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追忆似水年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部 女囚 第五部 女囚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总算让我进了屋,但山梅花的气味马上又把她吓跑了。我把花放在厨房里,这一来,我这位女友搁下信不写(我不知道为什么),刚好有时间跑进我的房间从那儿叫我,而且躺在了我的床上。就到这会儿,我仍然毫无察觉,还以为这一切都很自然,至多只是觉着有点儿尴尬,但那也算不得什么的①。
  --------
  ①她险些儿让我当场看见她跟安德烈在一起,好在她还有一点时间可以把灯都关掉跑到我房里,免得让我瞧见她床上凌乱的模样,而且装得正在写信似的。可是我是在后来才这么想的,所有这一切,我到今天还弄不明白到底是真是假。——原注
  除了这个插曲而外,每次我从公爵夫人家回来而阿尔贝蒂娜已经先到家的时候,一切情况都很正常;因为阿尔贝蒂娜没法知道我是否要在晚饭后带她出去,所以我总看见她把自己的帽子、大衣和阳伞放在门厅里以备不时之需。我一进门就瞧见它们,顿时一种家庭的气氛扑面而来。我并不觉得这屋里供氧不足,反倒觉得这里充溢着幸福。我从忧郁中解脱了出来,瞧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物体,我就感到阿尔贝蒂娜是属于我的,我朝着她奔去。
  有些日子我不下楼到德·盖尔芒特夫人那儿去,为了排遣阿尔贝蒂娜回家前的这段时光,我就随手翻翻埃尔斯蒂尔的画册、贝戈特的书或者凡德伊的奏鸣曲谱。于是——由于看上去仅仅诉诸视觉和听觉的艺术作品,实际上要求我们在欣赏它们时必须把被唤醒的思维活动跟那两种感官感觉密切配合——我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认识阿尔贝蒂娜以前她在我身上激起的美丽的梦,这些梦,被以后的日常生活磨去了它们的光采。我把这些梦,犹如加进一口坩埚似地加进乐句和画面中去,用它们来润泽正在读着的书。自然,我觉得这本书变得更加生动了。但阿尔贝蒂娜因此也获益不浅,她从容地往来于我们能够通往、能够将同一对象依次置放其间的那两个世界之间,摆脱了物质的重负,在思维的流动空间中遨游嬉戏。刹那间我陡然感到,我是能够体验对这位令人乏味的姑娘的炽烈感情的。这时候的她,似乎就是埃尔斯蒂尔或贝戈特的一首作品,想象和艺术使我对她看得更真切,使我对她产生了一种瞬息间的激情。
  过了不一会儿,仆人来通报,说她刚回来,我吩咐过,当我不是独自一人,比如说当我跟布洛克在一起,并且硬要留他再待一会儿,免得让他碰上我那位女友的时候、谁也不许提到她的名字。因为我没告诉任何朋友她住在这儿,就连我在家里见过她这一点,都是讳莫如深的,我生怕我的哪个朋友会迷恋上她,会在外面等她,要不就是她会趁在过道或前厅碰到他的机会,对他做手势,定约会时间,随后,我听见阿尔贝蒂娜的裙子窸窸窣窣地响着,朝她的房间而去,她一则是出于谨慎,二则大概是出于跟以前在拉斯普利埃饭店吃饭时同样的考虑,所以知道我有朋友在场时从不上我的房间去,以免引起我的猜忌。但我突然间意识到,原因还不止于此。我在记忆中追寻着:我当初认识的是第一个阿尔贝蒂娜,后来骤然间她变成了另一个阿尔贝蒂娜,现在的这个阿尔贝蒂娜。这个变化,只能由我自己来承担责任。当我俩只是好朋友的那会儿,她对我起初是口没遮拦,想到随口就说,后来也是好多事都愿意告诉我的,但自从她认为我爱上了她,或者也没想到爱这个字眼,而只是猜到了我身上有一种什么事都得知道(知道了又感到痛苦不堪)、什么事都得刨根问底的叫人难以忍受的脾性以后,话匣子就关上了。从那时起她就样样事情瞒着我。只要她以为我有朋友在,其实那常常并不是女朋友,而是男朋友,她就会过我房门而不入;而在以前,当我说起哪个姑娘时,她的眼睛就会发亮:“您一定得让她来呀,我挺想见见她。”“可她,照您的说法是风度欠佳的呢。”
  “对,那才更有趣嘛。”那时候,她或许还是会对我说实话的。即使她在小游乐场从安德烈怀里挣出身子的那回,我想她也并不是因为有我在场,而是因为戈达尔在场,她大概以为这位大夫会张扬出去有损她的脸面。但就在那时候,她已经开始跟我保持一种距离了,从她嘴里听不见要心的悄悄话了,她的一举一动也变得矜持起来。在这以后,凡是有可能引起我感情波动的话或事,她都避免去说去做。关于她生活中那段我不了解的经历,她只让我留下一个清白无邪的印象,由于我的一无所知,就更加深了这种印象,而现在,转变已经完成,我不是单独呆着时,她就径直上自己房间去,这不仅仅是为了不打扰我,而且也是为了向我表明,她对谁跟我在一起根本不感兴趣。有一件事,她是再也不会做了,那就是无所保留地把实情都告诉我,除非将来有一天我也许对它无动于衷了,她才会再这么做,而且那时候她光为这点理由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做。从此以后,我就象个法官一样,只能靠她无意中漏出的片言只语而妄自定案了,这些片言只语,倘若不是我欲加之罪,其实也未必是不能自圆其说的。而阿尔贝蒂娜,也总觉着我又忌妒又好当法官。
  我俩的婚约无异于一堂庭审,使她象罪人一般感到羞愧。现在,每当谈话涉及某人,不论是男是女,只要不是老人,她就会把话题岔开。我真该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