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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大清洗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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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发生大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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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都是危险的,那样行事是有罪的,要“打击调和派”呀。实质上,这是不许作任何一种选择,不允许哪怕出现选择的想法。它同样排除了怀疑的余地。因为选择只有基于怀疑才是可能的。

    在这样的更为压抑的环境中,举行了三次公开的莫斯科审判。正是这种环境和决定这种环境的气氛,在某种程度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一切能够发生。

    现在,所谓《布哈林的遗嘱》已为人所知。它是布哈林真正的“最后陈述”。他的妻子把它背得烂熟。显然,它不可能具有文件的效力。速记记录中写入了他另外的正式的最后陈述。它对于法庭来说毫无意义,完全不能影响已经预先决定的判决。就是被告本人也不可能不了解这一点。但他仍归说话了。他全都招认,但实际上全都否认了(“我认为自己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要为破坏活动负责,尽管我不记得发出过进行破坏活动的指示”);他把建立集团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时,对加于集团的罪过进行了嘲笑(“怎么可以断定集团是受法西斯情报机构之命组织的呢?这是在1928年哪!”),他在承认他应得到的最严厉的惩治时,仍希望真理的一天将会到来。

    这一天到来了……他这个人的世纪令人惊奇地正好分成了两半:1888年诞生,1938年处死,1988年又从虚无的世界回归。显而易见,他的著作将被研究和分析,看他哪里写得对,哪里不对。要弄清楚他的思想,也要弄清楚他的错误。这是自然的。我觉得,不自然的甚或令人难以置信的仅仅是:现在,当平反判决书的墨迹还未干之时,又出现了污蔑,这就是4月6日的《文学报》显然迫不及待地干出的事。

    布哈林、李可夫等的审判案是最后一次公开的审判。此后“司法判决”全是秘密进行的。人们就是在当时对这样做也会产生怀疑……

    在党的二十大上,批判了那个时期无视法律的现象,废除了秘密法庭,通过了新的刑法。一切整顿就绪。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出现无罪判决的人,虽然判决是遵从人们有目共睹的一切诉讼程序,也可以进行辩护和上诉。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电话授权”,“定制的案件”,“按指示办”的侦查。关于这些,立陶宛一个集体农庄的主席阿利别尔塔斯·梅卢斯说得很生动:“现在我胸前戴着英雄勋章,但我也可能得到有期……”。

    在公开性和改革的时期,审判工作恢复了法制:按命令草率从事的案子重新在审查,冤案在平反昭雪。但是,恢复一个无辜者的权利要遇到多么激烈的对抗,而这同时也是恢复法律本身的权利啊。人们总是习惯于这样想:他既然在“那里”呆过,那就是说“有过”什么,“政府不会错的”。这不是什么日常用语。为了它法律和正义受到践踏。人们因此而遭受磨难。而且改革的真意也受到破坏,因为一切还在照老规矩、老方法,可以说“照老的教科书”去办。

    中央委员会最近的一次全会谈到了法律的全面彻底的胜利。这一点暂时还不是事实,而是目标。而通向目标的道路看来将不是很平坦的。法制不仅仅是司法的问题。这也是公开性。这也是把民主作为生活准则加以确立的问题。并且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改变并培养人们的法律观念。最后这一点需要付出极其巨大的努力,而且显然需要不少时间。然而,我们没有任何别的出路,只有向目标奋勇前进,不然的话,社会的生存和正常运行都是不可能的。

    (原载苏联《消息报》1988年4月10日。康春林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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