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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肉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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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 不欢其人 (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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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流湃实在是个天才啊天才,我振臂高呼一百遍啊一百遍。

    他的计划让我成功地从洪家堡这个吃人不吐骨头光准吃菜不准吃肉的鬼地方逃了出来。

    躲在从洪家送菜出来的货车上,我的心情如刚吞噬了一个大活人的沼泽地,黑黏黏地冒着小泡泡。

    我不由得放声高歌,那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啊。

    但用帕瓦罗蒂的嗓音高歌了没两句,我就歇菜了。

    不是姐无能,主要是这后车厢中遗留下的鸡鸭鱼肉尸体那种腥臭的味道,确实不咋地。

    这么说吧,洪少柔家的舌头比起它们来简直是那天使,是观音大士手上沾染仙水的柳枝。

    如此执念,我明白,自己又开始想念鸭舌头了。

    在货车司机路过中途加油站和那穿着爆rǔ装,超短裙,颇有我辈风范的小美女打情骂俏之际,我神不知鬼不觉地下了车,抬手拦下一辆的士。

    正准备上车,忽然看见前面的计程表兼意识到自己那空空如也的钱袋,便果断地请司机稍等,接着返回货车边,蹲下身子,力拔山兮气盖世地将那备用轮胎给拔了下来,然后像游泳圈一般套在腰间若天神般凛然不可犯地走回,将其丢给出租车司机,用富商家的小三那嚣张的语调道:“就用这个抵车费吧。”

    出租车司机头上一行乌鸦飞过,不过配着他那乱糟糟有如鸟巢的头型,确实应景。

    开了一小时,终于到了李家,司机长呼口气——总算是把我这瘟神给送走了。

    但是我没有走,就像是邱少云烈士执着地扑在火焰中一般,我也执着地坐在后座上,两猫眼直楞楞地看着前面那鸟巢头司机,间或还闪烁着yīn森森如坟墓边幽绿鬼火般的光。

    鸟巢头司机的裤裆都吓湿了,最后带着哭音道:“姑娘啊,您到底要什么啊?”

    我伸出手,淡定地道:“找钱……这轮胎起码也得值几千。”

    鸟巢头司机彻底倒地,脚趾丫丫都在抽-搐中。

    可怜见的,给我一样触电了。

    看在同命相怜的份上,我只拿了250就下了车。

    站在李家大门前,瞬间一股肃穆低沉的气压就向着我压来。

    车道边还是长着一样的法国梧桐,花圃里一样种着香水玫瑰,花园中心的喷泉雕塑还是一样满载着文艺复兴时期风格。

    只是,里面的人,里面的情,还有……我与这里的关系都变了。

    就连那一向都是羞涩软弱好欺负的司机哥哥,也是用燃烧着阿瞬小宇宙的小眼神盯着我,手紧紧捏合着,像是想要将手中那抹车的布,拿来塞进我的嘴似地。

    我悲伤。

    司机哥哥,枉费我给你露了这么多点。

    其余清义帮的人,看我的眼神也不一样了,里面满是戒备和仇恨,甚至有一两个想要冲过来,只是被旁边的人拦住。

    管家走来,告诉我一个消息——李徘古在书房中等着我。

    我随他一起来到书房门口,管家停住,而我则必须进去。

    这个地方再熟悉不过,小时候顽皮,还曾经把里面的地毯少了个洞。李封本来说是要重重惩罚我的,但李徘古出面,三言两语就将我护了下来。

    这个地方也曾是我的城堡,躲在里面,吃薯片喝可乐,听着门外李李吉咆哮着寻找我的声音,乐得逍遥。

    但是再次重临时,幼时的欢乐都像是虚幻的浮沫,更显出此刻情绪的深沉。

    推开门,走进去,一眼便看见了李徘古。

    在离开李家前,我已经和他将一切都说清楚。

    我不再爱他,因为他将我送给了洪少柔,因为他不肯给我爱,因为他连一点可能会爱上我的希望都不给。

    所以我放弃了他。

    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就没有了感情。

    十四年的朝夕相处,可以抵得过世间的很多东西。

    多日未见的李徘古坐在书桌边,头低垂着。

    但这个人,已经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李徘古。

    那个发丝漆黑如缎,有着谜样的光滑与柔顺的李徘古。

    那个眼角眉梢总是带着柔和笑意的李徘古。

    那个唇角像是蕴藏着柔光的李徘古。

    那个五官的每根线条都似乎是完美柔滑的李徘古。

    我眼前的那个人,外形没有变化,但是周身的气息却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危险。

    此刻的李徘古,将他内里的黑暗尽数释放了。

    忽然之间,他的眼睑微动,看见了门口的我。

    我从不知道,认得表情可以在一瞬之间做出如此快速的变化。

    他那雅洁睫毛投射在眼窝的yīn影,瞬间成为了墨黑,那种黑,像是无尽的黑洞,仿佛要将我吞噬,撕碎,不留下一点能证明我存在过的痛苦。

    他的五官,他的轮廓,渐渐地蒙上了冰。

    最柔软的形态,也可以成为杀人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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