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起那次好事被迫中断的流血事件,酒劲发作中的史东风顿感又羞又恼。 想想他真够冤的,虽说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可自打结婚那天起,就好像欠了她几辈子债似的,平日里供奉得像老祖不说了,就是为人夫的基本权利,也难以得到基本保证——想让他做就让他做,不想,就是死拼也不行。有一次,他乘着酒劲和内心积郁极久的疯狂,强行把她压在身下,而她一声不吭,在任他作为时,双手撕抓自己的头发,竟然抓下一大绺来。吓坏了的史东风,亢奋的进攻戛然而止,搂着凌静大哭起来,并发誓以后再也不强着来了。此后的房事,多者一月一次,少者三月两月一次,史东风渐渐习惯了这种“阴冷”的夫妻生活,再没强行过。因为他实在太爱凌静,怕伤害她,更怕失去她。对他来说,只要能天天看着她,就是莫大的幸福,更不用说,在别人面前得到的那一份艳羡的虚荣了——他的妻子不仅美艳无比,而且还是正科级干部,而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
史东风看着风韵犹存、魅力不减当年的妻子,百感交集,体内有股热力在涌动,在膨胀。他用冷水洗了洗脸,又点了支烟,两眼还是游离在妻子身上。凌静身穿红色睡袍,长发披肩,黑漆般乌亮,胸部轻微地一起一伏。也许是喝了红酒的缘故,脸颊白里泛红,闪着光泽,脖子白嫩若豆腐——史东风突然明白了人们把占女人便宜叫“吃豆腐”的原因。史东风又快意地联想到妻子白嫩的肌肤——简直白如一张纸,甚至连汗毛孔也看不到,抚摸着,就像当年在内蒙当兵放羊时,晚上怕冷,将绵羊搂在怀里,手轻揉着温软的羊肚皮一样。
史东风猛吸一口烟,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烟圈飘到正全神贯注上网的妻子头上方。这时史东风又感觉妻子像月亮。是的,那张脸太像圆圆的月亮了,不,是整个人太像皎洁的月亮了。此时他正飘向月亮,正飘进月亮里面去,而那大红睡衣宛如飘浮在月亮边的彩云。
凌静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没有系紧的睡衣敞开怀来。史东风立时热血沸腾,眼迷离,头晕,胸部发闷,一股蛮力在体内骚动。
就在凌静欲坐之时,史东风将吸了一小半的烟放在床头柜的烟灰缸里,弹簧般从床上跃起,把凌静抱倒在床,大喘着粗气,两眼血红,喃喃着“想死我了”,将她紧紧压在身下。凌静反而出奇的平静,仿佛一尊卧倒的玉人,又像失去知觉的病人,散乱的头发半遮半掩在脸上,两只圆圆的杏眼黯然无神地透过发丝茫然望着屋顶,任由史东风摆布。压抑已久的史东风,三下两下完了事,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枕头上吸剩下的烟。
一滴大大的泪珠,在眼窝里抖动着,像一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珍珠。冷静下来的史东风感到害怕,甚至恐惧,意识到闯了大祸,拿烟的手在微微发抖。因为他们早有约法,未经凌静同意,史东风不得强行同房。
凌静慢慢坐起来,任由长发遮着惨白的脸庞,像聊斋故事里的女鬼。
“史东风,这是我违心让你做的最后一次。今天是我们结婚二十五年纪念日,算是我送你的一个礼物。从今以后,这种事就算了结了。如果你能接受,我们还是夫妻,否则,各走各的路。至于孩子,已经大了,由她选择。”凌静两眼直盯着史东风,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吐出来,就像沉重的汽锤一下一下击打在钢坯上。
史东风斜躺着,烟从嘴角掉到毯子上,冒出一丝白烟。
好像两尊人体雕塑,时间在相对的两张脸之间凝固,电脑主机风扇发出的嗡嗡声,清晰可闻。
“滴铃铃……”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僵局。
凌静移过身子,伸长胳膊,从床头柜上拿过话筒——是在上海的女儿史雅打来的。
“妈,祝贺你们银婚啊!”女儿的声音银铃般清脆悦耳,说完了,就“咯咯”笑起来。“什么银婚?”凌静听得一头雾水,但女儿的声音却让她心境好起来。
“结婚二十五周年,不是银婚吗?”
“原来如此啊!你怎么记得今天这日子?”凌静很奇怪,以前的结婚周年,女儿从来没有向他们表示过祝贺,她一直以为,女儿根本不知这一天。
“我为什么不能记得这一天?没你们哪有我?我这叫吃水不忘挖井人!”女儿笑得更响亮,笑声像喷泉。女儿天生开朗,爱笑,脾气似乎不像他们两人。
“这鬼丫头子,说的也是。”女儿的话让凌静心里热乎乎的。能与史东风相安无事这么多年,自己在情感挣扎的悬崖上没有失去平衡栽下去,主要因为女儿的存在。女儿是她生命的延续,是她的希望所在,也是她的幸福所在,平时无论她心里有多少委屈和痛苦,只要一想到女儿,她都能平息下来。现在女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对父母银婚表示祝贺,也让凌静刚才因史东风过激的冲动,而产生的痛苦绝望的心情得以缓解,动情地说:“那就谢谢你的祝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