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偶尔翻阅近几年出版的《随想录》,原来我写过五篇提倡讲真话的文章。可能有人认为我讲得太多了,为什么老是揪住真话不放呢?其实,谁都明白,我开的支票至今没有兑现。
我编印了一本《真话集》,只能说我扯起了真话的大旗,并不是我已经讲了真话,而且一直在讲真话。这几年我生病,讲话、写文章不多,要是给自己算一笔账,收获当然更少。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我懂得讲真话并不容易,而弄清楚真、假之分更加困难。
此外,我还忽略了讲话和听话的密切关系。人们习惯于听好听的话,也习惯于讲别人爱听的话。不少的人善于看别人的脸色讲话:你喜欢听什么,他就给你讲什么,包你满意。更多的人听到不“满意”的话马上板起面孔。对他们,话并无真假之分,只有“入耳”与“不入耳”之别。他们说话,总是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说过就忘记,别人要是提起,自己也不会承认。在他们,讲话不过是一种装饰,一种游戏,一种消遣,或者一种手段。总之不论讲话听话,都只是为了满足一时的需要,所以他们常常今天讲一套话,明天又讲另一套,变化无穷,简直叫人没法跟上。他们永远正确,而你却只好不断承认错误,有时认了错就算完事,有时你转不过弯,或者黑字留在白纸上,你不能不认账,就会叫你背一辈子的黑锅。即使你完全贩卖别人的话,并未走样,原来讲话的人也可以打你的棍子,给你戴帽子,因为他们的级别高,你的级别低,或者他们是官,你是民,同样的话由他们讲就正确,你讲出来会犯错误。有时需要一个靶子,你也会给抛出来,揪出来,即使你只讲了三言两语。
以上的话并不新鲜,现在说来,好像在替自己推卸责任,说明我开出的支票不兑现,情有可原。其实真有这个意思。前一个时候不是有人笑我没有“道德勇气”吗?几年前我开始叫嚷“讲真话”,接连发表《随想录》的时候,有人以为我放暗箭伤人,有人疑心我在骂他,总之,不大满意。我吞吞吐吐,讲得含糊不清,便于他们争取对号入座,因为我虽然写作多年,“驾驭文字的功夫”至今还“很低下”,无法使某些读者明白我作文的本意:我的箭垛首先是自己;我揪出来示众的也首先是自己。这里用了“首先”二字也有原因,自己解决之后才有可能想到别人,对自己要求应当比对别人更严格。但是我自己要过关就十分困难。前不久我写过一篇“再认识”托尔斯泰的文章,有人说我替托尔斯泰“辩护”。伟大的作家并不需要我这样的“辩护”。我只是从那些泼向老人的污泥浊水,看出《战争与和平》的作者后半生所走的那么艰难的道路。他给后人树立了一个榜样。他要讲真话,照自己说的做,却引起那么多的纠纷,招来那么大的痛苦,最后不得不离家出走,玻豪在路上,他始终没有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但是他交出了生命,再也不怕谁把别人的意志强加给他了。写完“再认识”的文章,我才明白:讲真话需要多么高昂的代价,要有献身的精神,要有放弃一切的决心。这精神,这决心,试问我自己有没有?我讲不了真话,就不如索性闭口!
二
听别人讲真话也是好事。
好些年来我养成了一种习惯:沉默地观察人。我听人讲话,常常看他的动作,揣摩他的心思,回忆他以前讲过的话,再把它们同他现在讲的连起来,我便得出了结论:假话多于真话。老实说,从人们的嘴里,从电台的播音,从报刊的报道,从到处的广告,还有,还有……我一直在怀疑究竟有多少真话!不知是不是我的脑子有毛病,根据我的经验,越是好听的话,越是漂亮的话,越不可信,所以话讲得越漂亮,就越是需要有事实来作证,即使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
于是我又回到了自己身上,观察了别人以后应当解剖自己。我这一生讲过太多的话,有些连自己也早已忘记,但可能别人还记在心上,图书馆里也还留存着印在书刊上面的字句。它们是真是假,固然别人可以判断,但自己总不能不做个交代吧。我经常想起它们,仿佛在查一笔一笔的旧账。这不是愉快的事。午夜梦回我在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往往为一件事情或几句假话弄得汗流浃背。我看所谓良心的责备的确是最痛苦的,即使别人忘记了你,不算旧账,你躲在一边隐姓埋名,隔岸观火,也无法得到安宁。首先你得不到自己的宽恕。
人不能用假话欺骗自己。即使脸皮再厚的人,假话说多了也要红脸。在十年“文革”期间我确实见过一些人大言不惭地颠倒是非、指鹿为马,后来他们又把那些话赖得干干净净,在人前也不脸红。但甚至这种人,他们背着人的时候,在没有灯光什么也看不见的时候,想起过去的事,知道自己说了谎骗了人,他们是不是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是不是也会红脸?我常常想这个问题,却始终想不出什么道理来。近二三十年中发生了数不清的“冤假错案”,那许多办案的人难道对蒙冤者就毫无歉意,一点也不感到良心的谴责?据说还有不少人斤斤计较地坚持要给受害人身上留一点尾巴。“怎么可能呢?”我常常向熟人发出这样的疑问。朋友们笑笑或者叹口气说:“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