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分之影,直以率推,非因表候定其长短。然寻晷影尺丈,虽有大较,或地域不改,
而分寸参差,或南北殊方,而长短维一。盖术士未能精验,冯占所以致乖。今删
其繁杂,附于此云。
梁天监中,祖恒造八尺铜表,其下与圭相连。圭上为沟,置水,以取平正。
揆测日晷,求其盈缩。至大同十年,太史令虞广刂又用九尺表格江左之影。夏至
一尺三寸二分,冬至一丈三尺七分,立夏、立秋二尺四寸五分,春分、秋分五尺
三寸九分。陈氏一代,唯用梁法。齐神武以洛阳旧器并徙邺中,以暨文宣受终,
竟未考验。至武平七年,讫干景礼始荐刘孝孙、张孟宾等于后主。刘、张建表测
影,以考分至之气。草创未就,仍遇朝亡。周自天和以来,言历者纷纷复出。亦
验二至之影,以考历之精粗。及高祖践极之后,大议造历。张胄玄兼明揆测,言
日长之瑞。有诏司存,而莫能考决。至开皇十九年,袁充为太史令,欲成胄玄旧
事,复表曰:“隋兴已后,日景渐长。开皇元年冬至之影,长一丈二尺七寸二分,
自尔渐短。至十七年冬至影,一丈二尺六寸三分。四年冬至,在洛阳测影,长一
丈二尺八寸八分。二年夏至影,一尺四寸八分,自尔渐短。至十六年夏至影,一
尺四寸五分。其十八年冬至,阴云不测。元年、十七年、十八年夏至,亦阴云不
测。《周官》以土圭之法正日影,日至之影,尺有五寸。郑玄云:‘冬至之景,
一丈三尺。’今十六年夏至之影,短于旧五分,十七年冬至之影,短于旧三寸七
分。日去极近,则影短而日长;去极远,则影长而日短。行内道则去极近,行外
道则去极远。《尧典》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据昴星昏中,则知尧时仲
冬,日在须女十度。以历数推之,开皇以来冬至,日在斗十一度,与唐尧之代,
去极俱近。谨案《元命包》云:‘日月出内道,玑得其常,天帝崇灵,圣
王初功。’京房《别对》曰:‘太平日行上道,升平日行次道,霸代日行下道。’
伏惟大隋启运,上感乾元,影短日长,振古希有。”是时废庶人勇,晋王广初为
太子,充奏此事,深合时宜。上临朝谓百官曰:“景长之庆,天之祐也。今太子
新立,当须改元,宜取日长之意,以为年号。”由是改开皇二十一年为仁寿元年。
此后百工作役,并加程课,以日长故也。皇太子率百官诣阙陈贺。案日徐疾盈缩
无常,充等以为祥瑞,大为议者所贬。
又《考灵曜》、《周髀》张衡《灵宪》及郑玄注《周官》,并云:“日影于
地,千里而差一寸。”案宋元嘉十九年壬午,使使往交州测影。夏至之日,影出
表南三寸二分。何承天遥取阳城,云夏至一尺五寸。计阳城去交州,路当万里,
而影实差一尺八寸二分。是六百里而差一寸也。又当梁大同中,二至所测,以八
尺表率取之,夏至当一尺一寸七分强。后魏信都芳注《周髀四术》,称永平元年
戊子,当梁天监之七年,见洛阳测影,又见公孙崇集诸朝士,共观秘书影。同是
夏至日,其中影皆长一尺五寸八分。以此推之,金陵去洛,南北略当千里,而影
差四寸。则二百五十里而影差一寸也。况人路迂回,山川登降,方于鸟道,所校
弥多,则千里之言,未足依也。其揆测参差如此,故备论之。
○漏刻
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器取则,以分昼夜。其后因以命官,《周礼》挈壶氏则
其职也。其法,总以百刻,分于昼夜。冬至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
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昼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没后
二刻半乃昏。减夜五刻,以益昼漏,谓之昏旦。漏刻皆随气增损。冬夏二至之间,
昼夜长短,凡差二十刻。每差一刻为一箭。冬至互起其首,凡有四十一箭。昼有
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昏旦有星中。每箭各
有其数,皆所以分时代守,更其作役。
汉兴,张苍因循古制,犹多疏阔。及孝武考定星历,下漏以追天度,亦未能
尽其理。刘向《鸿范传》记武帝时所用法云:“冬夏二至之间,一百八十余日,
昼夜差二十刻。”大率二至之后,九日而增损一刻焉。至哀帝时,又改用昼夜一
百二十刻,寻亦寝废。至王莽窃位,又遵行之。光武之初,亦以百刻九日加减法,
编于《甲令》,为《常符漏品》。至和帝永元十四年,霍融上言:“官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