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情啊,你别告诉我你用笔记本记的。”我指了指她的笔记本。
“很简单。”哀弥夜放下笔记本,打开其中一页,上面写的是英文,大抵的意思是:“今天去了法国的巴黎,我买到了很久以来一直想要的香水。”
我摇头,还是不懂。
哀弥夜翻到另外一页,这一页是法文,意思是:“伦敦的雾很美,小雨的时节盛开在手中的大波斯菊。”
我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说:“我知道了,你是用的英式的拼字游戏吧,不过你应该是害怕太容易被人看出来,所以又在第二页用了法文,然后是依次下去的英文、法文,照文字的长度应该有四页。文字的格式就是固定的单词拼字格,然后再把主语依次填进去。你记忆不好,所以不可能是用自己编的代码,组合起来是横竖两行的单词,再把意思不明的去掉,剩下的只有横向的‘香水巴黎’。‘香水巴黎’是美式的爱情小说,我记得你有一本,你在日记前都写了不同的日期,是14号、15、号和18号的两篇,可是我不记得这本书的14、15还有18页的内容有什么特别的啊,如果是14、15还有十八章的话,则更是搭不上边了。恩我猜不出来,算了。”
哀弥夜拍手,说:“好厉害,原来这个还能这么解啊。”“什么意思。”我擦汗,别告诉我刚才的我全说错了,这样很伤我心哎。害我神经质扯一大堆,鄙视啊~
“很简单。因为我最讨厌的就是伦敦的雾,香水则是根本不用我自己去买,鲜花开放后制作出来的第一批香水会有人空运过来给我。所以这两篇日志所表达的内容应该不是我想表达的,所以,我就去了伦敦和法国,我去了伦敦的花园产业的波斯菊园和法国的香水制造工厂,结果在十八年前,我在那里留下了另一本笔记,在两个地方找到同样的笔记本,重合起来就是一本笔记,就这样而已。”哀弥夜喝着茶,气质颇为悠闲的说道。
切。我暗自腹诽,不早说清楚,害我猜谜一样猜半天,我怨念啊。
“那那两本笔记本呢?”我问。
“我看了一下。”哀弥夜继续喝茶,说:“只记住了一些事情,第二天就忘了把那本笔记本放哪里了。”
真干脆啊我闷闷的喝着茶,发现和她现在没有共同话题了。
“我要走了。”哀弥夜站起来。
“那么快。”我急忙站起来送客,送她到门口,然后反应过来说:“你笔记还在我这。”
“就是要放在你这。”说完,关门,走人。弄的我一头雾水。
这个意思,是怕自己会忘么?我挠挠头,也走回房间。
对了!我的地!
家务家务!把笔记本放到抽屉里,我继续做家务。
我在心里数,1234567没人没人,真好世界清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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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更很久,懒病发作,睡虫入体。
这是我有史以来打的最辛苦的一章,因为怎么样都不喜欢,而且还忘了保存好几次。
等于重来了很多次,凑合看哦。请不要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