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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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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八十三回:小夫妻两顶竹轿逃外地 大老爷三次较量全盘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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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回:潜踪匿迹,小夫妻两顶竹轿逃往外地。鸡飞蛋打,大老爷三次较量全盘皆输

    鸦片战争之后,列强迫使清皇朝俯首听命,逐渐把中国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是依附于这个社会而生存的各种各样“黑社会”,却依旧保持着他们十分巩固的封建统治。“花子社会”作为黑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当然也不例外。

    花子社会中封建统治的主要标志,是花子头儿“团头”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官绅、商贾、文士们的眼中,团头属于“下九流”,没人看得起他;但是在花子世界中,他就是皇上,他定下来的规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来的话,就是金口玉言。谁要是不听,按“家法”处置起来,简直比“国法”还要严酷三分。花子们犯了事儿,团头也同官府一样坐堂问案,轻则掌嘴打屁股,重则三刀六个洞——给你一把七寸钢刀,让你自己在身上随便哪儿戳三刀,但每刀必须戳穿;更重的还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脚直到淹死、吊死、乱石砸死、乱棍打死。这种“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样,是受到“王法”保护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胆子告到县衙门去,太爷一听是小花子告团头,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轰下堂去了事。因此自打严嵩当了“天下都团头”那一年起,还真没有听说过有花子上衙门去状告团头的。至于被处死的花子,自从入了丐帮,叮喊钱粮全免,连个户籍都没有,乡官、地保才不愿多管这些并无油水可捞的闲事呢!

    缙云县东乡的团头,据说也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后与各府州县的城隍同时封的。所不同的是:封为城隍的,都是已经死去的功臣,而被封为团头的,则都是立有战功但又犯有小小过错的下级军士。这些团头,也像帝王公侯一样,可以世袭罔替,代代相传。皇帝继位,接的是传国玉玺;团头继位,接的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烟管。那根老竹根烟管红中透亮,熠熠生光,一看就可以知道绝不止传了三代五代,很可能还是明代初年传下来的,比严嵩的年纪还要大呢。

    现任东乡团头金鹤春的“王府”,就是壶镇栖流所。他所统辖的全乡二百多名花子中,住在栖流所里的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当天交纳“份例”——三五文钱或几两米;一部分人在“家”里养鸡鸭、喂猪羊,由团头每月发放份例钱;还有一部分人是花子王国里的“公差”——花子们犯了家规,掌刑的就是他们;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冻尸”,背到义地去埋掉,然后从地保那里领赏钱的也是他们。绝大部分有家室却没有饭吃的穷人沦为花子,仍可以住在自己家里,不过却得按月交纳“份例”,并绝对服从团头的管辖,不然,就甭想在东乡地面张口讨饭!

    不了解花子世界内情的人,只以为一个人穷到了不得不讨饭的地步,也算是穷到底了,却不知道这个人类社会的最底层,依旧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地盘,绝不容许掺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花子可以分为职业的和业余的两大类。

    初听起来,花子还有“业余”,似乎是个笑话,但在当时当地,却并不奇怪。所谓“业余”,指的是那人本来另有职业,因为发生了紧急的或特殊的变故或困难,不得不临时客串一下。

    第一种业余花子,被尊称为“先生”,他们大都是天生的瞎子,从小投师学说书,缙云当地称为“唱故事”。像《海公大红袍》、《薛仁贵征东》、《大香山——观世音出世》这样的长篇故事,能唱上一两个月不带重样的。但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总是没有人来请的日子居多。饿急了,不得已,只好背起褡裢,拿上鼓板,走街串巷,去沿门乞讨。每走进一家人家,不管主人爱听不爱听,敲起鼓板,就唱上一段。主人哪怕十分不愿意,也得开销几个小钱或者几勺大米。这一路被尊为“先生”的业余花子,有一种讲究,叫做“讨饭不带碗”,有剩饭剩菜打发,必须连碗筷一起端出来。这,也可以解释为对民间艺人的一分敬意吧。

    第二种业余花子,叫做“讨青花子”。青黄不接期间,家里仅有的一点儿玉米面儿、白薯干儿,要留给下地的男人吃,于是老婆婆只好带着校猴子、校猴女到大户人家和小康人家门口去乞讨,靠残汤剩饭度过饥荒。

    第三种业余花子,叫做“赶庙会花子”。凡是庙会,行善积德的人,除了烧香之外,一般还要散几贯铜钱给花子们。于是庙会上除了真花子之外,还混进了许多假花子。为了取得香客的可怜与同情,他们有的装瞎,有的装瘸,有的把瘦肉剁碎了糊在迎面骨上装烂脚。庙会期一过,瞎的,瘸的,烂脚的就全都好了。

    第四种业余花子,叫做“赶新春花子”。这一路人,只在正月新春的十几二十多天中出去讨饭。这是因为正月里人人都不干活儿,闲着反正也是闲着,出去讨饭既不误工时,也不误农时。再者,正月新春里出去讨饭,只要说上几句大吉大利的拜年话,家家户户都会打发,除了大米之外,年糕、馒头、粽子什么都有。只要拉得下这张脸来,一个正月里乞讨所得,满够一个人吃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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