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一
乐者,太古圣人治情之具也。人有血气生知之性,喜怒哀乐之情。情感物而
动于中,声成文而应于外。圣王乃调之以律度,文之以歌颂,荡之以钟石,播之
以弦管,然后可以涤精灵,可以祛怨思。施之于邦国则朝廷序,施之于天下则神
祇格,施之于宾宴则君臣和,施之于战阵则士民勇。
三五之代,世有厥官,故虞廷振干羽之容,周人立弦诵之教。洎苍精道丧,
战国尘飞,礼乐出于诸侯,《雅》、《颂》沦于衰俗。齐竽燕筑,俱非皦绎之音;
东缶西琴,各写哇淫之状。乃至播鼗入汉,师挚寝弦。延陵有自郐之讥,孔子起
闻《韶》之叹。及始皇一统,傲视百王。钟鼓满于秦宫,无非郑、卫;歌舞陈于
汉庙,并匪《咸》、《韶》。而九成、六变之容,八佾、四悬之制,但存其数,
罕达其情。而制氏所传,形容而已。武、宣之世,天子弘儒,采夜诵之诗,考从
臣之赋,朝吟兰殿,暮奏竹宫,乃命协律之官,始制礼神之曲。属河间好古,遗
籍充庭,乃约《诗颂》而制乐章,体《周官》而为舞节。自兹相袭,代易其辞,
虽流管磬之音,恐异《茎》、《英》之旨。其后卧听桑、濮,杂以《兜离》,孤
竹、空桑,无复旋宫之义;崇牙树羽,惟陈备物之仪。烦手即多,知音盖寡。自
永嘉之后,咸、洛为墟,礼坏乐崩,典章殆尽。江左掇其遗散,尚有治世之音。
而元魏、宇文,代雄朔漠,地不传于清乐,人各习其旧风。虽得两京工胥,亦置
四厢金奏。殊非入耳之玩,空有作乐之名。隋文帝家世士人,锐兴礼乐,践祚之
始,诏太常卿牛弘、祭酒辛彦之增修雅乐。弘集伶官,措思历载无成,而郊庙侑
神,黄钟一调而已。开皇九年平陈,始获江左旧工及四悬乐器,帝令廷奏之,叹
曰:“此华夏正声也,非吾此举,世何得闻。”乃调五音为五夏、二舞、登歌、
房中等十四调,宾、祭用之。隋氏始有雅乐,因置清商署以掌之。既而协律郎祖
孝孙依京房旧法,推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又六之,有三百六十音,旋相为宫,
因定庙乐。诸儒论难,竟不施用。隋世雅音,惟清乐十四调而已。隋末大乱,其
乐犹全。
高祖受禅,擢祖孝孙为吏部郎中,转太常少卿,渐见亲委。孝孙由是奏请作
乐。时军国多务,未遑改创,乐府尚用隋氏旧文。武德九年,始命孝孙修定雅乐,
至贞观二年六月奏之。太宗曰:“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之
隆替,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
《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
之音也。以是观之,盖乐之由也。”太宗曰:“不然,夫音声能感人,自然之道
也。故欢者闻之则悦,忧者听之则悲,悲欢之情,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
政,其民必苦,然苦心所感,故闻之则悲耳,何有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
《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当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矣。”尚书右
丞魏徵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孝孙又奏:陈、梁旧乐,杂用吴、楚之音;
周、齐旧乐,多涉胡戎之伎。于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作为大唐雅乐。以十二
律各顺其月,旋相为宫。按《礼记》云,“大乐与天地同和”,故制十二和之乐,
合三十一曲,八十四调。祭圆丘以黄钟为宫,方泽以林钟为宫,宗庙以太簇为宫。
五郊、朝贺、飨宴,则随月用律为宫。初,隋但用黄钟一宫,惟扣七钟,馀五钟
虚悬而不扣。及孝孙建旋宫之法,皆遍扣钟,无复虚悬者矣。祭天神奏《豫和》
之乐,地祇奏《顺和》,宗庙奏《永和》。天地、宗庙登歌,俱奏《肃和》。皇
帝临轩,奏《太和》。王公出入,奏《舒和》。皇帝食举及饮酒,奏《休和》。
皇帝受朝,奏《政和》。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元日,冬至皇帝礼会登
歌,奏《昭和》。郊庙俎入,奏《雍和》。皇帝祭享酌酒、读祝文及饮福、受胙,
奏《寿和》。五郊迎气,各以月律而奏其音。又郊庙祭享,奏《化康》、《凯安》
之舞。《周礼》旋宫之义,亡绝已久,时莫能知,一朝复古,自此始也。及孝孙
卒后,协律郎张文收复采《三礼》,言孝孙虽创其端,至于郊禋用乐,事未周备。
诏文收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