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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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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汉书) 列传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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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日,先诬告县吏结集百姓,欲劫县库。

    高祖怒,遣骑军并擒县民十数,族诛之,冤枉之声,闻于行路。高祖即位,累官

    至殿中监,恃宠使气,人望而畏之,虽宰辅之重,延皓视之蔑如也。刘崇在河东,

    日常切齿。及魏王承训薨,归葬太原,令延皓择葬地,时有山冈僧谓刘崇曰:“

    魏王葬地不吉,恐有重丧。”未几,高祖崩,崇以僧言奏之,乃配流延皓于麟州。

    路由文水,市民掷瓦殴骂甚众,吏人救之仅免。既至贬所,刘崇令人杀之,籍没

    其家。

    史臣曰:李崧仕唐、晋之两朝,耸伊、皋之重望,考其器业,无忝台衡。会

    多僻之朝,被参夷之戮,人之不幸,天亦难忱。逢吉秉蛇虺之心,窃夔、龙之位,

    杀人不忌,与国俱亡。李崧之冤血未销,逢吉之枭首斯至,冥报之事,安可忽诸!

    自李鏻而下,凡数君子者,皆践履朝行,彰施帝载,国华邦直,斯焉在哉!惟

    延皓之丑行,宜乎不得其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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