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的,还真象个花篮,她走到前厅前停下,上里面看了看,见少爷正和大家交杯换盏的喝到劲上,就把那菊花篮放下,急忽忽走进厅里,拉了少爷一把,话也没说,扭头出门。少爷以为有人找他有事,就放下酒杯急跟她出来了,问道“找我有事?”云儿说:“当然有事,我看你只知道喝,也不吃口菜,看你喝的这样子,伤了身子咋办,你别喝了不行?”说着那眼睛红红的想要落泪,话毕,转身,带着那腚胖乎乎的肉一扭扭地走了,边走边象是在抹泪,余宗一头雾水,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心想:“是不是两个少奶把她灌醉了?”
其实云儿没醉,只是这深宅大院里,没人能猜得透她的心思。自从在西安她知道是马文跃骗得了她的身子之后,她的情绪就变得焦灼急噪起来。她常觉得有人把心挖走了,是少爷挖的,那是一颗鲜活的咚咚跳着的心,少爷却不珍惜,把它随便地扔在一所灰暗的房子里,一到晚上,上面就爬满了虫蚁,那种感觉真比在火上烤的冒油都难受。她对她的第一次看的是如此珍重,这是她十几年梦想,她本是属于少爷的,至少是第一次应该属于他。她恨马文跃,恨不得将他的骨髓抽干,再把他那长人皮扒下来,挂在四坊地的牌坊上暴晒,晒成象那马牛下仔后被凉干胎衣。
俩位少奶奶曾多此提示她该嫁人了,她总说,现在她离不开府上,是江府养育了她,花儿姐都没嫁,我就更不用着急了。这不是搪塞,也倒不是她得过且过,是她有了主心骨,她是为幸福和幸运拿青春赌一把,她觉得自己能赢,因为她是偷偷去过镇东庙里进过香许过愿的,她在菩萨面前说了,马文跃害了她,她没有勇气去死,她不愿丢下少爷不管。她想,别看少爷现在不理会自己的心思,是因身边有两个美人陪着,可命中注定的事不能改变,对于女人,她最最隐秘的地方少爷小时候就光顾过,那会她就觉得他是男人了,这要比俩位少奶奶早好多年,她恨不得时光能倒流,她和少爷在回到那个年代,回到后花院,那树杈上还有一只半死的鸟,她会再一次让那鸟儿掉进自己的裤子里,不过,若真那样,她可不只让少爷用手掏了,她会毫不犹豫地躺下,让他骑在自己的身上,把他的虫虫塞进暖暖缝隙里。她还想,少爷是肯定喜欢的,那会那凹凸处,红白相间,光艳亮丽,比现在要好看的多。现在这象啥?一簇懒散的扭曲的草,不行不列的,乱蓬蓬的没得一点规矩,我才不喜欢。还不如长成大少奶奶的形状,倒三角的样,一根根顺从的规则的排列;象小少奶奶的也行,一片檀花叶儿,叶脉清晰分明,也算好看。前几天给她们搓澡时,明显地见得,胸前的玉山俩位少奶奶的已不再当年,比自己的差远了。长工们讲浑话她听说过,男人就喜欢上翘的,自己的便是那种。只是想到让姓马的那畜生占了回便宜,他那双脏手把自己那玉山给玷污了,还有那脏嘴,把“山顶”的“标致”都快吮进喉里,她觉得这才是最为对不起少爷的地方。她听得菩萨告诉她一个解法,让她每年每逢那个日子,都要将身子清洗八遍,她照做了,而且局部是十遍。
还有一件别人不知道的事,少爷也不知道,她把马文跃送她的那支笔砸碎,扔到猪圈了,可她却跑到少爷书房里偷拿了另一支一样的笔,只是颜色略有点深,这是她生来第一次在府上“做贼”为此她很苦恼,但也很是高兴,因少爷没再追究这个问题,她觉得也许这是少爷与她在心灵上有种默契。现在,那笔似乎成了她精神的全部,只要她愿意,那支神奇的笔便能将她的灵魂儿抛到云里去,在云里游走到极点的时候,她的嘴唇常被自己咬破。花儿还有少奶奶问过她几会了:“你的嘴怎么了,你老说上火,咋这几年老不见好,是不是找个大夫得看看”她把那支神笔捧在手里问过它,笔说:“当我在你水洞里翻跟头时,你嘴里放上一根筷子就好了”她觉得那是少爷回她的话,她当然照做,筷子到今天咬断多少根了,她没数过。不过,却为此落下了病根,就是每每在吃饭的时候,筷子一到嘴边,她就想到那支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