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即位,仍用隋之五铢钱。武德四年七月,废五铢钱,行开元通宝钱,径
八分,重二铢四絫,积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仍置钱监于洛、并、
幽、益等州。秦王、齐王各赐三炉铸钱,右仆射裴寂赐一炉。敢有盗铸者身死,
家口配没。五年五月,又于桂州置监。议者以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远近甚便
之。后盗铸渐起,而所在用钱滥恶。显庆五年九月,敕以恶钱转多,令所在官私
为市取,以五恶钱酬一好钱。百姓以恶钱价贱,私自藏之,以候官禁之弛。高宗
又令以好钱一文买恶钱两文,弊仍不息。至乾封元年封岳之后,又改造新钱,文
曰“乾封泉宝”,径一寸,重二铢六分,仍与旧钱并行。新钱一文当旧钱之十。
周年之后,旧钱并废。
初,开元钱之文,给事中欧阳询制词及书,时称其工。其字含八分及隶体,
其词先上后下,次左后右读之。自上及左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俗谓之开通元
宝钱。及铸新钱,乃同流俗,“乾”字直上,“封”字在左。寻寤钱文之误,又
缘改铸,商贾不通,米帛增价,乃议却用旧钱。二年正月,下诏曰:“泉布之兴,
其来自久。实古今之要重,为公私之宝用。年月既深,伪滥斯起,所以采乾封之
号,改铸新钱。静而思之,将为未可。高祖拨乱反正,爰创轨模。太宗立极承天,
无所改作。今废旧造新,恐乖先旨。其开元通宝,宜依旧施行,为万代之法。乾
封新铸之钱,令所司贮纳,更不须铸。仍令天下置炉之处,并铸开元通宝钱。”
既而私铸更多,钱复滥恶。
高宗尝临轩谓侍臣曰:“钱之为用,行之已久,公私要便,莫甚于斯。比为
州县不存检校,私铸过多。如闻荆、潭、宣、衡,犯法尤甚。遂有将船筏宿于江
中,所部官人不能觉察。自今严加禁断,所在追纳恶钱,一二年间使尽。”当时
虽有约敕,而奸滥不息。仪凤四年四月,令东都出远年糙米及粟,就市给粜,斗
别纳恶钱百文。其恶钱令少府司农相知,即令铸破。其厚重径合斤两者,任将行
用,时米粟渐贵,议者以为铸钱渐多,所以钱贱而物贵。于是权停少府监铸钱,
寻而复旧。则天长安中,又令悬样于市,令百姓依样用钱。俄又简择艰难,交易
留滞。又降敕非铁锡、铜荡、穿穴者,并许行用。其有熟铜、排斗、沙涩、厚大
者,皆不许简。自是盗铸蜂起,滥恶益众。江淮之南,盗铸者或就陂湖、巨海、
深山之中,波涛险峻,人迹罕到,州县莫能禁约。以至神龙、先天之际,两京用
钱尤滥。其郴、衡私铸小钱,才有轮郭,及铁锡五铢之属,亦堪行用。乃有买锡
熔销,以钱模夹之,斯须则盈千百,便赍用之。
开元五年,车驾往东都,宋璟知政事,奏请一切禁断恶钱。六年正月,又切
断天下恶钱,行二铢四絫钱。不堪行用者,并销破复铸。至二月又敕曰:“古
者聚万方之货,设九府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轻重得中,则利可知矣;
若真伪相杂,则官失其守。顷者用钱,不论此道。深恐贫窭日困,奸豪岁滋。所
以申明旧章,悬设诸样,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时江淮钱尤滥恶,有官炉、
偏炉、棱钱、时钱等数色。璟乃遣监察御史萧隐之充江淮使。隐之乃令率户出钱,
务加督责。百姓乃以上青钱充恶钱纳之,其小恶者或沉之于江湖,以免罪戾。于
是市井不通,物价腾起,流闻京师。隐之贬官,璟因之罢相,乃以张嘉贞知政事。
嘉贞乃弛其禁,人乃安之。
开元二十二年,中书侍郎张九龄初知政事,奏请不禁铸钱,玄宗令百官详议。
黄门侍郎裴耀卿李林甫、河南少尹萧炅等皆曰:“钱者通货,有国之权,是以历
代禁之,以绝奸滥。今若一启此门,但恐小人弃农逐利,而滥恶更甚,于事不便。”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上议曰:
伏奉今月二十一日敕,欲不禁铸钱,令百僚详议可否者。夫钱之兴,其来尚
矣,将以平轻重而权本末。齐桓得其术而国以霸,周景失其道而人用弊。考诸载
籍,国之兴衰,实系于是。陛下思变古以济今,欲反经以合道,而不即改作,询
之刍尧,臣虽蠢愚,敢不荐其闻见。古者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
币。管仲曰:“夫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舍之则非有损于饱也。先王以守
财物,以御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
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