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为子师。尔宜语泰:‘汝之待珪,
如事我也,可以无过。’”泰每为之先拜,珪亦以师道自居,物议善之。时珪子
敬直尚南平公主。礼有妇见舅姑之仪,自近代公主出降,此礼皆废。珪曰:“今
主上钦明,动循法制。吾受公主谒见,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耳。”遂与其
妻就席而坐,令公主亲执笄行盥馈之道,礼成而退。是后公主下降有舅姑者,皆
备妇礼,自珪始也。珪少时贫寒,人或遗之,初不辞谢;及贵,皆厚报之,虽其
人已亡,必赈赡其妻子。事寡嫂尽礼,抚孤侄恩义极隆,宗姻困匮者,亦多所周
恤。珪通贵渐久,而不营私庙,四时蒸尝,犹祭于寝。坐为法司所劾,太宗优容,
弗之谴也,因为立庙,以愧其心。珪既俭不中礼,时论以是少之。十三年,遇疾,
敕公主就第省视,又遣民部尚书唐俭增损药膳。寻卒,年六十九。太宗素服举哀
于别次,悼惜久之。诏魏王泰率百官亲往临哭,赠吏部尚书,谥曰懿。
长子崇基,袭爵,官至主爵郎中。少子敬直,以尚主拜附马都尉,坐与太子
承乾交结,徙于岭外。崇基孙旭,开元初,为左司郎中,兼侍御史。时光禄少卿
卢崇道犯罪配流岭南,逃归匿于东都,为雠家所发。玄宗令旭究其狱,旭欲擅其
威权,因捕系崇道亲党数十人,皆极其楚毒,然后结成其罪,崇道及其三子并坐
死,亲友皆决杖流贬。时得罪多是知名之士,四海冤之。旭又与御史大夫李杰不
协,递相纠讦,杰竟坐左迁衢州刺史。旭既得志,擅行威福,由是朝廷畏而鄙之。
俄以赃罪黜为龙川尉,愤恚而死,甚为时之所快。
戴胄,字玄胤,相州安阳人也。性贞正,有干局。明习律令,尤晓文簿。隋
大业末,为门下录事,纳言苏威、黄门侍郎裴矩甚礼之。越王侗以为给事郎。王
世充将篡侗位,胄言于世充曰:“君臣之分,情均父子,理须同其休戚,勖以终
始。明公以文武之才,当社稷之寄,与存与亡,在于今日。所愿推诚王室,拟迹
伊、周,使国有泰山之安,家传代禄之盛,则率土之滨,莫不幸甚。”世充诡辞
称善,劳而遣之。世充后逼越王加其九锡,胄又抗言切谏。世充不纳,由是出为
郑州长史,令与兄子行本镇武牢。太宗克武牢而得之,引为秦府士曹参军。及即
位,除兵部郎中,封武昌县男。
贞观元年,迁大理少卿。时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
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入,罚铜二十斤。上从
之。胄驳曰:“校尉不觉与无忌带入,同为误耳。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
律云:‘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知者,皆死。’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
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衷。”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
也。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阿之?”更令定议。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
议,胄又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
顿殊,敢以固请。”上嘉之,竟免校尉之死。于时朝廷盛开选举,或有诈伪资荫
者,帝令其自首,不首者罪至于死。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帝曰:
“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流,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卖狱乎?”胄曰:“陛下
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帝曰:“卿自守法,而令我失
信邪?”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
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顺忿
违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帝曰:“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胄前后
犯颜执法多此类。所论刑狱,皆事无冤滥,随方指擿,言如泉涌。其年,转尚
书右丞,寻迁左丞。先是,每岁水旱,皆以正仓出给,无仓之处,就食他州,百
姓多致饥乏。二年,胄上言:“水旱凶灾,前圣之所不免。国无九年储蓄,礼经
之所明诫。今丧乱已后,户口凋残,每岁纳租,未实仓禀。随即出给,才供当年,
若有凶灾,将何赈恤?故隋开皇立制,天下之人,节级输粟,名为社仓,终文皇
代,得无饥馑。及大业中年,国用不足,并取社仓之物以充官费,故至末途,无
以支给。自王公已下,爰及众庶,计所垦田稼穑顷亩,每至秋熟,准其苗以理劝
课,尽令出粟。稻麦之乡,亦同此税,各纳所在,立为义仓。”太宗从其议。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