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O年代的教训
亚历山大·雅科夫列夫
1938年1月2日至3月13日,苏联最高法院军事法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确认所谓的“右派托洛茨基反苏集团”成员犯有极其严重的罪行。这些罪行是:背叛祖国,破坏行为,暗中捣乱,谋杀谢·米·基洛夫、阿·马·高尔基、维·鲁·明仁斯基,阴谋杀害弗·伊·列宁。受到审判的共21人。18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长期剥夺自由。
1988年2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判决和撤销尼·布哈林、阿,李可夫、赫·拉科夫斯基、阿·罗森霍尔茨、M·切尔诺夫、N·布兰诺夫、J·列文、N·卡萨科夫、B·马克西莫夫—季科夫斯基和N·克留契科夫等人案件的决定。在这之前,曾撤销了对其他十个在1938年案件中受审的人的判决。恢复了N·谢连斯基、B·伊万诺夫、n·估巴列夫、厂·格林科、O·霍贾耶夫、C·别索诺夫、N·普列特尼奥夫、H·克列斯京斯基、A·伊克拉莫夫、B·沙兰戈维奇等人的名誉。在这一案件中有关F·雅哥达的问题,苏联监察院未提出异议。
在我们面前放着一本1938年出版的有关这一案件的法院判决总结。起诉人安·亚·维辛斯基的讲话。见证人的证词和被告人的供词。辩护人的发言。被告人的最后讲话……
在翻阅这一文件时,一种奇怪的、沉重的感情控制了我。这一诉讼案件的所有参加者毫无例外地谈得很一致,很谐调,谈得都一模一样。此外,被告人本人都指责自己犯有最严重的罪行。每个人都进行自我揭露,都谴责自己,都表示仟侮。谁也不同起诉人和见证人争辩,谁也不想去推翻哪伯是一小点对自己有害的证据,而只是对这些证据进行补充。完完全全的自我认罪!
这一诉讼案的特点是: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检察长完全占据着统治地位,他主持和左右着整个程序。起诉人进行揭发和谴责,其他人只对他附和。听不到法官的声音。辩护人只是请求宽恕。没有法庭辩论。没有双方的辩论,没有论证,也没有反论证,没有对证据的调查。没有专家参加诉讼程序,也没有任何鉴定。他们到底是为什么呢?被告人进行详细的描述,说他们自己是些什么样的坏蛋。
这使我产生这样的印象:这是一幕经过精心策划、预先排练好的闹剧。
被告人被指控犯有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罪行——似乎他们准备把乌克兰出卖给法西斯德国,把远东出卖给日本。他们被宣布对牲畜得瘟疫、对事故、对拙劣制订的计划、对失误负有罪责,甚至对当时这一困难时期的一切自然灾害、歉收、一切不幸和灾难都负有罪责。他们被指控犯有破坏耕地和轮作制,扩散“猪瘟”和“马的贫血病”,拖延亚麻联合企业建设,“毁坏”牧场,破坏性地消灭苴蓿草等罪行……医生被指控犯有杀害病人罪,因为他让病人在炎热的四月天的中午睡在花园的长椅上。其他被告人被指控通过在办公室内喷洒水银和酸的溶液的办法毒害负责人。所有被告人对这一切都承认了……
这怎么可能呢?
一切革命的伟大活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是为了美好的未来而同过去决裂。世界划分为善恶两极。革命斗争的痛苦与牺牲使得为未来幸福而采用的暴力行为变得神圣高尚。政治斗争所固有的范畴和概念具有一种重要的特征;它们要末标志着黑暗谬误和罪恶,要未标志着真理、光辉照人的善良和值得为之奋斗和牺牲的革命的理想。经过破坏、摧毁和打倒之后,应该继续朝前走。应该建设、创造、发明。列宁在使国家现实地转向和平发展轨道中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在刑法领域,这意味着从“红色恐怖”和公开的镇压阶级敌人转向法制。
列宁去世以后,政治范畴和口号的炽烈的力量被自私地用来争夺个人的权力。在“对领袖迷信”的条件下,滥用政治权力的现象也反映在刑法领域。
在社会中人为地制造了并积聚着一种对革命成果造成不祥威胁的感觉。这一威胁被人格化了,体现在其狡诈的载体(“人民的敌人”)身上。甚至为革命忠心耿耿的效力,也被解释为坏人的可耻的伪装。这一威胁被赋予全面的和无孔不人的性质(“敌人的巢穴”)。
既然是同所谓的最凶恶的敌人作斗争,那末,斗争手段的选择就成为次要的问题了,对证据也用不着关心了,甚至根本就把这些作为“腐朽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残余而抛弃掉。这样自然就在审问中采用非法的手段。
那些没有做到一接到信号就向被指定的“敌人”猛烈攻击的人,就成了“人民敌人的帮凶”。而那些被划为“人民敌人”的人,就被开除出社会,变成永世不得翻身的人(连同自己的亲属、朋友,甚至于熟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人被认为是危险的人,因为他未“缴械投降”。承认有罪的人必须“供出自己的同伙”。“有问题的人”的范围扩大了。结果是,惩罚体制挚生出“敌人”,而这些敌人的“存在”反过来又为这一体制提供了佐证并使之进一步扩大。
当时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