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服,先王衮冕,先公柷冕。郑玄因此以后助祭
宗庙,亦分两服,云:“祎衣助祭先王,摇狄助祭先公。”不言助祭天地社稷,
自宜三隅而反。
且《周礼》正文:“凡祭,王后不预。”既不专言宗庙,即知兼祀天地,故
云“凡”也。又《春秋外传》云:“禘郊之事,天子亲射其牲,王后亲舂其粢。”
故代妇职但云:“诏王后之礼事”,不主言宗庙也。若专主宗庙者,则内宗、外
宗职皆言“掌宗庙之祭祀”。此皆礼文分明,不合疑惑。
旧说以天子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所以祀天于南郊,祭地于北郊,朝日
于东门之外,以昭事神,训人事,君必躬亲以礼之,有故然后使摄,此其义也。
《礼记·祭统》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内外之官也。官备则具备。”
又,“哀公问于孔子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
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又《汉
书·郊祀志》云:“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
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义也。”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祭,望请别修助祭
仪注同进。
帝颇以为疑,召礼官亲问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对曰:“皇后南郊助祭,
于礼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谨按魏、晋、宋及齐、梁、
周、隋等历代史籍,至于郊天祀地,并无皇后助祭之事。”帝令宰相取两家状对
定。钦绪与唐绍及太常博士彭景直又奏议曰:
《周礼》凡言祭、祀、享三者,皆祭之互名,本无定义。何以明之?按《周
礼》典瑞职云:“两珪有邸,以祀地。”则祭地亦称祀也。又司筵云:“设祀先
王之胙席。”则祭宗庙亦称祀也。又内宗职云:“掌宗庙之祭祀。”此又非独天
称祀,地称祭也。又按《礼记》云:“惟圣为能享帝。”此即祀天帝亦言享也。
又按《孝经》云:“春秋祭祀,以时思之。”此即宗庙亦言祭祀也。经典此文,
不可备数。据此则钦明所执天曰祀,地曰祭,庙曰享,未得为定,明矣!又《周
礼》凡言大祭祀者,祭天地宗庙之总名,不独天地为大祭也。何以明之?按《爵
人职》云:“大祭祀,与量人授举斝之卒爵。”尸与斝,皆宗庙之事,则宗庙亦
称大祭祀。又钦明状引九嫔职:“大祭祀,后稞献则赞瑶爵。”据祭天无稞,亦
无瑶爵,此乃宗庙称大祭祀之明文。钦明所执大祭祀即为祭天地,未得为定,明
矣!
又《周礼》大宗伯职云:“凡大祭祀,王后有故不预,则摄而荐豆笾,彻。”
钦明唯执此文,以为王后有祭天地之礼。钦绪等据此,乃是王后荐宗庙之礼,非
祭天地之事。何以明之?按此文:“凡祀大神,祭大祇,享大鬼,帅执事而卜日
宿,视涤濯,莅玉鬯,省牲镬,奉玉齑,诏大号,理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若
王不与祭祀,则摄位。”此已上一“凡”,直是王兼祭天地宗庙之事,故通言大
神、大祇、大鬼之祭也。已下文云:“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此一“凡”,直是王后祭庙之事,故唯言大祭祀也。若云王后助祭天地,不应重
起“凡大祭祀”之文也。为嫌王后有祭天地之疑,故重起后“凡”以别之耳。王
后祭庙,自是大祭祀,何故取上“凡”相王之礼,以混下“凡”王后祭宗庙之文?
此是本经科段明白。
又按《周礼》:“外宗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凡后之献,亦如之。
王后有故不预,则宗伯摄而荐豆笾。”外宗无佐祭天地之礼。但天地尚质,宗庙
尚文。玉豆,宗庙之器,初非祭天所设。请问钦明,若王后助祭天地,在《周礼》
使何人赞佐?若宗伯摄后荐豆祭天,又合何人赞佐?并请明征礼文,即知摄荐是
宗庙之礼明矣。
按《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享先王,则衮冕。”
内司服,“掌王后祭服”,无王后祭天之服。按《三礼义宗》明王后六服,谓祎
衣、摇翟、阙翟、鞠衣、展衣、褖衣。“祎衣从王祭先王则服之,摇翟祭先公
及飨诸侯则服之,鞠衣以采桑则服之,展衣以礼见王及见宾客则服之,褖衣燕
居服之。”王后无助祭于天地之服,但自先王已下。又《三礼义宗》明后夫人之
服云:“后不助祭天地五岳,故无助天地四望之服。”按此,则王后无祭天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