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圣王月令之事而记之。不韦安能独为此记?”今案不得全称周书,亦不可即为
秦典,其内杂有虞、夏、殷之法,皆圣王仁恕之政也。蔡邕具为章名,又论之曰:
“明堂所以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也。”夏后氏曰代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
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内曰太室。圣人南面而听,响明而
治,人君之位莫不正焉。故虽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制度之数,各有所依。方
一百四十四尺,坤之策也,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乾之策也。太庙明堂方六丈,
通天屋径九丈,阴阳九六之变,且圆盖方覆,九六之道也。八闼以象卦,九室以
象州,十二宫应日辰。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四户八牖乘九宫之数也。户皆外
设而不闭,示天下以不藏也。通天屋高八十一尺,黄钟九九之实也。二十八柱布
四方,四方七宿之象也。堂高三尺,以应三统,四向五色,各象其行。水阔二十
四丈,象二十四气,于外,以象四海。王者之大礼也。”观其模范天地,则象阴
阳,必据古文,义不虚出。今若直取《考工》,不参《月令》,青阳总章之号不
得而称,九月享帝之礼不得而用。汉代二京所建,与此说悉同。
建安之后,海内大乱,魏氏三方未平,无闻兴造。晋则侍中裴頠议“直为一
殿,以崇严父之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宋、齐已还,咸率兹礼,前王盛事,
于是不行。后魏代都所造,也自李冲,三三相重,合为九屋。檐不覆基,房间通
街,穿凿处多,迄无可取。及迁洛阳,更加营构,五九纷竞,遂至不成。宗祀之
事,于焉靡托。
今皇猷遐阐,化覃海外,方建大礼,垂之无穷。弘等不以庸虚,谬当议限。
今检明堂必须五室者何?《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黄
曰神斗,白曰显纪,黑曰玄矩,苍曰灵府。”郑玄注曰:“五府与周明堂同矣。”
且三代相沿,多有损益,至于五室,确然不变。夫室以祭天,天实有五,若立九
室,四无所用。布政视朔,自依其辰。郑司农云:“十二月分在青阳等左右之位”,
不云居室。郑玄亦云“每月于其时之堂而听政焉。”《礼图》画个,皆在堂偏,
是以须为五室。明堂必须上圆下方者何?《孝经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圆下
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礼记盛德篇》曰:“明堂四户八牖,上圆下方。”
是以须为圆方。明堂必须重屋者何?案《考工记》,夏言“九阶,四旁两夹窗,
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殷言“四阿重屋,”周
承其后不言屋,制亦尽同可知也。其“殷人重屋”之下,本无五室之文。郑注云:
“五室者,亦据夏以知之。”明周不云重屋,因殷则有,灼然可见。《礼记明堂
位》曰:“太庙,天子明堂。”言鲁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礼乐,鲁之太庙,与
周之明堂同。又曰:“复庙重檐,刮楹达响,天子之庙饰。”郑注:“复庙,重
屋也。”据庙既重屋,明堂亦不疑矣。《春秋》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坏,《五行
志》曰:“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者也。”服虔亦云“太室,太庙
之上屋也。”《周书·作洛篇》曰:“乃立太庙宗宫路寝明堂,咸有四阿反坫,
重亢重廊。”孔晁注云:“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依《黄图》所载,汉
之宗庙皆为重屋。此去古犹近,遗法尚存,是以须为重屋。明堂必须为辟雍者何?
《礼记盛德篇》云:“明堂者,明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雍。”《明堂阴阳录》
曰:“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以象紫宫。”此则明堂有
水之明文也。然马宫、王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同处,蔡邕、卢植亦以为明堂、
灵台、辟雍、太学同实异名。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则谓之清庙,
取其正室,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周水
圜如璧,则曰辟雍,其实一也。”其言别者,《五经通义》曰:“灵台以望气,
明堂以布政,辟雍以养老教学。”三者不同。袁准、郑玄亦以为别。历代所疑,
岂能辄定?今据《郊祀志》云:“欲为明堂,未晓其制。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
《明堂图》,一殿无壁,盖之以茅,水圜宫垣,天子从之。”以此而言,其来则
久。汉中元二年,起明堂、辟雍、灵台于洛阳,并别处。然明堂并有璧水,李尤
明堂铭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