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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 志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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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四千六百三十六,口二万五千七百一十六。

    天宝,户二万七千九十一,口一十四万四千九十六。在京师东南三千五百八十里,

    至东都二千一百六十一里。

    宜春州所理。汉县,属豫章郡。吴为安成郡,南朝不改。晋改为宜阳。隋

    置袁州,炀帝为宜春郡。复改为宜春。宜春,泉水名,在州西。取此水为酒,作

    贡。

    萍乡吴分宜春置萍乡县,属安成郡。

    新喻吴分宜春置新喻,属安成郡。

    鄂州上隋江夏郡。武德四年,平萧铣,改为鄂州。天宝元年,改为江夏郡。

    乾元元年,复为鄂州。永泰后,置鄂岳观察使,领鄂、岳、蕲、黄四州,恒以鄂

    州为使理所。旧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五十四,口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五。天宝领县

    五,户一万九千一百九十,口八万四千五百六十三。后并沔州入鄂州,以汉阳、

    氵义川来属。在京师东南二千三百四十六里,至东都一千五百三十里。

    江夏汉郡名。本汉沙羡县地,属江夏郡。晋改沙羡为沙阳。江、汉二水会

    于州西,春秋谓之夏汭,晋、宋谓之夏口。宋置江夏郡。治于此。隋不改。武德

    四年,改为鄂州,取汉县名。

    永兴汉鄂县地,属江夏郡。吴分鄂置新阳县,隋改为永兴。

    武昌汉鄂县,属江夏郡。吴、晋为重镇,以名将为镇守。

    蒲圻吴分沙羡县置。

    唐年天宝二年,开山洞置。

    汉阳汉安陆县地,属江夏郡。晋置沌阳县。隋初为汉津县,炀帝改为汉阳。

    武德四年,平朱粲,分沔阳郡置沔州,治汉阳县。贞观,户一千五百一十七,口

    六千九百五十九。至太和七年,鄂岳节度使牛僧孺奏,沔州与鄂州隔江,都管一

    县,请并入鄂州,从之。旧属淮南道。

    氵义川汉安陆县地,后魏置氵义川郡。武德四年,分汉阳县置氵义川县,

    属沔州。州废,属鄂州。

    岳州下隋巴陵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巴州,领巴陵、华容、沅江、罗、

    湘阴五县。六年,改为岳州。省罗县。天宝元年,改为巴陵郡。乾元元年,复为

    岳州。旧领县四,户四千二,口一万七千五百五十六。天宝领县五,户一万一千

    七百四十,口五万二百九十八。在京师东南二千二百三十七里,至东都一千八百

    一十六里。

    巴陵汉下隽县,属长沙郡。吴置巴陵县。晋置建昌郡,隋改为巴州,炀帝

    改为巴陵郡。武德置岳州,皆置巴陵县。县界有古巴丘。

    华容汉孱陵县地,属武陵郡,刘表改为安南。隋改为华容。垂拱二年,去

    “华”字,曰容城。神龙元年,复为华容。

    沅江汉益阳县,属长沙国。隋改为安乐,又改为沅江,属岳州。

    湘阴汉罗县,属长沙国。宋置湘阴县,县界汨水,注入湘江。

    昌江神龙三年,分湘阴县置。

    潭州中都督府隋长沙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潭州总管府,管潭、衡、

    永、郴、连、南梁、南云、南营八州。潭州领长沙、衡山、醴陵、湘乡、益阳、

    新康六县。七年,废云州,改南梁为邵州,南营为道州。省新康县。督潭、衡、

    郴、连、永、邵、道等七州。天宝元年,改为长沙郡。乾元元年,复为潭州。旧

    领县五,户九千三十一,口四万四百四十九。天宝领县六,户三万二千二百七十

    二,口十九万二千六百五十七。在京师南二千四百四十五里,至东都二千一百八

    十五里。

    长沙秦置长沙郡。汉为长沙国,治临湘县。后汉为长沙郡。吴不改。晋怀

    帝置湘州,至梁初不改。隋平陈,为潭州,以昭潭为名。炀帝改为长沙郡,仍改

    临湘为长沙县。武德复为潭州。湘潭后汉湘南县地,属长沙郡。吴分汀南立衡

    阳县,属衡阳郡。隋废郡,县属潭州。天宝八年,移治于洛口,因改为湘潭县。

    湘乡汉钟武县,属零陵郡。后汉改为重安,永建三年,又名湘乡,属长沙

    郡。

    益阳汉县,属长沙国,故城在今县东八十里。武德四年,分置新康县。七

    年,省入。

    醴陵汉临湘县,界有醴陵,后汉立为县,属长沙郡。隋废,武德四年,分

    长沙置。

    浏阳吴分长沙置浏阳县,隋废。景龙二年,于故城复置。

    衡州中隋衡山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衡州,领临蒸、湘潭、耒阳、新

    宁、重安、新城六县。七年,省重安、新城二县。贞观元年,以废南云州之攸县

    来属。天宝元年,改为衡阳郡。乾元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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