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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本源之零点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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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点儿历史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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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得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蛮多的,所以有非常原始的酒!

    原始酒和饭混在一起,怎么喝呢。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到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碗,但这么沉甸甸的泥罐子,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喝,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可是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人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饮酒,是穷富阶级开始分化的标识。

    七千年前神农时代的人,还讨不到老婆。不过这样也好,你可以有很多“老婆”——当时流行狂欢节,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搞节日大狂欢。一些青春少年,带上他们的野蛮女友,以及附近村子,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在野外野炊。吃饱喝足就开始野合,一帮男女脱掉衣服,坐在水池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这就是旧、新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一直不同程度地保存下来,直到大周朝,都还是《周礼》上官方规定的全民活动,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是现代的红灯区。

    在郊外的欢乐谷(Happy Valley)里集体野合,直到大清朝,乃至近代,都有这个习俗。你努力去找找看,在我国云贵地区的瑶族、布依族、苗族之中,就会有收获。不论中国,世界各地也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少儿切勿模仿!)。

    七千年前,除了野外的欢乐谷是个好去处外,男生还可以去女生家里睡觉——所谓的“走访婚”。这样的古风仍然在如今民风淳朴的地区找得到,如云南永宁纳西族,就是女子不嫁、男子不娶。他们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常葫,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单独房间中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故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

    这种“走访婚”比“郊外野合”要进步一些,但也没进步多少,只是从郊外转到女方家里来了,并从郊外的一帮人,换为家里的一对。

    蒙古族“阿拉善旗”今天也还有这样的走访婚遗迹。老人们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

    “走访婚”男女之间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子女归母方抚养。孩子和妈妈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的特征(基本上跟蚂蚁的社会差不多——无贬义。蚁后在母家里不停地产蛋,孩子长大后就属于母家一族,在母家当“工蚂”)。

    在当时,女人仍然是社会主导力量,种地、做衣服、生孩子这些大事,都是女人来抓的,贡献大。男人只是干干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当时的女孩儿也比男孩金贵,死掉的女婴睡得棺材(是瓮)都比男孩的瓮漂亮、舒适、宽敞的多,随葬品也丰富精致。瓮底下还要有一个小孔,供灵魂跑出来,从新投胎去。

    因为女的占主导地位,跟人发生性关系,不认为是自己吃亏。每位女子可以和它族许多男子保持性走访关系,反之,男子亦然。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家庭、财力、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十几个、十几个partner,是常事。唉,这可真是“野蛮女友”啊!

    野蛮女友生下的孩子,真是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找不到爹,所以敷衍出伏羲、神农的“巨人脚印”等说法。因为没有固定的夫妻,所以坟墓里都是单个单个埋的,没有夫妻合葬。单个的坟越来越多了,往往进行大扫除,把他们骨头全挖出来,进行二次葬,所有的男人骨头葬在一处,女人骨头葬在一处。总之没有个体家庭概念。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家庭,那该多么随便也无拘无束阿。郊外野合、走访婚,这都是当时人的能事。但它都不能算结婚,只是很多一夜情罢了。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

    开放也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率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死掉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在了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早婚早育带来的恶果。当时女孩普遍怀孕年龄在15岁左右。过早的婚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过多的性生活成了女孩的催命符,临盆难产和产后细菌感染,成为母子的杀手锏。而即便养大了孩子,妈妈若在30岁死掉的话,她那15岁的孩子失去人的照顾,往往也是死路一条。七千年前的人,男女平均寿命在32岁左右(最小的一两岁,大的五十多岁)。男人的平均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这个数据一直保持了几千年没有大变化。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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