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青铜时代的终结战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229B.C.—221B.C.)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来人说,他对我的馈赠和宠荣,有多少是对于我本人的真诚尊重,而又有多少只是纯粹的买卖利诱呢。
    “士为知自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而不是一个交易的商人。荆轲的最恶心之处,是事情到了最后,才发现太子丹一贯并没有对自己的信任之情,更遑谈知遇。那么,自己是被骗了。把自己作为士人唯一拥有的财产——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而实际上并不信任我的人手里!我是替这么一个一贯并不信任我,虚伪地伪装着的人去行刺,受其驱使,舍去我士人的高贵生命,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浇灌给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个人悲剧。
    也许荆轲到了此时,最后悔的就是当初接受了田光以死相托的胁迫,承诺了替人行刺,而且是替太子丹这个不甚高尚的、对我没有信任更遑谈知遇的人去行刺,去为之献身。
    于是就在这次为了等“刺杀助理”一事,太子流露出了不信任,荆轲非常敏感,遂与太子丹吵了起来——这也是积累已久的两人之间矛盾与张力的总爆发。
    荆轲当场就叱太子说:像你这样搞的去了回不来,那是王八蛋!——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骂完,他不也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也不给太子丹以反悔(让荆轲继续等“客”,以提高刺杀成功机会)的机会,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轲既冒死履行自己承诺,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是对的起你的了),体现出对太子丹对我的不信任和对我士人人格的污辱的一种消极反抗!
    荆轲临行在易水河畔,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的是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却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这是多么凄凉啊”,带有无限自怜、自怨。
    这是受到欺骗后对太子丹的怨望以及对自己被欺骗后的自我嘲讽吧。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历史的错误,是一次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那种只为赏金而卖命活动的、不思考什么形而上的问题,也不甚关注人格之受尊重程度的,粗人出身的人。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就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终于,太子丹与荆轲之间的矛盾积累,爆发了,体现为临事互相构衅,彼此负气而动:前者不信任催促后者,后者叱骂前者竖子,并且赌气不作深入交流,放弃等人(“客”)积极想法,不作积极准备,消极立即出行(不以成事为目的,而以履约不愧我心为宗旨),这就注定了刺杀的最终失败。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两人间的张力已经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亦不奇也。 
    易水河边,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宾客。
    荆轲身后,河畔,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担任了刺杀助理。他俩个正是一对绝妙组合:荆轲智商、情商高,马加爵则是个混人,力商高,正可以弥补荆轲的不足。
    秦舞阳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所有送行的众人,包括太子丹,皆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他把筑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在筑的弦上,击出一个变徵之声,荆轲相和而歌,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是怎么唱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古人唱歌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而只有清浊高下,转腔换字之间没有疙瘩,仿佛一贯珠子。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基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意思。但是这种曲调和荆轲的声响,足以让人唏嘘感叹。(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之后,最后反复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这两句就是副歌。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所谓羽声慷慨,即“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