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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凰—秦德君和她的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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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 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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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风、洗澡是1968年开始的。先是三个月一次,逐渐缩短到每周一次。浴室设在楼房的两边,每次有三个淋浴木格,每格容一个人,人与人不许面对面,洗澡人脱下的衣服、鞋子都放在进门的地面上。我这才发现有的人家里送来寒衣,加崭新的手织毛衣、毛裤、毛背心,合腿的布鞋、袜子等。在开饭时,从小方孔取饭时,看见饭车上除了一桶饭、一桶菜、一桶水而外,推车板上的周围,围绕着有三格新式饭盒,那就是有的人家里送来的营养食品。我的家人呢?大女儿秋燕已经因莫须有的罪名受审查,小女儿秋桓怕也已流落在外。她们自顾不暇,哪有力量照顾我?
    放风的场所,是一排排砖墙隔开的四方格,墙背脊上有座桥,桥上有巡逻着的看守,有的耀武扬威,从桥上甩石子下来砸人头取乐。墙很高,朝天上望也只能见斗筐大的天。
    这儿冬天好似关进冰箱,冻得要命。烈日炎炎的夏天,又等于进了烤鸭炉,密不通风,热煞人。
    有个短腿女看守,拖根长尾巴辫子,腿短人就矮,要跑得快,步伐就小,双手助势往前划,样子很滑稽,我忍不住笑,她就伸手来打,她矮我高,打我的脸又够不着,手在空中晃了一下又放下了。等我回头,她蹲在门前石栏杆旁,蜷成一团,不理睬我。我站不稳,走不得,就把双手举起,稳住身子重心,避免摔跤,一步步挪,她却说我是在向她投降。
    1968年“五一”节前,我被叫到一个屋角里,接着被一把修理树枝的大铁剪子剪成个“阴阳头”,即半边剃光,半边贸发。掉落在肩上和背上的长短发,顺着脚落在过道上。其他被囚禁的人,也遭到同样的侮辱。
    一年来听不到消息,看不到阳光,又不准自由说话,真是又聋、又瞎、又哑。直到1968年国庆节才开始松些了,有《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毛选》看了。
    但是审讯却加紧了。在审讯台上的“法官”都身穿蓝色制服或草绿色军装,均是高级毛料制成的。其余的人身上穿的都用布料制成。有次他们着重问我三年解放战争中的事,不断“疲劳轰炸”,诬赖我是特务、反革命,气得我几乎炸开了肺。
    现在我知道我是被拘在秦城监狱里,这里虽没有电刑。水刑、老虎凳,但“肉刑”还是有的,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武斗亦为稀松平常的事。1969年的一天,我被推进汽车,双手铐在胸前。司机台前有个女军宣队员,给我戴上墨镜,套上大口罩,这是把我送到复兴医院三层楼一间房,丢在地板上。到第三天,来一位护士把我带到手术台上,原来是为我右腰背开刀割取肉瘤的,真谢天谢地了。然后仍然
戴墨镜、口罩,铐了双手,押回秦城蓝狱。照旧提审、放风、洗澡三部曲。一次,轰隆一声木门打开了,又一声吆喝:“过来!”看守叫我从木门外层的铁门三寸宽的柳条缝里把手伸出去。他们拚命抓着我的右手,使劲往外拽,膀子快要拽断了,我就大声喊叫:“反革命打人哪!”他们才放手了。我这只右手臂和右边胸膛就成了紫黑色,半年以后才逐渐消褪,从此得了后遗症,手臂、胸膛经常疼痛,写字也
不灵便。1972年,传达了毛主席、周总理的指示:“不准辱骂,不准殴打,不准虐待。”军宣队、工宣队才对我们改善了一些态度。
    这一年开始,提审也少了,可是我却不得自由,仍在囚房里蹉跎岁月。

                           三  “波浪不能摧”

    身在牢房,思绪总像野马一般奔驰,感到自己真是命途多舛。
    从1919年到1949年30年动乱,颠沛流离,涉尽凶滩恶水,鬼门关几进几出,终于熬到全国解放。1949年5月,邓小平同志在一次欢迎会还谈起我当年洛阳坠马的事。陈毅同志在上海一次群众会议上也谈到我做地下工作所冒的风险,表示敬意。不想,在欢欣鼓舞庆祝新中国的胜利之际,在各路英杰齐集北京饭店筹备建立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前夕(1949年初),我被诬陷为“叛党自首”的“叛徒”,撤消政协筹委及第一届政协代表之职。
    在十年浩劫中,我仍躲不了灾祸,在秦城监狱从1967年10月5日到1975年4月5日被囚禁了八年。八年的牢狱生活换来了一纸结论:

    1.秦德君和“5·16”没有关系。
    2.秦德君在上海解放前夕被蒋匪帮逮捕后没有叛变自首。
    3.1931年在成都登反共启事的是王梅隐,不是秦德君。

    1975年4月5日出狱那天,管狱的高大个子说:“你回去后,要是有人问起你这断了的一只腿,你就说是在大街上给公共汽车轧断了的。不准说是在监狱里断了的!”
    瞎话,我能栽赃于大街上的任何汽车司机吗?我的腿明明就是在这儿被折断的!
    我在这儿监狱里混时光时,后期允许看些书报了。有些诗歌、戏曲唱词都能背熟。如《竹枝词》,这是古代富有色彩的诗,在四川非常盛行,人们边舞边唱,以鼓和短笛来伴奏,真有家乡的亲切感。我主要是欣赏它的内容,有一首刘禹锡的《竹枝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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