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超市谈判成功的重大意义,陈盛和刘禾并没如柳胖胖和我评价得那么高。柳胖胖为此在电话中跟我发了一堆牢骚。对市场的动态发展,陈盛总是有太多的保守观点。陈盛批评我拟订的推广策略,认为把钱投入到媒体广告当中远不如把零售价降下来,或者给予某几个优秀的地区代理作为奖励。柳总说,这家伙只知道薄利多销,不知道品牌投入的重要性,前年的电视广告费用还差点让柳胖胖自己借私款垫支。
我对柳总说:“你别管了,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我不管他是不是总经理,我只听你的,对我们有利的销售思想你传达过来,不利的就别发过来,发过来我也当出差了没看到。”
柳总说:“放心吧,我会顶住干扰的,过段时间我把权利再争取回来。”
其实,柳总一直拥有定价权、代理权、销售权、人事权等众多大权。陈盛原则上不干扰柳胖胖的销售思路,他只保留了一项权利——5千元以上支出的审核签字权。这意味着董事长柳擎松在得不到总经理陈盛的许可下,无法进行任何一项稍微像样的市场推广活动。
柳胖胖让我化整为零,把大的支出计划分解成若干个5千元以下的计划。我冷笑着说:“我跟中央电视台谈下来的8万的包月套播广告总不至于一周两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