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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桑九十年(一个外交特使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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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三任大使,三种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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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使尼泊尔:睦邻友好的使者

    1965年我奉命被派往尼泊尔当大使,这是我第一次出国任大使,却不是第一次去尼泊尔。1956年我曾任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去尼泊尔谈判并签订了中尼协定。我在西藏负责外事工作同尼泊尔打交道最多,后来在外交部内又负责处理有关对尼事务,所以,对尼泊尔及中尼关系并不生疏,在当时也算是一个尼泊尔问题的专家了。中央和外交部可能考虑到这些因素,才派我去尼当大使。

    精明的马亨德拉国王

    正如我在前面谈过的,尼泊尔是一个内陆国家,是拉纳家族统治的君主国。历史上曾受英国的侵略和控制,英国在尼享受有许多特权。印度独立后,它要继承英国在尼的一切权利,并且进一步扩张其在尼特权,使得在政治、经济、贸易、交通、金融等等方面都保持有特殊权利。拿外援来讲,尼泊尔当时要请求其他国家援助都要先得到印度的同意,否则,它在交通运输上卡住,外国的援助物资就进不了尼国境内。这当然引起了尼泊尔爱国人士的反对。

    尼泊尔马亨德拉国王较为英明,它对印度采取团结与斗争的策略,设法争取到美国及一些西方国家的援助,但其重点放在中国方面。他看到自1962年中印边境战争以后,中国对印度不再迁就,于是他在同印度保持友好的同时,大力争取中国,想在中印两大国之间保持平衡,以维护其国家的独立与主权。尼泊尔国王的政策是有效的,他在同印度斗争受到威胁时,中国就支持他,我国陈毅外交部长曾发表公开声明,表示支持尼泊尔反抗外来压力的立场,曾起了积极的作用,得到尼国上下的好感。最使尼泊尔关心的是中尼边界问题。尼泊尔受到外界关于中国要扩张领土的谣言的影响,担心中国在将来藏尼边界冲突上抢占土地,边界正式划定并签署了边界条约,树立边界界桩,尼泊尔就大大安心了。我在解决中尼边界问题上主持了双方勘察队划定边界走向并树立界桩的事务。我作为中方勘界负责人,对尼泊尔上界人员多方照顾,不仅在技术上(树界桩所需一切材料、技术都由我方提供)而且在生活上提供食宿帮助,在中尼边界沿喜马拉雅山脉工作是一种困难并危险的工作,凡是困难、危险的地方都是我国勘界人员前去完成。我们秉承两国签订的条约办事,并没有丝毫占尼方便宜的地方。所以,边界问题的解决使尼泊尔认识到中国支持弱小国家政策的真诚。为了帮助尼泊尔的建设,抵制印度、西方国家援助的苛刻条件,中国根据当时我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向尼泊尔提供无息、低息、及赠送的贷款与项目,派出专家帮助尼泊尔修建小型工厂,如制革、砖瓦等能立即见效工厂,同时还为尼方修建外国不愿承建的公路。所有这些对尼工作,我在西藏和外交部工作时都曾参与商谈并执行。

    当1965年我被任命去尼泊尔当大使时,自认为不仅是来自友好邻邦而且与尼泊尔有着不一般关系的国家的大使,应该受到比较热情友好特殊的待遇。可是却不然。尼泊尔国王要保持他的国家独立的形像,不偏袒任何大国,尤其是对中国和印度两国保持中立的政策,他只能在形式礼遇上按照国际外交惯例、常规程序进行,对所有外国大使都是公开,平等的待遇。

    前尼泊尔国王马亨德拉是一位精明能干、深受人民拥护的国王。他要争取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支持,以对抗印度的控制,但他的国家那时还不得不依靠印度,比如出海口、交通运输、经济支援等。他对印度当时运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是较有成效的,比如说他设法争取了美、苏、英、法、中等国的援助,在尼泊尔进行了各种形式。各个方面的建设,大的如修公路,小如一个小的诊疗所,都有外国参加。他要打破印度一家包揽、封闭尼国的政策。我正是在这个时候去当大使。

    尼泊尔是信仰印度教的君主制的国家,宗教和王室的节日活动很多,每逢重大节日,国王及王后都到场。外交活动如某国元首总理访问,他们也出席。凡是有国王及王后出席的盛会,都要安排接见各国大使,这种接见是礼节性的,是按照国际优先权惯例进行的。所谓优先权就是不论国家大小,不论与驻在国的关系如何,都一律按呈递国书日期先后排列顺序接见。印度大使当时是到尼泊尔最早的大使,国王礼节性接见时按优先权他是第一位,我刚到任按顺序排在最后,但在其他国家的临时代办或其他国际组织代表之前。国王、王后接见时,每位大使大约有十来分钟。这种外交惯例,我不能违背,所以我在这种场合,虽然想同国王多谈一点也不容易,因为到时国王的侍从和礼宾司长都提醒我该告辞了。虽然我心中有所不快,然而这是外交惯例,我也不能违反。

    尼泊尔是君主制国家,虽然两国有事交涉当然通过政府外交部长、总理,但重大事件的决定权掌握在国王手里,因此,能同国王直接接触并交谈,不只是增进了解,增强友谊,而且在解决重大国际关系问题上是极重要的。在公开正式外交场合,很难与国王详谈,只有另找别的办法。

    宫廷外交传友谊

    王宫内设有秘书处一类的机构,由国王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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