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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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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八十三回:小夫妻两顶竹轿逃外地 大老爷三次较量全盘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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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的。

    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临时性的业余花子。例如跑野台子的戏班遇上了连阴雨,戏箱子挪不了窝儿,班主开不出伙食,不得不仨一拨儿俩一伙儿带上胡琴、笛子去沿门清唱。这些人,似乎也可以纳入“业余花子”的范畴,但就其“大宗”来说,当以上述四种为主。

    对于各种各样的“业余花子”,团头有从祖宗那里传下来的不成文的规矩:征收多寡不一的“行业税”。对于“唱故事先生”和“赶青花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门说两句客气话,打个招呼,就算尽到了尊重团头的“礼数”;而对于那些行近诈骗的“赶庙会花子”和“赶新春花子”,却责令他们必须拿出一定成数的“贡品”来,才能允许他们充当“伸手大将军”,喊一声“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话,只要团头一声令下,他的那一帮“孩子们”立刻就会围了上去,把胆敢混迹于丐流的假花子撕一个上下衣衫片片飞扬,掐一个浑身皮肉块块青肿,从此再也不敢冒充叫花子了。

    凡是“业余花子”,只是名义上受团头的管束,必要的时候听团头的调遣,行乞的时候遵守“丐帮”的规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旧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业,各安生计。只有住在栖流所中的那一帮“孩子们”,才是花子王国中的忠实子民,才是货真价实的“专业花子”。

    在花子世界中,也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称为花子的。要当花子,先得具备当花子的条件。首先一条,是家业失尽,亲友不认,安生无处,谋食乏术;其次才是老无所养,幼无所依,病无所治,残无所为。只有这些无家可归的老弱病残,才能在栖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团头的管辖之下,或外出乞讨,或在家操作,过那种无忧无虑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为当上了花子,一定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在冻馁的死亡线上作垂死挣扎,苟延残喘。其实,只要拉得下这张脸皮来,混进了花子群的行列,他们的生活,即便赶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粮的贫苦农家要强得多。而对他们来说,最舒服的还是“不劳而食”这一条。难怪当时当地有“讨了三年饭,做官不肯换”这样一句谚语了。

    当时当地,除了大户人家的婚丧喜庆、各种各样的庙会和正月新春有人布施之外,每月的初二、十六两天,是不成文的打发叫花子的日子。每逢这两天,小康以上人家,都要量出一二升米来放在门口,每来一个花子,就给一小勺米,以求积德积福。对唱小曲儿、玩儿杂耍和抱小孩儿的花子,照例还要多给一小勺儿。这样一家两家一勺两勺地攒起来,只要腿脚不懒,挨家挨户地走去,积少成多,一天所得,数量也相当可观。有些花子,为了争得这多给的一小勺儿米,每每到育婴堂去抱一个弃婴来养着。养到十一二岁,就卖给大户人家做使唤丫头,或卖到娼家去当稚妓,收入几十吊钱,添置被褥。

    按照丐帮的规矩,花子们的一切收入,必须先经团头过目,然后按一定成数交到“公库”中去。有胆敢隐匿不交者,处分极重,虽不致死,大概打板子、割耳朵或者三刀六个洞之类的酷刑是逃不掉的。花子们慑于“家法”的淫威,极少有人敢于以身试法。更何况到了凄风苦雨、大雪封门或者是一病不起的日子,还要靠团头熬粥给他们喝呢!

    栖流所里的花子,分为外出乞讨和在家操作两大类。绝大多数花子,只要不是大雨大雪出不了门,每天都得早上出去,晚上回来。除所得铜钱、大米必须按成交库之外,所带回来的剩饭剩菜,也可以折价上交,用来喂猪。比较能干的妇女,团头单挑出来,专门饲养鸡鸭猪羊,也兼管雨雪天气给花子们熬粥。还有那极懒的妇女,连大门都懒得走出去的,团头也不勉强,就让她们白天蒙头大睡,夜晚充当丐妓,把花子们三个五个攒起来的积蓄,三百五百地收进团头的钱柜儿里去。

    外出乞讨的花子,虽然同为乞讨,但因各人行乞的本领有高低上下之分而收入也有多少厚薄之别。在花子世界中,那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粗略地分一分,沿门乞讨的专业花子,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五种:

    第一种称为“强叫花”。这种人尽管骨瘦如柴,但是抽足了鸦片烟,两只眼珠子滴溜乱转,透着十分精神。不论春夏秋冬,他们总是大敞着怀走上街去,手里拿一块砖,走到商家富户的门前,一声嘶哑的“老爷太太,行行好!”抡起砖头来,就往自己那肋骨根根可数的干瘦的胸脯上砸去。

    打发这一类花子,三五个小钱的是不行的,开口至少一百。若不如数布施,他手中那块青砖,就会“啪”地一声往自己脑门儿砸去,登时鲜红的血就会“哗”地流了下来,随着“啊呀”一声,往后便倒,口吐白沫,人事不知。这时候,他的同伙儿就会一拥而上,大喊大叫,高呼“偿命”,引来大批的行人驻脚观看,是大门无法进出,是店铺无法营业。事情闹到了这个气候,商家富户不拿出三吊五吊钱来,是打发不了的。去找地保来排解么?一者地保跟团头早就有了默契,讨不出便宜来,二者惊动一次地保,没有二三两银子也请他不回去,算起来,花钱更多;三者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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