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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烛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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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香山脚下的曹雪芹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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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将注定与我无关,与我南辕北辙。而一旦邂逅(哪怕仅是瞬间),就构成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构成记忆沙漏里的颗粒——可以打破秩序,却无法剔除。

    那怎么能轻易地否定曹雪芹不曾与香山邂逅呢?不曾与卧佛寺里高枕无忧的大佛邂逅呢?不曾与这古老的村落邂逅呢?

    怎么能否定:他不曾与我邂逅?

    邂逅,原本有多种方式。包括一些神秘的心灵感应。

    我怀念曹雪芹,并不站在红学家的角度——我既不会“索隐”,又不懂考古。所以,我不仅对香山脚下的“曹雪芹故居”持宽容态度,甚至对在北京城南仿造的大观园也很感兴趣——按图索骥,将校旱里的潇湘馆、怡红院、蘅芜苑、绛芸轩等等,照搬到现实中,而能保持各自的建筑风格,是很需要动点心思、下点功夫的。让《红楼梦》的热心读者们,身临其境地在这“赝品大观园”里逛逛,读书而有所参照——总是件有益无害的事。大不了,就把它当作古典文学教学用的沙盘或模型嘛。总比将大观园一直藏在云里雾里、分不清东南西北要好!作为人,不仅爱幻想,也是很渴望美梦成真的——尤其《红楼梦》,堪称所有美梦中的美梦。连好读书的毛泽东都承认:“中国古典校旱写得好的是这一部,最好的一部。”(转引自陈晋著《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

    这座大观园是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见缝插针营造的,面积有限,在气势上肯定无法跟校旱中(以及读者想像中)的大观园比拟。相当于缩微景观吧?它的另一项意义在于:使大观园作为地名出现在北京的地图上。小小的梦乡。据说其原址本是一片农民的菜地。我想,种瓜果、种蔬菜,再挣钱,也比不上种出一座大观园。毕竟,《红楼梦》在我心目中,属于绝佳的精神食粮——虽然不能喂饱我的胃,却能滋补我的心灵。

    曹雪芹是北京人,读者却常常忽略了他与北京这座城市在文化上的关系,恐怕因为《红楼梦》不仅仅属于北京,更属于整个中国,属于全世界;不仅仅表现了家庭史抑或清代的鼎盛时期(乾隆王朝),更表现了永恒。在这一点上,曹雪芹是后世最著名的京味作家老舍也无法超越的。虽然老舍写了伟大的《茶馆》——平民化的“大观园”。

    曹雪芹与老舍同属“北京满洲人”(或称北京旗人),只不过年代不同罢了。记不清曹家算哪一旗,反正老舍是出生在“正红旗下”。他们二人,称得上是另一种性质的八旗子弟——与世人印象中豪奢傲慢的八旗子弟相比,绝对算“另类”了。他们既不提笼遛鸟,又不唱戏捧角,而热衷于写校旱,是少有的文学家。当然,曹雪芹比老舍要更多一些贵族气质,毕竟他是阔过的——这就像贾宝玉与骆驼祥子,虽然性别相同,却风格迥异,属于完全不同的社会阶层。

    人们根据食粥、寒夜奔走、徒穷四壁之类传说,认定曹雪芹命苦,有点像“文革”中遭受冲击的“黑五类”子弟。其实他是吃过满汉全席、享过种种艳福的——否则他如何逐一描绘大观园里的“高消费”(山珍海味、画栋雕梁以及穿金戴银),如何再现美女如云?假如纯属虚构的话,那他的想像力可就惊人了。别的不说,从《红楼梦》里,将描写饮食的情节抽出来,足够编一本供五星级饭店使用的菜谱。非美食家不能著此书也。以此类推,曹雪芹还基本具备服装设计师、建筑学家、戏剧导演、诗人、琴师乃至娱乐记者的素养。这可都是靠温柔富贵乡里泡出来的,非道听途说或三两天的熏陶所能造就的。公子虽然落难,富翁纵然破产,瘦死的骆驼也比马大呀。

    在这方面,我又很赞成张中行的观点:“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曹雪芹不会像诗文中描画的那样穷。文人,张口阮囊羞涩,闭口贫无立锥,也只是说说好玩而已,如果真衣食不足,那就连写阮囊羞涩、贫无立锥的力量也没有,况八十回的锦锈大书乎?所以所谓文穷而后工,穷只是未大富贵,却必须执笔半日,到食时还有,哪怕是粗茶淡饭,送上桌面。还不只是粗茶淡饭,见于诗文,他也不少喝酒,显然,不名一钱是办不到的。还可以看看他的朋友,敦氏弟兄等都是中上层人物,他的情况会下到底层吗?”我想,曹雪芹再尴尬,也会比大清帝国垮台后破落的旗人境遇要稍好些。令其有切肤之痛的并不完全是物质,而更多的存在于精神层面上——譬如爱情的失落、亲朋的离散。就像在高鹗续写的结局中,贾宝玉遁入空门,绝对不会是经济的原因,绝对不至于为躲债而离家出走。

    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见卧佛寺附近的曹雪芹故居时(尚不知其假),头脑首先浮现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云游的怡红公子。我下意识地念叨:贾宝玉呀贾宝玉,原来你躲到这里了。让我好找啊!古刹如林,人海茫茫,原来你投奔的是卧佛寺呀!

    在《红楼梦》结尾,贾宝玉和一僧一道飘然登岸而去,口中作歌:“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他所隐居的青埂之峰,原来就是香山呀。

    我正要为查找到贾宝玉的下落而高兴——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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