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大周天子(公元前1046—前771年)
,要求:“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把他送到纽约——对不起不是。如果你爱一个人的屋子,你就也会连带爱他的乌鸦;恨一个人的政权,就要杀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要实行种族灭绝政策,杀光商人。——唉,更不像“仁义之师”了。
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个冷静睿智的人,对老姜的叫嚣嗤之以鼻:“我认为,想平静风雨飘摇的现状,必须尽快加速理论工作建设。”
“什么意思?”
“诸位想过没有,煊赫四方的强大的商王朝,骤然间被我们‘小邦周’所颠覆,不只是商人惊恐,连我们自己也奇怪。那个被商王所礼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怎么关键时刻掉链了呢?疑问之余,我们只能这样告诉商人:上帝的庇护也不是无条件的,God only bless those who are deserved。你们不是口口声声称上帝吗?那我们就说上帝已经遗弃你们了。而且我们还要造出一个‘天’来,取代他的上帝!这样,我们颠覆了他的国家还不算,我们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于是创造性地首次明确了“天”的概念,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意与天命,能治理好国家的人,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来,天命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只照顾那些“敬德”“保民”的尘世之王。商纣王之失去天命惠顾而亡国,就是因为他没能“敬德、保民”,而我们名正言顺接过大统,就是因为具有“敬德、保民”气质。天命的概念从此兼并了商人的上帝,就像就像狭义相对论被广义相对论所包容。从此,中国人开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周王也从此获得了“天子”的专称。
这种以“天命”为中心,“敬德、保民”为两个基本点的难能可贵的理论体系,确实比从前商王朝单纯依赖祖先之灵与上帝撑腰的“鬼治主义”迈进了一大步。它引进了“德先生”和“民先生”这两个崭新的充满生命力的概念。
“德”的含义不仅仅限于讲道德,它的甲骨文字型,就是睁着眼睛往前走的样子,差不多什么都包括了,跟后代那捉摸不定的“道”差不多,代表一切正确的东西。
周武王每一想到自己杀死了商纣王,是用武力抢来的天下,就感到很心虚和惶惑。周公旦把这一套“天命”的新思路向周武王汇报了以后,周武王感到豁然开朗,登时底气十足。原来我们是承继“天命”的啊!哈哈!——他立刻祭拜祖先,告慰季牧师、周文王的在天之灵,以及远祖后稷的魂魄,然后登上大周天子的宝位,来自西北老家的威风腰鼓队,不知是否也在登基大典上参加了表演。(此艺据说有四千年历史,很像求雨的仪式:骤雨飞溅样的鼓点,乱蛙蹦跳般的脚步,非常热闹。)
下面就是我们要说的了。既然商朝王把“天命”输给了周人,那一定是商王在“敬德、保民”两个基本点上极其失败,这就有必要拿出纣王失败的证据,才能说服商人认命。于是往纣王脸上涂鸦的运动开始了。周武王在《尚书》中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
第一是不用贵戚旧臣
第二是登用小人
第三是听信妇言
第四是信有命在天
第五是不留心祭祀
第六是酗酒。
这些罪条其实都不严重,有的甚至用现代的价值观判断,富于进步意义。比如第一第二条的“不用贵戚旧臣,登用小人”就很有代表性。这里的“小人”注意不是后代意义上的“君子、小人”那种道德观念上的小人,而是相对于“贵戚旧臣”(商王族亲贵,前任商王任用的旧臣的子嗣)来讲的出身低微的人,即没有显贵家族背景的人,说白了就是“非高干子弟”。一直到孔子时代,“君子”、“小人”都是按血统贵贱来区分的。纣王打破血统论,不录用王族中的亲贵和从前商王的旧臣之子,而是提拔录用出身卑微之人,这在周武王看来是不能接受的过失,而今人眼光看来属于进步的用人观:是“唯才是举”,打破了“用人唯亲”的血统论。
从前商王武丁任用出身低微的“傅说”也是一种“登用小人”,不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亲戚不用,会遭到亲贵集团的蜂拥攻击,甚至他的敌人都不原谅他。因为当时是一种贵族政治,权力和官位只能给贵族们,在贵族内世袭。所以武丁被迫采取托梦的曲折形式,来提出录用傅说,是借用了神的名义(神托梦给他),来抵挡亲贵集团的反对。
同样,纣王为了挽救帝国的颓势,进行了这些必要的人事调整——录用“非高干”的能人取代腐朽的权贵,也必然导致了以其大哥“微子启”为首的亲贵和旧臣集团的疯狂反对。“微子启”甚至采取不合作的政策,带着自己的人怒而走掉,从而分裂了商王朝的统治核心。从史料上看,类似的上层分裂不限于“微子启”一案。纣王的叔叔比干被处死,另一个叔叔箕子被下狱。这可能也是因用人制度的调整触及了这些叔叔们作为亲贵家族的利益,以及其它的“政见不合”,最终与纣王发生严重冲突。不论谁对谁错,谁好谁奸,高层集团内部发生了巨大意见分歧和形式上的明显分裂,我说巨大是因为有人已经为此而死,这都很大地破坏了商王朝的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