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的年纪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全都自信得一塌糊涂,什么样儿的嗓子都敢上台比划比划。有一个高一的男孩唱张学友的《吻别》,那个调跑的,说他五音不全都抬举他了,我觉着他只有一个音。可是我非常敬佩他的勇气,因为他竟然很自我陶醉地唱完了,放下麦克风的时候,我们给了这个男孩子一番热烈的掌声来表彰他的勇气和庆祝我们终于解放了我们可怜的耳朵。
后来上台的是高三的一个女孩,和《平凡的世界》里头女主角是一个名字。她唱的是我们那位教导处女老师惟一不太反感的歌,那首歌好老啊,我连名字都不知道了。不过那女孩唱得真好,只唱了一句就得到了我们的满堂彩,后来她一口气没喘匀停了一下,居然还有人在唱,这会儿我们才发现,原来伴奏带的原声没有消去,这下子满堂彩变成满堂倒彩了。女孩不好意思极了,赶紧拿出了带子清唱。嗓子好就是嗓子好,唱到最后她还是赢回了她的满堂彩。评委们当场定下了让她在艺术节汇演上来一个独唱。
轮到程开了,他真的如他之前所说地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我早就说过程开的嗓子很好,很柔和很细致,他唱齐秦的歌最合适不过了。可程开的嗓音不够高,唱到最后明显唱不上去有了破音,可他仍然是在一阵一阵的尖叫声里走下台的——开头的那几句,唱的跟齐秦实在是太像了。虽然后来越来越不像,但这些已经足以让我们为他尖叫了。
我也不知道那次比赛程开到底得了什么奖,反正他最后也在汇演上得了一个独唱的节目,也就是听他在那个正儿八经的舞台上唱歌的时候,我抓紧了陆璐的手,说出了我不应该说的一些话。
那天的艺术节汇演非常精彩,我们学校有才的人真是太多了,各种各样的表演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得喝彩最多的是九班的现代舞,看着跟电视上的基本上没什么区别。也不知道我们学校怎么编的班,全年级又高又帅的男生几乎都在九班了。你瞅他们班跳舞的这四个男孩,身高全都在一米八五左右,穿着一身白衣服,连皮鞋都是白的,潇洒帅气得要死要活的。四个人中间是一个穿着一身黑衣裤的女孩,那女孩我认识,听说从前学过芭蕾。五个人一上来就摆了一个巨酷的姿势,那架势,像梅艳芳出场似的。那支舞跳得简直没治了,背景音乐是麦克尔·杰克逊的《打击》,五个人四白一黑,本来就感觉特别好,舞步编排得又精彩,想不喝彩都不行了。后来大家评选当天最精彩的节目,这个现代舞是众望所归地得了奖。
程开那天也算刻意打扮了一下吧,他穿了一条深色的西装裤和皮鞋,上身一件白衬衫,很简单也很干净。我以为他还会唱《大约在冬季》,可他没有,他唱的甚至不是齐秦的歌。他唱的是《狮子王》的主题歌:《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我跟陆璐坐在一起,望着台上的程开,黑暗里我能感觉到我的心在狂跳。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做程开的女朋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为他骄傲。我是个没有音乐细胞的人,我听不出人家唱歌用了多少感情,我也想不通为什么唱歌要用感情。可我就是觉得程开唱这首歌的时候用了感情,而且用了很多很多的感情。管他的这种感情是为了陈冰冰也好,是为了陆璐也罢,总之他是用了很多感情了,一个能在全校一千多人面前袒露感情的男孩,该是个多么浪漫的人啊!如果能够成为这个男孩的女朋友,如果能告诉全世界我和这个男孩互相吸引,我该多么幸福多么自豪啊!那比我考了第一名还要让我兴奋,第一名能让我满足,可是程开能让我幸福得浑身发抖。
我自顾自地产生了许多浪漫遐想。比如说,程开在唱歌的时候一直在望着我,证明他唱的这首歌是献给我的;比如说,他柔情万种地告诉所有的人,他喜欢的人是张小树;比如说,他会走下台来站在我的面前,牵住我的手……当然了,这些都是不可能发生的,只能存在于我的幻想中罢了。我的这些幻想都是没用的,如果说有那么一点点用处的话,就是可以证明两件事:一是我真的很喜欢程开,二是我小说电视剧看得太多了。
当时我有点儿喝醉了的感觉——你知道喝醉了是什么感觉么?我是到二十一岁才知道的。如果你不知道,我可以告诉你。人一旦受了酒精的刺激,便会做一些平时想做不敢做的事,会说一些想说不敢说的话,尽管他知道这些事这些话他不该做不该说,但他还是去做去说了,这都是酒精的作用。——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我觉得我的嘴巴不听使唤了。我攥着陆璐的手,激动地说:“陆璐,我喜欢程开。”
说出口我立刻后悔了,因为陆璐瞪着一双秀眼惊异地望着我,像是在看一个怪物。陆璐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该怎么给她解释呢?我该怎么告诉她我喜欢程开比她多两年呢?我看了很多电视剧,都说如果两个好朋友同时喜欢上一个男孩,那两个人就没法再继续做朋友了。我害怕失去陆璐这个朋友,所以我一直都没告诉她我喜欢程开这件事。
“我还以为你喜欢的是徐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