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子,修脚的师傅逗我:“小朋友,长大后想干什么?”我豪情万丈地说:“我要当鲁迅!”老师傅继续逗我:“那你知道鲁迅叫什么名字吗?”我被问得愣住了。他得意洋洋地挑挑我的小下巴:“叫周树人。”回家的路上我一直纳闷:鲁迅怎么有两个名字呢?还是父亲替我解开了疙瘩:鲁迅是他的笔名。这无形中使鲁迅在我眼中显得更伟大了:连修脚的老头都知道他有两个名字。我便更坚定了当作家的理想。当作家多好啊,可以取两个名字,而且可以出大名。
之所以插叙这些,是为了证明鲁迅在那个时代的影响(一个有着无限生命力的影子),同时也是为了证明自己——对鲁迅还是很有一番私人感情的。我是爱鲁迅的,因而更有权利写这篇文章——哪怕在文章中会表露一些比较尖刻的观点,譬如呼吁摘除鲁迅头上的光环呀什么的。真正爱鲁迅的人,才希望还原鲁迅——反对者则不过爱自己罢了。或许他们把鲁迅当作金字招牌来使用了。
脂粉是应该洗去的。本色的鲁迅,有什么不好的呢?干吗非要镀金呢?
不知现在怎么样了——反正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中、小学的语文课本里,选收鲁迅的文章是最多的了(除了毛泽东的政论之外)。那时候,除了读毛选,就是读鲁迅文集了。一个是政治经典,一个是文学经典。不仅鲁迅的书带有红色经典的味道,他的人也被偶像化了,几乎成了文化的“高大全”。他的人格魅力得到了空前的突出与强调,譬如“吃的是草流的是奶”呀,譬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譬如“怒向刀丛觅小诗”呀……尤其是毛主席说了,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也就给众生以“铁人”的印象无懈可击。古希腊英雄阿喀琉斯还有个易受伤的脚踵呢,而鲁迅连脚踵都是铁打的,一点破绽都没有。鲁迅啊,一个时代的变形金刚,在烈火中永生,在花丛中永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历史、对伟人的评价越来越客观了。有一部书,叫《走下神坛的毛泽东》。是否还有一个走下神坛的鲁迅呢?或者说,走下圣坛的鲁迅,这一个鲁迅,给世人的印象,会更富于人性或人情味一些。
其实,中国的文学多多少少还沾了点鲁迅的光。在以前,没有哪个作家的地位达到鲁迅这么高,被称为民族的魂魄。这令我联想到有“俄罗斯的良心”之誉的老托尔斯泰。俄罗斯有托翁,咱们中国也有鲁迅先生——大家已习惯了以此尊称。自从有了鲁迅,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更为微妙也更为密切了。政治不再漠视文学了。有了鲁迅这只领头羊,中国作家的地位也普遍提升了,被视为喉舌、号角、鼓手或宣传队。也有些人想做小鲁迅或鲁迅二世,像郭沫若、茅盾、周扬,甚至还包括胡风。无意插柳柳成荫。随着鲁迅的褪色,文学也失重了,作家们开始退居社会边缘,成为“多余的人”。鲁迅的光环被摘除了,作家这种职业也失去了神圣感——或许并没有失去什么,只是恢复成鲁迅少年时的那番模样。鲁迅活着的时,不也是这样过的吗?是我们把他想得太复杂了。是我们造就了另一个鲁迅。鲁迅不会感到失落。失落的是我们自己。
在二十世纪中国作家的花名册里,鲁迅的名字恐怕是最醒目的。简直像用大号字樱孩的,并且闪闪发光。这是一个被政治的放大镜扩充了若干倍的鲁迅。鲁迅生前一直呼吁并追求人的平等,死后却被赋予了特权。只是这种特权绝不是他自己所需要的。一个影子的特权,滋养了诸多不相关的食利者——他们把鲁迅当成公开化的遗产,当成一日三餐的饭碗,当成做生意抑或政治赌博的本钱……其实他们才是把鲁迅误读得最厉害的一类人。鲁迅被改造得刀枪不入,鲁迅又被解构得体无完肤。鲁迅的只言片语,被他们搜寻来作为舍利子,作为镇塔之宝。于是,鲁迅成了先知、导师、民族的佛陀。他们在拿鲁迅念经呢。
鲁迅赢了,鲁迅又输了。
他遇见的知音,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实用主义者。鲁迅的遗产,在政治的拍卖行里被哄抬成了天价。
这不是鲁迅的错,是时代的错。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鲁迅的股票行情又下跌了,简直跌到了历史的最低点。许多人将其视为文化的怪物,敬而远之。未能被旧社会封杀的鲁迅,尝到了被抛弃的滋味。
把鲁迅打进冷宫,同样是时代的错。被废黜的鲁迅哟。
有一次和诗人曲有源聊起鲁迅,曲有源说:鲁迅在写作那些杂文时,肯定充满了快感。
是的,不仅有愤怒,有憎恨,而且充满了快感。但我不想将此理解为一种对积郁的宣泄。鲁迅是一个文学的复仇者,令我联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呀什么的。杂文对于他来说,是短兵相接时最得心应手的一件武器。鲁迅的杂文闪烁着青铜的光芒——斑斓的绿锈曾经映衬过殷红的鲜血。他游刃有余地运用这种文体,不只用来防身,也是为了攻击,进攻才是防身的最佳方式,这堪称鲁迅的哲学。也就可想而知他被困于怎样的绝境。把鲁迅视为攻击型的作家是最大的错误。他只能以攻为守,来维护最后的防线——否则就等于背叛自己的原则。在当时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