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太蔟。
七月,律中夷则,丑上生之律,长五寸七百二十九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孟秋
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咏歌九则,平百姓而无贷也。三分损一,下生夹钟;京房
三分益一,上生夹钟。
八月,律中南吕,卯下生之律,长五寸三分寸之一。仲秋气至,则其律应,
所以赞阳秀也。三分益一,上生姑洗。
九月,律中无射,卯上生之律,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
四。季秋气至,则其律应,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人轨仪也。三分损一,下生
中吕;京房三分益一,上生中吕。
十月,律中应钟,巳下生之律,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孟冬气至,则其
律应,所以均利器用,俾应复也。三分益一,上生蕤宾。
淮南、京房、郑玄诸儒言律历,皆上下相生,至蕤宾又重上生大吕,长八寸
二百四十三分寸之百四;夷则上生夹钟,长七寸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
无射上生中吕,长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此三品于司
马迁、班固所生之寸数及分皆倍焉,余则并同。斯则泠州鸠所谓六间之道,扬沈
伏,黜散越,假之为用者也。变通相半,随事之宜,赞助之法也。凡音声之体,
务在和均,益则加倍,损则减半,其于本音恒为无爽。然则言一上一下者,相生
之道;言重上生者,吹候之用也。于蕤宾重上生者,适会为用之数,故言律者因
焉,非相生之正也。
杨子云曰:“声生于日,谓甲己为角,乙庚为商,丙辛为徵,丁壬为羽,戊
癸为宫也。律生于辰,谓子为黄钟,丑为大吕之属也。声以情质,质,正也。各
以其行本情为正也。律以和声,当以律管钟均和其清浊之声。声律相协而八音生。
协,和也。”宫、商、角、徵、羽,谓之五声。金、石、匏、革、丝、竹、土、
木,谓之八音。声和音谐,是谓五乐。
夫阴阳和则景至,律气应则灰除。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日御前殿,合八能之
士,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钟律,权土灰,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灰除,
是故乐均清,景长极,黄钟通,土灰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短极,
蕤宾通,土灰重而衡低。进退于先后五日之中,八能各以候状闻,太史令封上。
效则和,否则占。
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周密,布缇幔。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
内房中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
去;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
至乃候。灵台用竹律。杨泉记云:“取弘农宜阳县金门山竹为管,河内葭莩为灰。”
或云以律著室中,随十二辰埋之,上与地平,以竹莩灰实律中,以罗縠覆律吕,
气至吹灰动縠。小动为和,大动,君弱臣强;不动,君严暴之应也。
审度
起度之正,《汉志》言之详矣。武帝泰始九年,中书监荀勖校太乐,八音不
和,始知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勖乃部著作郎刘恭依《周礼》制尺,所
谓古尺也。依古尺更铸铜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又,
汲郡盗发六国时魏襄王冢,得古周时玉律及钟、磬,与新律声韵闇同。于时郡国
或得汉时故钟,吹律命之皆应。勖铭其尺曰:“晋泰始十年,中书考古器,揆校
今尺,长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吕玉律,三曰西京铜
望臬,四曰金错望臬,五曰铜斛,六曰古钱,七曰建武铜尺。姑洗微强,西京望
臬微弱,其余与此尺同。”铭八十二字。此尺者勖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
荀勖造新钟律,与古器谐韵,时人称其精密,惟散骑侍郎陈留阮咸讥其声高,
声高则悲,非兴国之音,亡国之音。亡国之音哀以思,其人困。今声不合雅,惧
非德正至和之音,必古今尺有长短所致也。会咸病卒,武帝以勖律与周汉器合,
故施用之。后始平掘地得古铜尺,岁久欲腐,不知所出何代,果长勖尺四分,时
人服咸之妙,而莫能厝意焉。
史臣案:“勖于千载之外,推百代之法,度数既宜,声韵又契,可谓切密,
信而有徵也。而时人寡识,据无闻之一尺,忽周汉之两器,雷同臧否,何其谬哉!
《世说》称“有田父于野地中得周时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勖试以校己所治金
石丝竹,皆短校一米”。又,汉章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