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魏书曰:以夏数为得天,故即用夏正,而服色尚黄。魏略曰:诏以汉火行也,
火忌水,故“洛”去“水”而加“佳”。魏於行次为土,土,水之牡也,水得土
而乃流,土得水而柔,故除“佳”加“水”,变“雒”为“洛”。】
是岁,长水校尉戴陵谏不宜数行弋猎,帝大怒;陵减死罪一等。
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甲戌,校猎至原陵,遣使者以太牢祠汉世祖。
乙亥,朝日于东郊。【臣松之以为礼天子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寻此年正月郊
祀,有月无日,乙亥朝日,则有日无月,盖文之脱也。案明帝朝日夕月,皆如礼
文,故知此纪为误者也。】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
拘户口。辛巳,分三公户邑,封子弟各一人为列侯。壬午,复颍川郡一年田租。
【魏书载诏曰:“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
而此郡守义,丁壮荷戈,老弱负粮。昔汉祖以秦中为国本,光武恃河内为王基,
今朕复於此登坛受禅,天以此郡翼成大魏。”】改许县为许昌县。以魏郡东部为
阳平郡,西部为广平郡。【魏略曰:改长安、谯、许昌、邺、洛阳为五都;立石
表,西界宜阳,北循太行,东北界阳平,南循鲁阳,东界郯,为中都之地。令天
下听内徙,复五年,后又增其复。】
诏曰:“昔仲尼资大圣之才,怀帝王之器,当衰周之末,无受命之运,在鲁、
卫之朝,教化乎洙、泗之上,凄凄焉,遑遑焉,欲屈己以存道,贬身以救世。于
时王公终莫能用之,乃退考五代之礼,脩素王之事,因鲁史而制春秋,就太师而
正雅颂,俾千载之后,莫不宗其文以述作,仰其圣以成谋,咨!可谓命世之大圣,
亿载之师表者也。遭天下大乱,百祀堕坏,旧居之庙,毁而不脩,褒成之后,绝
而莫继,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蒸尝之位,斯岂所谓崇礼报功,盛德百世
必祀者哉!其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令鲁郡脩起旧庙,置
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又於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
【春】三月,加辽东太守公孙恭为车骑将军。初复五铢钱。夏四月,以车骑
将军曹仁为大将军。五月,郑甘复叛,遣曹仁讨斩之。六月庚子,初祀五岳四渎,
咸秩群祀。【魏书:甲辰,以京师宗庙未成,帝亲祠武皇帝于建始殿,躬执馈奠,
如家人之礼。】丁卯,夫人甄氏卒。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
“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
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
秋八月,孙权遣使奉章,并遣于禁等还。丁巳,使太常邢贞持节拜权为大将
军,封吴王,加九锡。冬十月,授杨彪光禄大夫。【魏书曰:己亥,公卿朝朔旦,
并引故汉太尉杨彪,待以客礼,诏曰:“夫先王制几杖之赐,所以宾礼黄耇褒崇
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兹嘉锡。公故汉宰臣,乃祖已来,世著
名节,年过七十,行不逾矩,可谓老成人矣,所宜宠异以章旧德。其赐公延年杖
及冯几;谒请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彪辞让不听,竟著布单衣、
皮弁以见。续汉书曰:彪见汉祚将终,自以累世为三公,耻为魏臣,遂称足挛,
不复行。积十馀年,帝即王位,欲以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辞曰:“尝以汉朝
为三公,值世衰乱,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复为魏臣,於国之选,亦不为荣也。”
帝不夺其意。黄初四年,诏拜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见位次三公,如孔光故
事。彪上章固让,帝不听,又为门施行马,致吏卒,以优崇之。年八十四,以六
年薨。子脩,事见陈思王传。】以谷贵,罢五铢钱。【魏书曰:十一月辛未,镇
西将军曹真命众将及州郡兵讨破叛胡治元多、卢水、封赏等,斩首五万馀级,获
生口十万,羊一百一十一万口,牛八万,河西遂平。帝初闻胡决水灌显美,谓左
右诸将曰:“昔隗嚣灌略阳,而光武因其疲弊,进兵灭之。今胡决水灌显美,其
事正相似,破胡事今至不久。”旬日,破胡告檄到,上大笑曰:“吾策之於帷幕
之内,诸将奋击於万里之外,其相应若合符节。前后战克获虏,未有如此也。”】
己卯,以大将军曹仁为大司马。十二月,行东巡。是岁筑陵云台。
三年春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庚午,行幸许昌宫。诏曰:“今之计、【考】,
孝,古之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