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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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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志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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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日

    增减一刻,不与天相应。或时差至二刻半,不如夏历漏刻,随日南北为长短。”

    乃诏用夏历漏刻。依日行黄道去极,每差二度四分,为增减一刻。凡用四十八箭,

    终于魏、晋,相传不改。

    宋何承天以月蚀所在,当日之衡,考验日宿,知移旧六度。冬至之日,其影

    极长,测量晷度,知冬至移旧四日。前代诸漏,春分昼长,秋分昼短,差过半刻。

    皆由气日不正,所以而然。遂议造漏法。春秋二分,昏旦昼夜漏各五十五刻。齐

    及梁初,因循不改。至天监六年,武帝以昼夜百刻,分配十二辰,辰得八刻,仍

    有余分。乃以昼夜为九十六刻,一辰有全刻八焉。至大同十年,又改用一百八刻。

    依《尚书考灵曜》昼夜三十六顷之数,因而三之。冬至昼漏四十八刻,夜漏六十

    刻。夏至昼漏七十刻,夜漏三十八刻。春秋二分,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八刻。

    昏旦之数各三刻。先令祖恒为《漏经》,皆依浑天黄道日行去极远近,为用箭

    日率。陈文帝天嘉中,亦命舍人朱史造漏,依古百刻为法。周、齐因循魏漏。晋、

    宋、梁大同,并以百刻分于昼夜。

    隋初,用周朝尹公正、马显所造《漏经》。至开皇十四年,鄜州司马袁充上

    晷影漏刻。充以短影平仪,均布十二辰,立表,随日影所指辰刻,以验漏水之节。

    十二辰刻,互有多少,时正前后,刻亦不同。其二至二分用箭辰刻之法,今列之

    云。

    冬至:日出辰正,入申正,昼四十刻,夜六十刻。

    子、丑、亥各二刻,寅、戌各六刻,卯、酉各十三刻,辰、申各十四刻,巳、

    未各十刻,午八刻。

    右十四日改箭。

    春秋二分:日出卯正,入酉正,昼五十刻,夜五十刻。

    子四刻,丑、亥七刻,寅、戌九刻,卯、酉十四刻,辰、申九刻,巳、未七

    刻,午四刻。

    右五日改箭。

    夏至:日出寅正,入戌正,昼六十刻,夜四十刻。

    子八刻,丑、亥十刻,寅、戌十四刻,卯、酉十三刻,辰、申六刻,巳、未

    二刻,午二刻。

    右一十九日,加减一刻,改箭。

    袁充素不晓浑天黄道去极之数,苟役私智,变改旧章,其于施用,未为精密。

    开皇十七年,张胄玄用后魏浑天铁仪,测知春秋二分,日出卯酉之北,不正

    当中。与何承天所测颇同,皆日出卯三刻五十五分,入酉四刻二十五分。昼漏五

    十刻十一分,夜漏四十九刻四十分,昼夜差六十分刻之四十。仁寿四年,刘焯上

    《皇极历》,有日行迟疾,推二十四气,皆有盈缩定日。春秋分定日,去冬至各

    八十八日有奇,去夏至各九十三日有奇。二分定日,昼夜各五十刻。又依浑天黄

    道,验知冬至夜漏五十九刻、一百分刻之八十六,昼漏四十刻一十四分,夏至昼

    漏五十九刻八十六分,夜漏四十刻一十四分。冬夏二至之间,昼夜差一十九刻、

    一百分刻之七十二。胄玄及焯漏刻,并不施用。然其法制,皆著在历术,推验加

    时,最为详审。

    大业初,耿询作古欹器,以漏水注之,献于炀帝。帝善之,因令与宇文恺依

    后魏道士李兰所修道家上法称漏制,造称水漏器,以充行从。又作候影分箭上水

    方器,置于东都乾阳殿前鼓下司辰。又作马上漏刻,以从行辨时刻。揆日晷,下

    漏刻,此二者,测天地正仪象之本也。晷漏沿革,今古大殊,故列其差,以补前

    阙。

    ○经星中宫

    北极五星,钩陈六星,皆在紫宫中。北极,辰也。其纽星,天之枢也。天运

    无穷,三光迭耀,而极星不移。故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贾逵、张衡、蔡

    邕、王蕃、陆绩,皆以北极纽星为枢,是不动处也。祖恒以仪准候不动处,在

    纽星之末,犹一度有余。北极大星,太一之座也。第一星主月,太子也。第二星

    主日,帝王也。第三星主五星,庶子也。所谓第二星者,最赤明者也。北极五星,

    最为尊也。中星不明,主不用事。右星不明,太子忧。钩陈,后宫也,太帝之正

    妃也,太帝之坐也。北四星曰女御宫,八十一御妻之象也。钩陈口中一星,曰天

    皇太帝。其神曰耀魄宝,主御群灵,秉万神图。抱极枢四星曰四辅,所以辅佐北

    极,而出度授政也。太帝上九星曰华盖,盖所以覆蔽太帝之坐也。又九星直曰杠。

    盖下五星曰五帝内坐,设叙顺,帝所居也。客犯紫宫中坐,大臣犯主。华盖杠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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