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更觉得『命中注定』的缘分是可怕的——它是一种专权。这种所谓缘分与浪漫无关,它是由一个没有人见过的『他』所决定。历来经典爱情都是由『他们』主宰 : 梁山伯爱上祝英台这个不男不女的人 ; 贾宝玉怎麽偏要爱上林妹妹,否则就意难平? 无论是梁山伯或贾宝玉,大家都没有选择,他们的一言一行,皆出於作者决定。作者逼角色从某些行为中得到快感,又逼角色相信某些结局代表幸福 : 幸福变成一种种符号,只要有某些象徵物或象徵性的场面,就指向幸福 : 被爱人亲吻会得到快乐、一个本来百般虐待女主角的男主角忽然略施温柔,女主角就从施舍得到幸福……
没错,作者就是『他』,观看文本的人是『他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套剧,有些剧格外受欢迎——名人演员的剧本 ; 有些剧演出过一次,没有什麽观众,如街边一个露宿者的一生。而我的一生——我楚兆春与樊梦的关系——这可算是一个大剧本中的一个章节。这个章节必定有作者,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或者这一刻我作出的反思,都是出自『他』——作者——的笔下。」
以上是节录自《春梦》原文的一段,是楚兆春梦笔记中的反思。
这里写得清楚,「他」就是作者,而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间接地来自读者的需求,大部分的作者都想讨好读者 : 亦即是说,不只我,你也是「他」的一分子。在文章里,作者便是上帝,是绝对的权威者,他注定了角色的命运与行事方式,那麽,角色有机会冲破作者吗?
角色有机会从作者的手里取得自由吗? 樊梦便是一个试图从作者手里取得自由、反抗作者的角色。可是,到了最後,他的悲哀在於,他还是受制於作者——即我本人。
文末我留下一些供大家想像的问题 :
樊梦以後会跟乔楚在一起吗? 楚兆春知道樊梦的梦吗? 他们三人之後有何发展?
而商业耽美文角色的悲哀即在於此处 : 只要作者与读者高兴,笔下角色便如同刀俎上的鱼肉,任凭宰割,多荒谬的事也要做——正如此文末最後所暗示的情节,乔楚与樊梦在梦里纠缠。这麽一个不合情理的情节也能写出来吗?
难道读者一声「这CP好萌,作者大人写吧」,就能制造一对新CP? 难道作者一个意念「现在流行什麽类型的故事,我就去写,我写完後希望会有很多人留言赞我写得好」,然後就创造一篇肉文或一篇无聊文章里苍白的角色吗?
那些为了流行、为了读者、为了点数、为了点击的作者,有什麽配对写不出? 又有什麽情节掰不出来? 那些怕触怒读者的作者,又怎敢将一篇欢乐文写成悲剧结局? 小心翼翼地去写,生怕写下一个所谓雷的情节然後使读者跑掉——不过,就是这样的一种生存方式。
我们这些写流行作品的作者只是一群没有太多尊严、贩卖欲与梦的无聊人。
卑微、依附於读者生存,一种可悲的东西。即使有满足,也不过是幻觉、一时的自我满足,药效过後便有无限的空虚。误以为有很多人等著看我们写的东西,可是,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文章最忠实的读者——世界上也只有自己会如此关注自己写的东西,并催眠自己相信,有很多人喜欢读自己的文章。
如此满足,如此自恋。
到头来,一切成空,我从来没拥有过什麽。
我所写的《春梦》,便是这样一篇没有意思得很、扫兴得很的文章——跟我这个人一样 : 一坨没有肉汁、也毫不鲜味的肉渣。人见而弃之,置於路旁也惹不起人去踢一下的一块猪头骨。
我所能写的,也只是这麽一点无聊东西,而非那些惊天动地泣鬼神、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小说。我的文章没有爱,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承诺,没有幸福,没有王子与王子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只是一堆寂寞而空洞的东西。我实在也没绝对的勇气去触怒所有读者,因为我只是卑微地,希望世上还有会愿意进入我微不足道的文字世界。
倾吐,然後期待有人看我的倾吐。
该是多无聊的人才能写出这种东西来?
这场《春梦》,只不过是一篇破碎的口水文,一场使人烦厌的无病呻吟。
有缘再会。
============
作家的话:
因为《春梦》在鲜网拖了很久,我已失去热情,故选择一口气放上来。
《春梦》是一个无聊得来又有颇多理论的诡异故事。
是说我自己也不太爱这个故事,写得不好。
我觉得那个认真写这篇後记出来的我,还真是个傻瓜。
其实啊,去写一些高H、萌小说,
不就好了吗? 不就多人看了吗? 前阵子在贴吧贴了《一个吻的故事》,
那种随手写来的无聊故事反而引来更多人赞赏。
至此,我也不知我这种所谓认真写耽美的人,到底有何意义。
果然,认真你就输。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