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六章 大周天子(公元前1046—前771年)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大周天子的先人,有一段离奇的诞生经验。
    四千年前有一个姑娘叫姜嫄,她有一天觉得很空虚,就到郊外玩,看见一只巨人脚印,也许是外星人留下的,她想上去比一比,看看谁的脚丫子更大,就踩上去。踩上去就发现肚子里乱动,跟怀了孕似的。回去以后,肚子里的小孩,又老不出来,过了十二个月才生下来。
    这照旧说明当时还是欢乐谷的时代,生下的小孩都莫名其妙地没有爸。孩子的后代在追述自己的祖先的时候,因为找不到爹,就说祖奶奶是踩了神的大脚印而怀孕的。实际上还是在欢乐谷里跟哪个帅哥嘿咻而怀孕的,而且,说不清楚是哪个帅哥了。并且说怀孕十二月也奇怪——粗心的妈妈不但没记住孩子的爹是欢乐谷里的哪一位,连日子也数乱了。
    妈妈心想:我还不想这么早被孩子拴住呢。于是狠狠心,把小孩抛弃在大道上去了。让人难以想像的事情发生了,过路的牛马都惶恐地躲避,不敢踩这个非同寻常的小孩;转而把他丢到冰上去呢,百鸟朝凤似地又飞来一大群禽鸟,围着他跳忠字舞。
    这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不得不被他妈妈又拣回去了。
    这个飞禽走兽都为之投上庄严一票的孩子,长大以后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后稷。“社稷”两个字,有一半就源出于他的名字。而他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喜欢种地。“稷”指的是一种谷子,在甲骨文里,“稷”是一个人跪着抚摸禾苗的样子,标志着名字主人对种地的喜爱。
    四千年前狩猎时代的一个汉子,不跟着大溜抓鱼打兔子,而去搞什么种地,抚摸什么禾苗,其卓尔不群等于比尔?盖茨退学哈佛自攒公司。
    那时的中国正归大圣人尧管理着。尧帝慧眼识聪,像一个极富战略远见的Venture Capital投资商,发现了后稷的特别才能。后稷种地,看似花哨,其实泽被万世,尧不知道它的未来价值是什么,但知道它一定很大,好比互联网的概念股,一百年后,要吓杀人的。于是尧提拔后稷掌管天下的农耕。尧帝说,从前,老百姓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你后稷播种百谷,才顿顿半饥半饱了。半饥半饱依然是一种进步啊,农业启蒙了,总有一天,顿顿都饱了,以致于要减肥了。
    后稷作为“农业部长”,发明了稷,稷是粟类中的极品,中国古代的第一细粮,祭祀中的指定用粮(给娇嫩的老祖宗在天之灵吃的)。稷成了五谷之长,给中国北方人确定了三四千年的食谱,现在某些山西人还在吃。
    同时期的美洲印第安人则正在培育玉米,我们的后稷则又推广了麻和大豆。麻的叶子可以煮作菜吃,麻籽可以煮作粥吃,麻皮可以剥了作衣服穿(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麻分公母,母的麻产籽,可以吃,公的麻剥皮,可以织衣服,材料便宜,从而结束了从前只能穿高成本的兽皮和蚕丝的历史。当然这也是人类最早对植物的性别有了认识。后稷还推广了更加了不起的大豆,三千多年后大豆传到欧洲,轰动了1873年的“维也纳万国博览会”,对整个人类历史都是巨大贡献。
    因为贡献突出,后稷成为谷子神,受到后来历代帝王的祭祀。阿Q所睡觉的土谷祠里,大约供奉的就是后稷大圣吧。
    不久,天下开始闹那次知名的洪水,人们纷纷爬上了大树。后稷参加了以大禹为首的治水F4组合,一起战天斗地。其他三人都跑外,后稷就跑内,从各地征集救济粮,散发到灾区,又让老百姓从树上下来,教他们种地。终于,当时的国家领导人大舜,赐给后稷“姬”姓以示嘉奖,封地在陕西武功县一带。
    那个时代,有个姓是件惊天动地的事,比拿美国绿卡还难。从前轩辕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得姓者才十四个。贵族后代姓还不够分呢,一个研究种地的科技干部,被赐个姓,算是洪福齐天了。
    他果然也没有辜负姬姓这个伟大字眼,因为他的姬姓后裔们顽强地摸索着,正在一截一截地,去点亮另一个光辉的朝代——大周。
    后稷的孙子的儿子叫“公刘”,他在后稷的诞生地(今陕西彬县)定居,建立村镇,把族人和异族的自愿者都收拢起来,周方国的草创阶段开始了。又往下传了九代,古公亶父又把大家迁徙到风水宝地歧山,因为此地后来听见了凤凰打鸣(诸葛亮和司马懿二十万大军对峙100天后死掉时的五丈原,也就在岐山)。
    名叫古公也好,名叫公刘也好,姓都不是“古”或“刘”,他们姓姬。
    种地英雄后稷的第十三代孙,是西伯“姬昌”,彼时天下的君主是众所周知的纣王。
    当下天下汹汹,不知谁主沉浮,诸侯们都把目光投向了辽远的西北凤凰打鸣山下这个貌似平常的周方国。
    周方国是什么样子呢?它面积不大,方圆不到百公里,考古研究发现,周方国的青铜器和文字都落后于商王朝,甚至根本就是空白。它偏在西陲,社会组织也偏于粗浅,表现在法制还不完善。譬如那些犯罪的人,姬昌就让他们背着个木牌,上边画上所干的坏事图片,立在交通路口罚站,教育过往群众并且羞辱自己。这体现了当时法制的不健全和做法上的原始性,然而却被后来的学者们理解成优点,用以歌颂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