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邑焚烧,宪章泯绝。魏氏三方未平,无闻兴造。晋
则侍中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而庙宇之制,理据未分。宜可直为一
殿,以崇严父之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宋、齐已还,咸率兹礼。此乃世之
通儒,时无思术,前王盛事,于是不行。后魏代都所造,出自李冲,三三相重,
合为九室。檐不覆基,房间通街,穿凿处多,迄无可取。及迁宅洛阳,更加营构,
五九纷竞,遂至不成,宗配之事,于焉靡托。
今皇猷遐阐,化覃海外,方建大礼,垂之无穷。弘等不以庸虚,谬当议限。
今检明堂必须五室者何?《尚书帝命验》曰:“帝者承天立五府,赤曰文祖,黄
曰神斗,白曰显纪,黑曰玄矩,苍曰灵府。”郑玄注曰:“五府与周之明堂同矣。”
且三代相沿,多有损益,至于五室,确然不变。夫室以祭天,天实有五,若立九
室,四无所用。布政视朔,自依其辰。郑司农云:“十二月分在青阳等左右之位。”
不云居室。郑玄亦言:“每月于其时之堂而听政焉。”《礼图》画个,皆在堂偏,
是以须为五室。明堂必须上圆下方者何?《孝经援神契》曰:“明堂者,上圆下
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礼记·盛德篇》曰:“明堂四户八牖,上圆下方。”
《五经异义》称讲学大夫淳于登亦云:“上圆下方。”郑玄同之。是以须为圆方。
明堂必须重屋者何?案《考工记》,夏言“九阶,四旁两夹窗,门堂三之二,室
三之一。”殷、周不言者,明一同夏制。殷言“四阿重屋”,周承其后不言屋,
制亦尽同可知也。”其“殷人重屋”之下,本无五室之文,郑注云:“五室者,
亦据夏以知之。”明周不云重屋,因殷则有,灼然可见。《礼记·明堂位》曰:
“太庙天子明堂。”言鲁为周公之故,得用天子礼乐,鲁之太庙与周之明堂同。
又曰:“复庙重檐,刮楹达向,天子之庙饰。”郑注:“复庙,重屋也。”据庙
既重屋,明堂亦不疑矣。《春秋》文公十三年:“太室屋坏。”《五行志》曰:
“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者也。”服虔亦云:“太室,太庙太室之
上屋也。”《周书·作洛篇》曰:“乃立太庙宗宫路寝明堂,咸有四阿反坫,重
亢重廊。”孔晁注曰:“重亢累栋,重廊累屋也。”依《黄图》所载,汉之宗庙
皆为重屋。此去古犹近,遗法尚在,是以须为重屋。明堂必须为辟雍者何?《礼
记·盛德篇》云:“明堂者,明诸侯尊卑也。外水曰辟雍。”《明堂阴阳录》曰:
“明堂之制,周圜行水,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以象紫宫。”此明堂有水之明文
也。然马宫、王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同处,蔡邕、卢植亦以为明堂、灵台、
辟雍、太学同实异名。邕云:“明堂者,取其宗祀之清貌,则谓之清庙,取其正
室,则曰太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门之学,则曰太学,取其周水圜如璧,
则曰璧雍。其实一也。”其言别者,《五经通义》曰:“灵台以望气,明堂以布
政,辟雍以养老教学。”三者不同。袁准、郑玄亦以为别。历代所疑,岂能辄定?
今据《郊祀志》云:“欲治明堂,未晓其制。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
一殿无壁,盖之以茅,水圜宫垣,天子从之。”以此而言,其来则久。汉中元二
年,起明堂、辟雍、灵台于洛阳,并别处。然明堂亦有壁水,李尤《明堂铭》云
“流水洋洋”是也。以此须有辟雍。
夫帝王作事,必师古昔,今造明堂,须以《礼经》为本。形制依于周法,度
数取于《月令》,遗阙之处,参以馀书,庶使该详沿革之理。其五室九阶,上圆
下方,四阿重屋,四旁两门,依《考工记》、《孝经》说。堂方一百四十四尺,
屋圆楣径二百一十六尺,太室方六丈,通天屋径九丈,八达二十八柱,堂高三尺,
四向五色,依《周书·月令》论。殿垣方在内,水周如外,水内径三百步,依
《太山盛德记》、《觐礼经》。仰观俯察,皆有则象,足以尽诚上帝,祗配祖宗,
弘风布教,作范于后矣。弘等学不稽古,辄申所见,可否之宜,伏听裁择。
上以时事草创,未遑制作,竟寝不行。
六年,除太常卿。九年,诏改定雅乐,又作乐府歌词,撰定圆丘五帝凯乐,
并议乐事。弘上议云:
谨案《礼》,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周礼》奏黄钟,歌大吕,奏
太簇,歌应钟,皆是旋相为宫之义。蔡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