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顺利的通过了宪法修改议案,是整个军政改革的转折点!在此之前,中国的军政改革虽然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步,特别是在军事改革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这些改革都有一个严重的欠缺,即缺乏法律的支持,而任何改革不建立法律基础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改革本身只是短暂的行为,根本不可能长久的维持下去!而修改宪法,确立新的宪法思想,这就为整个改革行动建立了法律基础,让改革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也具备了长期维持下去的能力!
军事改革方面,最重要的贡献是军队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自从建国以来,中国军队的地位都非常的特殊,当然,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特殊造成的,但是从根本上来讲,以往的那种军政体系并不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根本力量!
以往,中国军队在政治生活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不但在政府官员中充斥着大量的军人,特别是高级将领。比如,国防部长就基本上由军人担任,换句话说,军队的管理权是在军人手里,而不是在政府手里。同样的,军人参政并不是稀罕事,军人在国家政治决策着有着重要的发言权,这些都是中国的特殊现象,也可以说是一种弊病!历史已经无数次的证明,军人如果参与到政治中来的话,那么毫无疑问的,军人干政的现象就无法避免。而相对来说,军人不是治国的能手,如果政府由军人控制的话,那就是军政,而且是一个不成熟的政府!而一个不成熟的政府,最终只会产生不成熟,甚至是荒谬的政策!
军人参政的另外一个危害就是军人与政治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最终为政治上的进步产生了巨大的,而且是不可逾越的障碍!设想一下,如果政治利益集团手里有了军权的话,那还怎么保证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呢?而这就是一个新的矛盾,即政治利益集团渴望获得实质性的权力,即军权,但是要想维持政府的公平与清廉,就必须要政治利益集团不掌握权力,将权力还到人民的手里!而这个矛盾如果无法解决的话,那么产生的后果就无法设想了!
这次军事改革重点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即杜绝军人参政的现象发生,同时将军队置于政府之下,军队只是政府手里的武器,而不是与政府共同存在的政治实体!也许,会有人认为中国的特殊政治制度是无法完成这一点的,所以这就需要在政治上也进行同样的改革,这也是为什么军政改革是同时进行的,而不是分开进行的主要原因。只有在两个方面同时产生变化,这样才能够保证两个方面的改革都获得成功,而任何单方面的改革行动,都会因为另外一种权力的制约而失去作用!
军事改革的另外一个现实效果是减轻了国家的负担。战争结束之后,中国有数千万的武装部队,而在和平时期,是根本不需要这么多武装力量的!在战前,中国只维持了120万的常规军,200万左右的民兵与预备役部队。而当时,中国还必须要面对美国的强大挑战。而现在,中国已经失去了对手,即使是120万的常规军都不需要了!当然,要想一下子裁减这么多的军队也是不可能的,所以魏明涛的裁军计划分成了好几个部分!
在魏明涛推行的第一阶段军事改革中,常规军的数量被裁减到了250万。当然,这也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但是当时中国国内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工作,在社会本身的恢复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利用军队的力量来完成基础建设工作,这也算是军队在和平时期的一个巨大贡献吧!
魏明涛也就只做到了这一点,虽然他已经为后面的裁军计划打下了基础,安排好了步骤,但并不是由他来完成的!当然,这并不能够否认魏明涛在军事改革行动中做出的巨大贡献。可以说,如果当时没有魏明涛的努力,没有他在军队中的威信与影响力,以及他处理军队与政府之间矛盾的话,恐怕中国的军事改革根本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军事改革的第三个贡献就是让将军们不再拥有实际的兵权了#轰然在形式上,将军仍然是部队的统帅,但是在魏明涛新的人事安排中,和平时期,将军本身并不领导军队,只有在战争时期,将军的作用才会发挥出来。可以说,这是整个军事计划中最为重要的,也是变动最大的一个地方了!
当时,魏明涛按照柯敏明的意思,取消了军种制(这一点,其实在战争期间柯敏明就想这么做,但是因为当时战争还没有结束,从战争利益出发,柯敏明把他的这个改革行动压后了,也就落到了魏明涛的手里来完成),陆海空天四大军种都不再单独存在,而是设立一个统一管理各军种的总参谋部,以及国防部。而各地区分为地区司令部,而司令部本身是直接隶属于总参谋部的,而国防部负责和平时期的人事任免,以及管理工作。
其实,这就是将军队分成了两个不同的状态,即和平状态与战争状态。和平时期,军队的管理权(最重要的是人事任免权)在国防部的手里,而国防部本身是由文职官员组成的,而且由政府总理与国家元首直接领导,所以在和平时期,军队是由文职官员管理,而且由政府领导,不具备独立操作性!相反,战争时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