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案《尚书·君奭》篇《序》云: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
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
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侧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
事由误我。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宽阜陵,一
何远哉!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义薄矣。而《书》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其疑
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书》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今取其正经雅言,
理有难晓,诸子异说,义或可凭,参而会之,以相研核。如异于此,则无论焉。
夫远古之书,与近古之史,非唯繁约不类,固亦向背皆殊。何者?近古之史也,
言唯详备,事罕甄择,使夫学者睹一邦之政,则善恶相参;观一主之才,而贤愚
殆半。至于远古则不然。夫其所录也,略举纲维,务存褒讳,寻其终始,隐没者
多。尝试言之,向使汉、魏、晋、宋之君生于上代,尧、舜、禹、汤之主出于中
叶,俾史官易地而书,各叙时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若乃轮扁称其糟粕,孔
氏述其传疑,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简。推此
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岂比夫王沈之不实,沈约之多诈,若斯而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