”以来,造成了土地不均,而宋朝当时更是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这种尖锐的两极分化、对立,致使广大贫苦农民食不足,心不常。这个根本问题不解决,即使是尧、舜圣君再现,也毫无办法。囚此,李觏明确提出“立法制,均土田”的主张,大声疾呼地要求平土均田。他以周朝的井田制,作为自己平土之法的理论根据,而具体申明了平土均田之论。他说:民之大命,谷米也。国之所宝,租税也。天下久安矣,生人既庶矣,而谷米不益多,租税不益增者,何也?地力不尽,田不垦辟也。周制井田,一夫百亩。当今四十一亩有奇。人无易业而一心于农,农时不失,农功不粗,则地力可尽也。既又赋之以莱,或五十亩,或百亩,或二百亩,课其余力,治其旷土,则田可垦辟也。经界既毁,王法弗复,然犹能者时出焉。在李觏看来,古代的土地制度,最好的是周朝的井田制,因为夏、商以前,记之不详,传之大简,“备而明者,莫如周制”,所以“行王政必自此始”,即实行“周制井田”。李觏的井田制,均田法,实质是对大地主阶级鲸吞农民土地的一种限制。
李觏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当时社会各种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民饥寒冻馁、痛苦万端的根本原因是土地制度、剥削制度,即“土非其有”,“口腹夺之”。他说:吾民之饥,不耕乎?日:天下无废田。吾民之寒,不蚕乎?曰:柔桑满野,女手尽之。然则如之何其饥且寒也?曰:耕不免饥,蚕不得衣;不耕不蚕,其利自至。耕不免饥,土非其有也;蚕不得衣,口腹夺之也。锄耰未乾,喉不甘矣;新丝出盎,肤不缝矣。钜产宿财之家,谷陈而帛腐。佣饥之男,婢寒之女,所售弗过升斗尽寸。呜呼!吾乃今知井地之法,生民之权衡乎!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食足则蚕者得农;不耕不蚕,不饥寒者希矣。只有解决土地平均的问题,才能做到“耕者得食”,“蚕者得衣”,使人民丰衣足食,安稳常住,不背井离乡,逃亡失所,方可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在李觏平土均田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这样几个重要思想内容。
(一)由于剥削阶级兼并土地,聚敛财富,敲榨盘剥广大农民,因而造成了贫富悬殊的两极对立。形成了一方面是巨产宿财之家,谷陈而帛腐,另一方面是佣饥之男,蝉寒之女,无斗升之粮、尺寸之帛。耕织者不得衣食,不耕不织者却是其利自至,真是一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在李觏的诗文中,只要有机会就暴露这种种人间不平之事。他无情地揭露了这种极端不合理性,有力地鞭笞了剥削阶级的残暴行径。
(二)产生贫富不均,阶级对立的根本原因是土地所有制造成的。由于“法制不立,土田不均”,而使农民“土非其有”,因而出现了“富者日长,贫者日削”的两极分化和阶级对立。在这里,李觏初步看到了产生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这个思想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三)解决贫富不均、缓和阶级对立的根本办法是平土均田。平土均田之后,人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收获,植桑养蚕,而使耕者得食,蚕者得衣,人尽其力,自食其力,促使游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