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死刑犯会突然闹事。显然,等待宣判的杨旸也注意到了这些,但她一直表现出了少有的平静。
因为曾经接受过我的采访,杨旸跟我已经认识,在法官为别人宣判的时候,杨旸悄声问我关于她的判决情况说:“你知道我是怎么判的吗?”因为涉及审判秘密,在法官没有宣布之前,我不能向杨旸透露,只好轻轻摇了摇头。杨旸的脸上立即没有了表情。
两分钟后,法官开始宣布杨旸的判决。判决前,法官问杨旸对今天有没有思想准备,杨旸说有。显然,杨旸与同监号的女囚们不止一次交流过,也肯定在监狱里认真地学习了刑法,她清楚自己的罪刑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怜香惜玉的法警唯恐杨旸听到判决结果后会晕倒,问她宣判时要不要搀扶,杨旸说不需要。当法官宣判一审判处杨旸死刑时,她的眼光在瞬间的惊恐和木然后转而坦然,我问她的感想时,她只说了一句话:“既然我做了,就会勇敢地去承担,但我要上诉。”
根据这两次采访的情况,我撰写了一篇题为《美女与尖刀》的纪实文章,发表在我供职的《法庭内外》杂志上,这期杂志的封面用了杨旸在监号里隔着铁窗的大幅照片。因为《法庭内外》杂志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发行的法制新闻月刊,这篇文章在社会和法院内部都引起了一些反响。《文摘报》、《作家文摘》等媒体相继转载,还有一些读者专门打电话跟我交流“杨旸杀人案”的有关看法。在法院内部,杨旸一案也引起了很多议论。
当时,关于杨旸一审的判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种说法:一是杨旸死有余辜,原因是杨旸给郭晓斌的妻子下毒,又亲手杀死了情夫郭晓斌,手段太残忍;另一种说法是“太可惜”,理由是杨旸是被郭晓斌欺骗后成为郭晓斌情妇的,郭有错在先,杨旸杀人是在无奈之下的激情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大,应该给她生的机会。
由于此案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此案非常谨慎。杨旸上诉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13日开庭二审杨旸杀人案。
庭审时,杨旸显然消瘦了许多,她在法庭上泪流满面,在最后陈述中杨旸说:“我跟郭晓斌的关系不知道法律上怎么界定,我认为是实质的婚姻关系。是他首先欺骗了我,告诉我他没有结婚我才跟他来往并成为他女朋友的。发生这个结果既是偶然,也是必然,一是我不懂法,二是性格比较倔强,处理事情比较容易偏执。如果当时冷静一点处理这个事情,去自首或者去寻求法律的保护,也不会出现这个问题。现在我特别痛苦,特别不值得,他也不值得……”
2003年8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杨旸由死刑改判为死缓,据主审法官符忠良讲,本案改判的依据一是被害人郭晓斌隐瞒已婚的事实与犯罪嫌疑人杨旸恋爱并同居,有过错在先;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济南会议”中关于因家庭和感情纠纷和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处理中“慎杀”的意见。
先后四次庭审和宣判,我亲历了全过程,这是我担任政法记者以来唯一全程跟踪采访的一个案件。在多次的接触中,杨旸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不仅仅是她的年轻漂亮,而是因为无论怎样挑剔,杨旸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极好的女人。她的话语和讲述几乎可以用天衣无缝来形容,包括她的泪与笑。她的这种超人的心理素质给我留下的印象超过了一切。在她时而笑语朗朗、时而充满哀怨、时而语气淡淡地讲述她对情夫的妻子下毒、杀死情夫的时候,我想到的却是:她为什么会这么理智和冷静?难道杀人也仅仅是畸形和偏执性格的原因吗?
因为法院已经终审宣判杨旸死缓时,她在哽咽之后,显然放松了许多。加上我曾经多次采访过她,她很坦然地接受了采访。尽管采访时法官和法警们都在场,她的回答依然滴水不漏。
在谈到她羁押期间的生活时,杨旸说,监狱生活很有规律。每天起床后锻炼身体一个小时,主要是做仰卧起坐和慢跑,2年的羁押生活都这样坚持下来了,这样做是为了锻炼吃苦耐劳的能力。
杨旸告诉我,在监狱里主要是在读书,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外语上,希望将来能够为社会服务。监狱里的每个房间都发了《法律通则》等法律读物,在被羁押的过程中,她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当然,有时候她也读一些名著,比如林语堂的书。有时候到管教那里借书来看,管教也给她很多鼓励,鼓励她多设计一下自己将来的路,认真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杨旸告诉我,她珍惜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她想认真过好每一天。在监狱里,杨旸在排解心理压力的同时,也在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对于这一点,杨旸说她有三个收获:一是在个人修养方面一定要加强;二是性格方面过于偏执,以后要磨炼自己的性格;三是要学习法律,以后遇到事情要求助于法律。杨旸说,因为自己从小到大都比较顺利,承受生活挫折的能力比较差,原来对自己的要求不高。与郭晓斌的事情,如果早与父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