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合有十四食。(四食并皆晦日,十食并皆朔日)
晋合有四十八食。(二十五食并皆晦日,二十三食并皆朔日)
第二,勘度差变验。
《尚书》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即是唐尧之时,冬至之日,日在危
宿,合昏之时,昴正午。案《竹书纪年》,尧元年丙子。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得
合尧时冬至之日,合昏之时,昴星正午。《汉书》武帝太初元年丁丑岁,落下闳
等考定太初历冬至之日,日在牵牛初。今以甲子元历术算,即得斗末牛初矣。晋
时有姜岌,又以月食验于日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
岁,何承天考验乾度,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虽言冬至后上三日,前后通
融,只合在斗十七度。但尧年汉日,所在既殊,唯晋及宋,所在未改,故知其度,
理有变差。至今大隋甲辰之岁,考定历数象,以稽天道,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三
度。
第三,勘气影长验。
《春秋纬命历序》云:“鲁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今以甲子元历术
推算,得合不差。《宋书》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诏
使付外考验,起元嘉十三年为始,毕元嘉二十年,八年之中,冬至之日恒与影长
之日差校三日。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但是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符合不差。详之
如左:
十三年丙子,
天正十八日历注冬至,
十五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四年丁丑,
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
二十六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
天正十一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
天正二十一日历注冬至,
十八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
天正二日历注冬至,
十月二十九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
天正十三日历注冬至,
十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
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
阴,无影可验,
今历二十二日冬至。
二十年癸未,
天正六日历注冬至,
三日影长,
即是今历冬至日。
于时新历初颁,宾有宠于高祖,刘晖附会之,被升为太史令。二人协议,共
短孝孙,言其非毁天历,率意迂怪,焯又妄相扶证,惑乱时人。孝孙、焯等,竟
以他事斥罢。后宾死,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又上,前后为刘晖所诘,事寝
不行。仍留孝孙直太史,累年不调,寓宿观台。乃抱其书,弟子舆榇,来诣阙下,
伏而恸哭。执法拘以奏之,高祖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即日擢授
大都督,遣与宾历比校短长。先是信都人张胄玄,以算术直太史,久未知名。至
是与孝孙共短宾历,异论锋起,久之不定。至十四年七月,上令参问日食事。杨
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唯一晦三朔,依克而食,尚不得其时,又不
知所起,他皆无验。胄玄所克,前后妙衷,时起分数,合如符契。孝孙所克,验
亦过半。”于是高祖引孝孙、胄玄等,亲自劳徕。孝孙因请先斩刘晖,乃可定历。
高祖不怿,又罢之。俄而孝孙卒,杨素、牛弘等伤惜之,又荐胄玄。上召见之,
胄玄因言日长影短之事,高祖大悦,赏赐甚厚,令与参定新术。刘焯闻胄玄进用,
又增损孝孙历法,更名《七曜新术》,以奏之。与胄玄之法,颇相乖爽,袁充与
胄玄害之。焯又罢。至十七年,胄玄历成,奏之。上付杨素等校其短长。刘晖与
国子助教王頍等执旧历术,迭相驳难,与司历刘宜援据古史影等,驳胄玄云:
《命历序》僖公五年天正壬子朔旦日至,《左氏传》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
南至。张宾历,天正壬子朔冬至,合《命历序》,差《传》一日。张胄玄历,天
正壬子朔,合《命历序》,差《传》一日;三日甲寅冬至,差《命历序》二日,
差《传》三日。成公十二年,《命历序》天正辛卯朔旦日至。张宾历,天正辛卯
朔冬至,合《命历序》。张胄玄历,天正辛卯朔,合《命历序》;二日壬辰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