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先生曰:贤者在下,岂可自进以求于君?苟自求之,必无能信用之理。
古人之所以必待人君致敬尽礼而后往者,非欲自为尊大,盖其尊德乐道之心,不
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君子之需时也,安静自守,志虽有须,而恬然若将终身焉,乃能用常也。虽
不进而志动者,不能安其常也。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传》曰:人相亲比,必有其道,
苟非其道,则有悔咎。故必推原占决其可比者而比之,所比得元永贞,则无咎。
元,谓有君长之道;永,谓可以常久;贞,谓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
下之从上,必求此三者,则无咎也。
《履》之初九曰:“素履,往无咎。”《传》曰:夫人不能自安于贫贱之素,
则其进也,乃贪躁而动,求去乎贫贱耳,非欲有为也。既得其进,骄溢必矣,故
往则有咎。贤者则安履其素,其处也乐,其进也将有为也,故得其进则有为而无
不善。若欲贵之心与行道之心交战于中,岂能安履其素乎?
大人于否之时,守其正节,不杂乱于小人之群类,身虽否而道之亨也,故曰:
“大人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否也。
人之所随,得正则远邪,从非则失是,无两从之理。《随》之六二,苟系初,
则失五矣,故《象》曰:“弗兼与也。”所以戒人从正,当专一也。
君子所贵,世俗所羞;世俗所贵,君子所贱。故曰:“贲其趾,舍车而徒。”
《蛊》之上九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
则也。”《传》曰: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怀抱道德,不偶于时,而高洁自
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于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
不屑天下之事独洁其身者。所处虽有得失小大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象》
所谓“志可则”者,进退合道者也。
遁者,阴之始长,君子知微,固当深戒。而圣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
“与时行”,“小利贞”之教。圣贤之于天下,虽知道之将废,岂肯坐视其乱而
不救,必区区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苟得为之,孔、
孟之所屑为也,王允、谢安之于汉、晋是也。
《明夷》初九,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如是,则世俗孰不疑
怪?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见怪而迟疑其行也。若俟众人尽识,则伤已及而不能去已。
《晋》之初六,在下而始进,岂遽能深见信于上?苟上未见信,则当安中自
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则悻悻以
伤于义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然圣人又恐后之人不
达宽裕之义,居位者废职失守以为裕,故特云初六裕则无咎者,始进未受命当职
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职,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时,
亦容有为之兆者。
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离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终睽之理。故贤者顺理而安
行,智者知几而固守。
君子当困穷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推致其命以遂其志。
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塞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苟不知命,则恐惧于险难,
陨获于穷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为善之志乎?
寒士之妻,弱国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择势而从,则恶之大者,不容于世
矣。
《井》之九三,渫治而不见食,乃人有才智而不见用,以不得行为忧恻也。
盖刚而不中,故切于施为,异乎“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者矣。
《革》之六二,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
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矣,处革之至善者也。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
也。如二之才德,当进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
《鼎》之有实,乃人之有才业也,当慎所趋向。不慎所往,则亦陷于非义。
故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士之处高位,则有拯而无随;在下位,则有当拯,有当随,有拯之不得而后
随。
君子思不出其位。位者,所处之分也。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
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逾分非据乎?
人之止,难于久终,故节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终,事或废于久,人之所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