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便不能产生宇宙万物。所以说“天地之气,各亢所处,则五行万物何从而生?”在李觏看来,如果阴阳二气“各亢所处”,“各居一位”,不相会合,不相交感,不仅不能产生五行和万物,而且亦不能产生人。因为“人感阴阳气以生。阳主动,阴主静。动则为谋、为虑、为决断、为事业。静则为懈情、为因仍、为逸乐。动胜静则昭,静胜动则聋,理必然也。”所以只有阴阳二气相互会合、交感,彼此胜负,动静不息,往来不止,才能产生人和万物,并具有各种形象。相反,“二气未合,品物未生,何所象乎?”如此说来,只有“阴阳会合而后能生”。这显然是对宇宙万物的产生、形成所作的唯物主义说明,并具有辩证思维的闪光。
尤其应当看到,李觏在对《周易》乾卦卦辞“元、亨、利、贞”的解释中,更具体地阐发了他的唯物主义观点。他说:或曰:敢问元、亨、利、贞何谓也?
曰:大哉乎乾之四德也,而先儒解诂未能显阐, 是使天道不大明,君子无所法。若夫元以始物,亨以通物,利以宜物,贞以干物,读《易》者能言之矣。然所以始之,通之,宜之,于之,必有其状。窃尝论之曰:始者,其气也。通者,其形也。宜旨,其命也。于者,其性也。走者得之以胎,飞者得之以卵,百谷草木得之以勾萌,此其始也。胎者不,卵者不殈,勾者以伸,萌者以出,此其通也。人有衣食,兽有山野,虫有陆,鳞介有水,此其宜也。坚者可破而不可软,炎者可灭而不可冷,流者不可使之止,植者不可使之行,此其干也。乾而不元,则物无以始,故女不孕也。元而不亨,则物无以通,故孕不育也。亨而不利,则物失其宜,故当视而盲,当听而聋也。利而不贞,则物不能干,故不孝不忠,为逆为恶也。是故《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于也。”从李觏对“元、亨、利、贞”的解释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把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包括人类、走兽、飞禽、虫豸、鳞介、百谷、草木等等,从其生成、壮大、死亡等不同的发展变化,都认为是由于“气”的不同变化而形成的,都是“气”的不同表现形式,一切都离不开物质性的“气”。“气”是万物的根源和始基。所以说“始者,其气也”。因为有了“气”这个“始者”为本原,所以才有“通者”、“宜者”、“于者”可言,如果没有“气”为“始物”,其余的“生物”便无从产生,当然也就没有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了。在这里,明显地表现了李觏的朴素唯物主义观点。
李觏解《易》和注《易》,不仅仅是为了阐明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更重要的是为了解决当时的社会现实问题,“急乎天下国家之用”,即为了医国救民,经世致用。因此,他极为反对那种成天“疲心于无用之说”,借以欺世惑众的易学。他说:圣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常道,竞习异端。有日我明其象,则卜筮之书未为泥也;有曰我通其意,则释、老之学未为荒也。昼读夜思,疲心于无用之说,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包犧画八卦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系之辞,辅嗣之贤,从而为之注。炳如秋阳,但如大逵。君得之以为君,臣得之以为臣。万事之理,犹辐之于轮,靡不在其中矣。李觏极力驳斥世俗鄙儒、宗教信徒,他们利用解《易》和注《易》,来宣扬神学唯心主义和迷信思想,借以自欺欺人,迷世惑人,对国家和人民有巨害而无一利。李靓主张对这种危害甚大的异端之学必须坚决予以废止,对那些“非史非巫,言称命运”的入,必须禁止他们的非法活动,使之改邪归正。
李觏在批驳他们的谬论,揭露他们的危害的同时,经过多年的填密思考,精心研究,针锋相对的撰著了《易论》十三篇,着重阐明了对国家人民有利的经世致用之学。综观《易论》,我们可以得知:《易论》第一是论“为君之道”;第二是论“任官之急”;第三是论“为臣之道”;第四是论“治身”与“治家”之道;第五是论“遇于人”之道;第六是论“动而无悔”之道:第七是论“因人”与“应变”之道;第八是论“常”与“变”之道;第九是论“慎祸福”之道;第十是论“招患与免患”之道;第十一是论“心一与迹殊”之道;第十二是论“卦时”之道;第十二是论“以事明卦象”之道。这些都是论说国家人事之道,没有玄谈天命之理。
在李觏的唯物主义宇宙观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不仅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对万物的根源性,而且把这种唯物主义思想用以指导修身、齐家、治国、安民和除邪、救弊。因此,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同时,在他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中,渗透着辩证法思想,这在当时是十分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