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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171 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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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千。春、冬各小绫七匹,绢二十匹,春罗一匹,绵五十两。

    宣奉、正奉、正议、通奉大夫,五十五千。春、冬各小绫五匹,绢十七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通议、太中大夫,五十千。《无丰令》,太中大夫以上丁忧解官,给旧官料钱。

    中大夫,中奉、中散大夫,四十五千。春、冬各小绫三匹,绢十五匹,春罗一匹,冬绵五十两。

    朝议、奉直、朝请、朝散、朝奉大夫,三十五千。春、冬绢各十三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

    朝请、朝散、朝奉郎,三十千。春、冬服同正郎。

    承议、奉议、通直郎,二十千。承议春、冬绢各十匹,春罗一匹,冬绵三十两。奉议、通直,春、冬各绢七匹。

    宣教郎,十七千。春、冬绢各六匹,春罗一匹,冬绵二十两。《无丰格》:有出身十七千,无出身十四千。六年,敕不以资考有无出身,并十五千,衣无罗。

    宣义郎,十二千。春、冬各绢五匹,冬绵十五两。

    承事郎,十千。春、冬绢各三匹,冬绵十五两。

    承奉郎,八千。承务郎,七千。元丰以来,厘务止支驿料。大观二年,定支。

    承直郎,二十五千。春、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元丰,留守判官、府判官,奉钱三十千,春、冬绢各十二匹,绵二十两;节度、观察判官,奉钱二十五千,春、冬绢各六匹,绵十二两半,凡二等,崇宁二年,改从一等。

    儒林郎,二十千。春、冬绢各五匹,绵十两。元丰,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奉钱衣赐如上;防、团军事判官考任合入令录者,奉钱十五千,凡二等。崇宁改从一等。

    文林郎,十五千。春、冬服同儒林。

    从事、从政、修职郎,十五千。从事郎,元丰旧制,考第合入令录者,视令录支,未合入令录者,视判、司、簿、尉支。从政郎,元丰,三京、州、府、军、监司录、录事参军,五万户以上二十千,三万户以上十八千,一万户以上十五千,五千户以上十二千,不满五千户十千。县令,一万户以上二十千,七千户以上十八千,五千户以上十五千,三千户以上十二千,不满二千户十千,凡二等。崇宁改从一等。

    迪功郎,十二千。元丰,四京军巡判官,十五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法参军,五万、三万户以上十二千,二万户及不满五千户七千。三京、州、府、军、监司户参军,及五万户以上十千,三万户以上九千,一万户以上八千,不满五千户七千,凡三等。崇宁改。初,熙宁四年,中书门下言:“天下选人奉薄而多少不均,不足以劝廉吏。今欲月增料钱:县令、录事参军三百六十七员,旧请十千、十二千者,增至十五千;司理、司法、司户参军,主簿、县尉二千一百五十三员,旧请七千、八千、十千者,增至十二千;防、团军事推官,军、监判官一百七十二员,旧请七千者,增至十二千。月通增奉钱一万二千余贯,米麦亦有增数。”从之。

    太尉,一百千。春、冬各小绫十匹,春罗一匹,绢十匹,冬绢二十匹,绵五十两。带节度使依本格。

    节度使,四百千。曾任执政以上除,及移镇、初除,及管军,并同旧制。承宣使,三百千。即节度观察留后。

    观察使,防御使,二百千。团练使,百五十千。刺史,一百千。自节度使以下至诸卫中郎将,并如旧制。

    通侍大夫,三十七千。正侍、宣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大夫,二十七千。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大夫,二十五千。春、冬绢各十匹,绵二十两。惟通侍大夫十二匹。

    正侍、宣正、履正、协忠、中侍、中亮、中卫、翊卫、亲卫、拱卫、左武、右武、武功、武德、武显、武节、武略、武经、武义、武翼郎,二十千。敦武郎,十七千。修武郎,十四千。春绢五匹,冬七匹,绵二十两。带合门祗候并同。

    从义、秉义郎,十千。带合门祗候十二千。

    成忠、保义郎,五千。带合门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绢各四匹,冬绵十五两。

    承节、承信郎,四千。春、冬绢各三匹,钱二千。

    进武校尉,三千,进义校尉,二千。春、冬绢各三匹。

    进武副尉,三千。守阙进武副尉、进义副尉、守阙进义副尉,一千。

    凡文武官料钱,并支一分见钱,二分折支。曾任两府虽不带职,料钱亦支见钱。

    职钱

    御史大夫,六曹尚书,行,六十千。守,五十五千;试,五十千。

    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五十千。衣赐,本官例。官小,春、冬服小绫各三匹,绢各十五匹,绵五十两。

    左、右散骑常侍,御史中丞,开封尹,行,一百千。守,九十千;试,八十千。崇宁四年复位。

    六曹侍郎,元佑中,置权六曹书,奉给依守侍朗。绍圣中罢。

    行,五十五千。守,五十千;试,四十五千。

    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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