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
“你听好了程诺,他居然为了能和你在一起,不惜自残,当着全家人的面拿枪对准自己的小腿,眼都不眨一下直接打出一个血窟窿,差点儿把姑妈的心脏病都吓出来。”
“不过也是他聪明,知道擒贼先擒王。果然他出这一招,直击软肋,立马见效。姑母溺爱孩子,这一下哭天抢地和姑父闹起来,姑父又是个疼老婆到没原则的,从此吓得再也不敢管了,关他在家养好了伤,便随他去了。”
“哦对了,他还因此和真真彻底闹翻了。真真放话说要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原本感情好得都让我以为他们会乱伦的一对双胞胎兄弟,就这麽被你给毁了。啧,算我之前小看了你,程诺,瞧瞧你在我们家挑起的这些事儿,和红颜祸水也差不多了。”
程诺完全没听到沈慕情後来的絮叨,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那一句“血窟窿”上,脑子轰一下炸开,浑浑噩噩,手脚冰凉,牙齿打颤哆嗦着唇,语无伦次地问:“你……你说什麽?什、什麽叫……往自己腿上……打出一个血窟窿!?”
“啧,装模作样,”沈慕情不屑地撇了撇嘴,“什麽意思,当然字面上的意思,智商两百的人难道连母语都听不懂?”
程诺彻底傻了,木着脸眼神涣散,难以置信。
怎麽会……怎麽会!那人竟然……那人竟然……!
程诺是知道秦深的。那人笑里藏刀,心比海深,平生最擅长的就是设计圈套,步步为营,将人玩弄於鼓掌之间,不战而屈人之兵。他拥有最温文尔雅的皮囊,底下却藏着深不可忘的欲望。
他是那种,即便想要置谁於死地,也不会选择一颗一击必杀的子弹,而是会一边和对方谈笑风生,一边在交谈中慢慢将对方剥皮抽筋,伤筋动骨,最终拆骨入腹,杀人不见血的,最好的坏人,最坏的好人。
是的,比起结局,他更喜欢过程。比起杀戮,他更享受折磨。比起暴力,他更推崇美学。比起战争,他更热爱阴谋。比起一具了无生息的尸体,他更欣赏一颗绝望挣扎的灵魂。
他是优雅的猎人,不是野蛮的屠夫。
然而自己刚刚听到了什麽?
他开枪,朝着自己的身体,开枪。这一次,秦深选择了他曾经最不屑,最鄙夷,最看不起,也是最粗暴的那一种方式,来达到他的目的。
程诺震惊了。他曾经以为那人会是永远优雅而理智,从容而冷静的,这才方知,原来他被逼急了,也是会做傻事的。
他被逼急了……为了自己。
程诺目瞪口呆,脑子一片混乱,胸口又疼又涨。
一颗子弹,那是一颗子弹。他竟然为了自己,将一颗子弹灌进身体。那该有多疼,多疼。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决心,毅力,决断,和……爱。
程诺光是想想,都觉得自己的双腿甚至开始隐隐作痛。
这一刻,程诺想哭又想笑,像是终於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珍宝,却发现得来的代价,实在太高太高。
而他一贫如洗,又该如何安放。他习惯了感情上的一无所有,贫穷了太久太久,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宝藏,他总是控制不住地怀疑和慌张。
多麽可怜可悲,又可笑的人生。
沈慕情对程诺此刻的表情终於稍感满意,语气也不免缓和了些:“当时他惊天动地朝自己崩了一枪,还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嘁,原本我也不打算告诉你,免得你太自恋,不过想想还是算了,自恋也总比你在这儿傻逼地纠结要好。”
沈慕情一字一句,缓缓地道:
“他说,你欠这世界的,他来还,这世界欠你的,他会给。”
程诺猛地瞪大眼睛。
一瞬间,耳鸣轰响,心脏狂跳,全身血液於瞬间静止,又在下一秒有如千军万马,决堤而下,呼啸奔涌,浩浩荡荡。
身体突然变得一团糟。像沸腾的火焰,像崩塌的积雪,像咆哮的海洋。痛苦又狂喜,呻吟着战栗。
仿佛又一块宝石从天而降,程诺被砸得眼前发黑,晕头转向。它前所未有的庞大,前所未有的珍贵,还带着前所未有的光芒,一改过去和风细雨似的温润柔情,再也不再掩饰它所蕴藏的巨大能量,暴发户一般将全部积蓄一股脑儿地倾泻出来──
程诺目瞪口呆。他从来不知道,在那看似温柔的外表下所隐忍未发的力量,竟是那样的强势而盛大,炫目又辉煌。
它照耀着他,照亮了无边黑暗和无尽岁月,照亮了永恒孤独和漫漫长夜。
而程诺就沐浴在这几乎将人烧伤的灼热里,却宁愿就这样呆在这火辣辣的刺痛中,呆到的时间尽头,呆到地老天荒,呆到死──也不想,再也不想,回到过去那虚假的温暖里去。
唯有那切肤的疼痛,才能让这一束摸不着的光,变得真实。
他的债和孽,全被接收。他的痛和苦,都被偿还。他曾经没有的好,都将被赠与。他曾经有过的坏,都将被抚平。
这一刻的程诺像一个没见识的小乞丐一样无所适从,快要撑死。这是他所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