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彼简书,并无追号。迨于兴圣,事非有据。盖以始王于凉,遂列为祖。类
长沙于后汉之代,等楚元于宋高之朝,悉无尊礼之名,足为宪章之验。重以献祖、
懿祖,皆非宗有德而祖有功,亲尽宜祧,理当毁瘗,行于二庙,亦出一时。且武
德之初,议宗庙之事,神尧听之,太宗参之,硕学通儒,森然在列,而不议立皋
陶、凉武昭之庙,盖知其非所宜立也。尊太祖、代祖为帝,而以献祖为宣简公,
懿祖为懿王,卒不加帝号者,谓其亲尽则毁明矣。《春秋左氏传》:孔子在陈,
闻鲁庙灾。曰:‘其桓僖乎?’已而果然。”盖以亲尽不毁,宜致天灾,炯然之
征,不可忽也。据太常礼院状所引至德二年克复后不作弘农府君庙神主,及晋韦
泓“屋朽乃已”之议,颇为明据,深协礼经。其兴圣等四室,请依礼院之议。
奉敕敬依典礼,付所司。
开元二十二年正月,制以笾、豆之荐,或未能备物,宜令礼官学士详议具奏。
太常卿韦縚请“宗庙之奠,每室笾、豆各加十二。又今之酌献酒爵,制度全小,
仅无一合,执持甚难,请稍令广大。其郊祀奠献,亦准此。仍望付尚书省集众官
详议,务从折衷。”于是兵部侍郎张均及职方郎中韦述等建议曰:
谨按《礼祭统》曰:“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水草
陆海,三牲八簋,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皆备荐矣。”圣人知孝子之
情深,而物类之无限,故为之节制,使祭有常礼,物有其品,器有其数。上自天
子,下至公卿,贵贱差降,无相逾越,百代常行无易之道也。又按《周礼膳夫》,
“掌王之食饮膳羞: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
物,酱用百有二十瓮”,则与祭祀之物,丰省本殊。《左传》曰:’享以训恭俭,
宴以示慈惠,恭俭以行礼,慈惠以布政。”又曰:“享有体荐,宴有折俎。杜预
曰:“享有体荐,爵盈而不饮,豆干而不食,宴则相与食之。”享之与宴,犹且
异文,祭奠所陈,固不同矣。又按《周礼》,笾人、豆人,各掌四笾、四豆之实,
供祭祀与宾客,所用各殊。据此数文,祭奠不同常时,其来久矣。
且人之嗜好,本无凭准,宴私之馔,与时迁移。故圣人一切同归于古,难平
生所嗜,非礼亦不荐也;平生所恶,是礼即不去也。《楚语》曰:“屈到嗜芰,
有疾,召宗老而属曰:‘祭我必以芰。’及卒,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曰:
‘祭典有之,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
脯醢,则上下安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不以私欲干国之典’遂不用。”此则
礼外之食,前贤不敢荐也。今欲取甘旨之物,肥浓之味,随所有者皆充祭用,苟
逾旧制,其何限焉。虽笾豆有加,岂能备也?
《传》曰:“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书》曰:“黍稷非馨,
明德惟馨。”事神在于虔诚,不求厌饫。三年一禘,不欲黩也。三献而终,礼有
成也。《风》有《采苹》、《采蘩》,《雅》有《行苇》《泂酌》,守以忠信,
神其舍诸!若以今之珍馔,平生所习,求神无方,何必师古。簠簋可去,而盘盂
杯案当在御矣。《韶》《頀》可息,而箜篌笛笙当在奏矣。凡斯之流,皆非
正物,或兴于近代,或出于蕃夷,耳目之娱,本无则象,用之宗庙,后嗣何观?
欲为永式,恐未可也。且自汉已降,诸陵皆有寝宫,岁时朔望,荐以常馔,此既
常行,亦足尽至孝之情矣。宗庙正礼,宜仍典故,率情变革,人情所难。
又按旧制,一升曰爵,五升曰散。《礼器》称:“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
贱者献以散。”此明贵小贱大,示之节俭。又按《国语》,观射父曰:郊禘不过
茧栗,蒸尝不过把握。”夫神,以精明临人者也,所求备物,不求丰大。苟失于
礼,虽多何为?岂可舍先王之遗法,徇一时之所尚,废弃礼经,以从流欲。裂冠
毁冕,将安用之!且君子爱人以礼,不求苟合,况在宗庙,敢忘旧章。请依古制,
庶可经久。
礼部员外郎杨仲昌议曰:“谨按《礼》曰:‘夫祭不欲烦,烦则黩;亦不欲
简,简则怠。’又郑玄云:‘人生尚亵食,鬼神则不然。神农时虽有黍稷,犹未
有酒醴。及后圣作为醴酪,犹存玄酒,求不忘古。’《春秋》曰:‘苹蘩、蕰
藻之菜,潢污行潦之水,可羞于王公,可荐于鬼神。’又曰:‘大羹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