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五
唐礼:四时各以孟月享太庙,每室用太牢,季冬蜡祭之后,以辰日腊享于太
庙,用牲如时祭。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又时享之日,修七祀
于太庙西门内之道南: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溜则于
季夏迎气日祀之。若品物时新堪进御者,所司先送太常,与尚食相知,简择精好
者,以滋味与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奉荐于太庙,不出神主。仲春荐冰,亦如
之。
武德元年五月,备法驾迎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于太庙,
始享四室。贞观九年,高祖崩,将行迁祔之礼,太宗命有司详议庙制。谏议大夫
朱子奢建议曰:
按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诸侯亦同五。刘子骏议开七祖,邦君降二。郑司
农踵玄成之辙,王子雍扬国师之波,分涂并驱,各相师祖,咸玩共所习,好同恶
异。遂令历代祧祀,多少参差,优劣去取,曾无画一。《传》称“名位不同,礼
亦异数。”《易》云“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岂非别嫌疑,慎微远,防陵僣,
尊君卑佐,升降无舛,所贵礼者,义在兹乎!若使天子诸侯,俱立五庙,便是贱
可以同贵,臣可以滥主,名器无准,冠屦同归,礼亦异数,义将安设?《戴记》
又称: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若天子五庙,才与子男相埒,
以多为贵,何所表乎?愚以为诸侯立高祖以下,并太祖五庙,一国之贵也。天子
立高祖以上,并太祖七庙,四海之尊也。降杀以两,礼之正焉。前史所谓“德厚
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其义也。伏惟圣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严配,大事
在斯。宜依七庙,用崇大礼。若亲尽之外,有王业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
后稷,尊为始祖。倘无其例,请三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虚位。将
待七百之祚,递迁方处,庶上依晋、宋,傍惬人情。
于是八座奏曰:
臣闻揖让受终之后,革命创制之君,何尝不崇亲亲之义,笃尊尊之道,虔奉
祖宗,致敬郊庙。自义乖阙里,学灭秦庭,儒雅既丧,经籍湮殄。虽两汉纂修绝
业,魏、晋敦尚斯文,而宗庙制度,典章散逸,习所传而竞偏说,执浅见而起异
端。自昔迄兹,多历年代,语其大略,两家而已。祖郑玄者则陈四庙之制,述王
肃者则引七庙之文,贵贱混而莫辩,是非纷而不定。
陛下至德自然,孝思罔极,孺慕逾匹夫之志,制作穷圣人之道,诚宜定一代
之宏规,为万世之彝则。臣奉述睿旨,讨论往载,纪七庙者实多,称四祖者盖寡。
校其得失,昭然可见。《春秋谷梁传》及《礼记》、《王制》、《祭法》、《礼
器》《孔子家语》,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尚
书》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至于孙卿、孔安国、刘歆、班彪父子、孔晁、
虞喜、干宝之徒,或学推硕儒,或才称博物,商较今古,咸以为然。故其文曰:
“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依斯义,立亲庙六,
岂非有国之茂典,不刊之休烈乎?若使违群经之明文,从累代之疑议,背子雍之
笃论,尊康成之旧学,则天子之礼,下逼于人臣,诸侯之制,上僣于王者,非所
谓尊卑有序,名位不同者也。况复礼由人情,自非天坠,大孝莫重于尊亲,厚本
莫先于严配。数尽四庙,非贵多之道;祀逮七世,得加隆之心。是知德厚者流光,
乃可久之高义;德薄者流卑,实不易之令范。臣等参议,请依晋、宋故事,立亲
庙六,其祖宗之制,式遵旧典。庶承宗之道,兴于理定之辰;尊祖之义,成于孝
治之日。
制从之。于是增修太庙,始崇祔弘农府君及高祖神主,并旧四室为六室。
二十三年,太宗崩,将行崇祔之礼,礼部尚书许敬宗奏言:“弘农府君庙应
迭毁。谨按旧仪,汉丞相韦玄成以为毁主瘗埋。但万国宗飨,有所从来,一旦瘗
埋,事不允惬。晋博士范宣意欲别立庙宇,奉征西等主安置其中。方之瘗埋,颇
叶情理,事无典故,亦未足依。又议者或言毁主藏于天府,祥瑞所藏,本非斯意。
今谨准量,去祧之外,犹有坛墠,祈祷所及,窃谓合宜。今时庙制,与古不同,
共基别室,西方为首。若在西夹之中,仍处尊位,祈祷则祭,未绝祗享,方诸旧
仪,情实可安。弘农府君庙远亲杀,详据旧章,礼合迭毁。臣等参议,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