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板中,不乏有人自称是留美博士,网络交换夫妻之所以兴起,最大的原因是网络的选择性高,没有真实世界换妻俱乐部规定严格,参加就得要交换。
见我听得入神, 张先生向四周扫了一眼,压低了声音:初级班指的是同房观摩,通常是两对夫妻在同一个房间互相观摩对方,但彼此不能碰触对方,更不能有越轨的行为,假如双方同意,则可以交换爱抚,这就是初级班的程度。一般来说,网络的年轻情侣通常都是进行初级的程度, 而中级班则是可以进一步的,直接交换伴侣,至于高级班则是参加大型的性派对。
不知是真是假,张先生告诉我他的一个香港朋友曾经参加过一个高级班,不过感觉还是中级班好,因为高级班必须眼明手快,不停的起马看花,感觉像逛夜市,一摊走过一摊,而中级班则是可以享受真正的乐趣。
“你真有学问,小弟是自叹不如呀。”在我的恭维下,这家伙说话越来越不着边际,他说在香港有“性派对”召集人,圈子内的人都是做保险及金融的,在本港及内地有几家相熟的酒店,并办了VIP贵宾卡。 通常,召集人决定时间和约人,然后打电话订好房间。或同行或分别起程,赶到约定地点,先以夫妻名义登记入住,取得房间钥匙,然后大家共进晚餐、聊天、唱卡拉 OK。夜深时分,待女士们各自回房,先生们将钥匙反扣在桌子上,抽到哪个,就按号码进那间房,而“不幸”抽到自己所订房间的,可以提出重新再抽。他们有约:每当有新加入夫妻或者最近的“寿星佬”,都会在举行的一个特别节目中获得礼物,那就是有权优先抽取幸运钥匙。“最刺激的是乘火车旅行,行前就相互抽了软卧票号……” 说到这里,张先生已是眉飞色舞。
之趾:他没有怀疑你吗?
晓强:时间已过去半个小时了,玲玲依然没有出现,我心急如焚,张先生也开始坐立不安,“如果你太太有事赶不过来,那我们就另约时间见面吧。”咬了钩的大鱼不能就这样跑了,我再次拨通玲玲的电话,她已经推开咖啡厅大门,扭动着腰身正向我们走来。这个混蛋,差点误了我的大事。
玲玲还真入戏,她挎着我的胳膊,妩媚地看着张先生,说:“你见多识广,我们在这方面还是学生,还希望能多多指教。”张先生直勾勾地看着玲玲,象被注射了一针兴奋剂,“我还是相对保守的,理论多与实践呀。”他又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张先生有过两次颇为满意的交换经历,一次与广州市某机关干部,四人在宾馆开房,另一次是和北京一个体老板,是带着漂亮的情人来的,也是在一家宾馆开了一间房。他告诉我们,喜欢换妻的人多为中等偏高收入的家庭,对相貌、身高、文化素质等各方面都有一定要求,这样做主要为了追求新鲜刺激,比较安全,且不需付费。 让他多少有些不快的是有些人缺乏诚意,他多次在网上被涮。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见了十几对,但是双方都没有找到感觉半途而废,“不过,见面的过程也是快乐的。”他最后舔了一句。
“参加过多人的换妻游戏吗?”玲玲向张先生抛去一个媚眼,虔诚地问道。张先生把脑袋摇得如拨浪鼓:“我从不参加那些团体,一是人员太复杂,二是不安全。安全是最最重要的,因为在别人的眼中,我还是一个君子,虽然我所做的真的与道德无关,但是别人不会这么想。但我一个香港的朋友有一圈子,共有20几对,平常之间不走动,而多选择周末行事,因为各自也有其他应酬,加上有时女人不方便,所以全体成员凑齐的机会也不多见,但每一次活动至少也有七八对夫妻参加。”
我显得有些担心的样子说:“这种游戏在国内还是有风险的,所以才一直没敢尝试。”然后,我将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可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还规定,旅馆业等经营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触犯前一条款的,从重处罚。听说,上世纪80年代,某地有4对中年夫妇经常互相换偶“游戏”,最终以聚众淫乱的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为首的被判处死刑。
“好了,好了。”张先打断了我的话,“你好像是学法律的,我是学经济的,从经济学角度看,这是一单漂亮得不能再漂亮的买卖。参与交易的双方,不,应该是四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进行等价交换,各取所需达致双赢甚至四赢,至于某一方可能存在的快感期待偏差,则往往可以忽略不计,没有哪一宗交易是绝对公平的,这非常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既然四方都能够从这种交换中追逐到合乎他们内在人性的快乐,很显然,这种行为是合乎伦理的。”
“张先生讲得太有道理了,我举双手赞成。”玲玲竟夸张的拍起手来,“我原来还一直认为在这个游戏中吃亏的是我们女人,听张先生这么一讲,我一下彻悟了,现在看来,以前的生活太单调了,都是虚度光阴。”
张先生色色地看着玲玲,声音变得异常温柔:“起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