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由发行主体委托银行,代
替公司债债权人监督是否有抵触发行主体的财务限制条款。但是,公司债券面额在1亿
日元以上,以及公司债发行数量在50张以下的,可以不用设置公司债管理公司,只要成
立处理本金偿还事务的财务代理人即可。
财务代理人的方式在欧美相当盛行,但是在日本要到1993年商法修正后才被认可。
北尾决定发行的500亿日元公司债时,尚无前例可循。
“软件银行发行的500亿日元公司债,如果成立公司债管理公司,必须支付银行2.
7亿日元的公司债管理费用,如果采取财务代理人方式,所需费用只要1.2亿日元。换
言之,银行做为公司债管理公司几乎不必负担任何风险,就可以取得暴利。
“就在我提出采用财务代理人方式来发行公司债时,银行的态度开始转为强硬,我
们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也因而恶化。银行每天打电话来,话语中充满敌意与抗拒。”
所幸野村证券全面支持北尾的想法,野村信托银行特别取得大藏省(财政部)的同
意,在发行公司债时担任财务代理人的职务。尽管如此,还有两大问题无法解决。
虽然在软件银行的董事会上,决议借由发行公司债来偿还所有的银行贷款。但是,
通过财务代理人方式发行公司债,完全出自北尾一人的策划,所有相关事务都由他一人
独力进行,其后续发展可能会造成软件银行与银行间的关系极度恶化,这件事情的严重
性不仅是其他的董事不知道,即使孙正义也不知道,因为北尾没有告知他们。
“刚好总经理到美国出差,所有的事情都由我决定。”北尾原是准备等孙正义回国
后再报告一切的情况但兴银却直接打电话给远在美国的孙正义,并指出以财务代理人方
式发行公司债是一种愚蠢的做法,成功的可能性极低。“总经理不清楚什么是财务代理
人方式,在即将回国前问我:‘河北,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将各种风险详细说明给总
经理,并且强调如果考虑软件银行未来的发展,就必须走这条路。”
就在那一个星期五下午两点,软件银行召开一次临时董事会,结果在所有董事都表
示同意之下,决定以财务代理人方式发行500亿日元公司债。
董事会结束后,孙正义叫住北尾,表示要顺路送他回家,途中北尾对孙正义说:
“总经理,如果这件工作无法顺利达成的话,请把我免职,以这都是北尾一人的主意为
由,与银行重修旧好。”
“我百分之五百信任你,就算不发行公司债软件银行也不会因此倒闭。”
“我知道了。我一定会成功达成这个任务。”
对于取得公司内部同意与总经理信任的北屋而言,另一个问题则是大藏省是否同意
首度以财务代理人方式来发行公司债。
据北尾指出,当时兴银等多家银行不断对大藏省施压,要求他们别让软件银行以财
务代理人方式发行公司债。如果大藏省听从银行方面的意见,北尾已经准备对大藏省提
起行政诉讼。
结果,大藏省却表现出“默认”的暧昧态度,软件银行终于在1995年9月以3.9%
的合理利率,发行500亿日元十年期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北尾回忆道:“如果当时没有
发行这500亿日元的公司债软件银行将无法成为今天总资产超过11000亿日元的大公司。”
从银行融资中解除手镣脚铐的软件银行,在其后的一年半内,积极展开一连串购并
行动,分别以ZI柳亿日元、1600亿日元与418亿日元,购并齐夫戴维斯出版公司、金士
顿科技公司,以及朝日电视台头号股东的旺文社媒体公司。
在这段期间,软件银行通过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市价增资方式,一
共募集了大约4878亿日元的资金。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身为财务、会计负责人的北尾,发
挥其过人的能力,才能筹募到这么庞大的资金。
北尾说:“现在,软件银行已经是一家大规模的公司,不过几年之前,它的规模还
很小,能募集到4184亿日元的资金,实在相当不容易,其间经历了许多困难。”
清楚北尾借由精明干练的手段,克服一连串困难的人士指出:“软件银行的购并策
略,其实是由北尾一手主控和编剧。孙正义只是在北尾写好的剧本里演出。”
的确,北尾编好的进行购并所不可或缺的资金剧本,但真正的原著剧本却是孙正义
写的。换言之,这场购并剧主要是由孙正义担任原著与导演,而由北尾孝吉负责改编剧
本,主要的演出主角仍是孙正义。
北尾说:“孙先生拥有异于常人的洞察力与先见之明,并陆续描绘出许多远景。为
了实现这些远景,他会说他想要哪一家公司或想收购某家公司,至于是否可以筹措到购
井所需资金,是否可以回收购并的资金等问题,则必须由我给予周全的考量。基本上,
我会向总经理提出三个提案。
“例如,购并齐夫戴维斯公司时,在协商过程中必须向对方提出购并金,因为总经
理实在太喜欢这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